各市、縣(區)教育局、自考辦,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辦公室: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公務員局、福建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12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人[2012]5號)文件精神,受省教育廳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將承擔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以下簡稱“教師招聘”)的統一筆試報名(網上報名)、筆試組織實施及成績公布等考務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教師招聘”筆試考務工作的組織領導
“教師招聘”的筆試考務工作是我省全面推行的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各地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嚴格按閩教人[2012]5號文件規定的公開招聘各階段時間安排,及時按規定時間向社會公布“教師招聘”方案,認真做好全省統一筆試的網上報名計劃核對和應聘者資格初審、考試實施與管理、考試報名的咨詢服務等考務工作,確保考試的公平、公正、順利進行。
二、“教師招聘”的筆試報名
“教師招聘”工作統一通過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唯一官方網站報名(網址:www.eeafj.cn)。請各地、各應聘者務必準確上網,避免誤報名或上當受騙。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組織做好網絡報名前準備及網報系統的調試和使用培訓工作,并于3月中旬前公布網絡報名具體辦法。
網絡報名時間全省統一為:2012年4月1日0:00(系統開啟)~4月10日24:00(系統關閉)。應聘者在規定時間內上網報名和繳費,應聘者認真閱讀網上報名有關注意事項,按網上提示要求,提供準確的個人報考信息。為防止網絡擁堵,建議應聘者合理規劃上網時段,以便順利報考。如因錯過報考時間,或應聘者提供信息不準確或有虛假行為而造成無法參加考試和審核不通過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擔。各市、縣(區)教育局在網上報名期間(正常上班時間)應安排專人負責應聘者政策咨詢并及時通過網絡進行應聘者資格初審。
“教師招聘”筆試考務費按照《福建省財政廳關于規范我省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考試收費收入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閩財綜[2010]23號)的規定標準執行。
三、“教師招聘”的筆試安排
考試地點:全省共設9個考區(其中福州市與平潭實驗區為同一個考區),分別由九個設區市自考辦負責安排設區市政府所在地具備組織考試相關條件的學校作為考試點。
2012年“教師招聘”筆試定于4月21日全省統一舉行,上午筆試科目為“教育綜合知識”,該科目是每位應聘者必考科目;下午筆試科目為“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共設29個科目類別(參見附件序號2至30),由應聘者根據本人所報考崗位類別選擇其中的一個科目類別參加考試。
四、“教師招聘”的其他工作要求
1、本次筆試涉及30個科目所用的考試大綱于3月中旬前在省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上公布。不指定其它考試輔導用書,也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2、應聘者可以根據本人實際情況填報三個以內(含三個)同一專業類別的崗位,但只能確定應聘單位所在地中的一個考試點參加筆試,筆試成績在所應聘單位同類別崗位間通用。
3、本次“教師招聘”考試實行全省集中計算機隨機編排考場。
4、本次“教師招聘”考試實行計算機網絡評卷。
5、“教師招聘”的筆試成績于5月10日前通過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網址:www.eeafj.cn)向應聘者本人公布并通知相關市、縣(區)教育局。
6、“教師招聘”筆試成績計算:《教育綜合知識》考試成績占筆試總成績:40%《專業知識》考試成績占筆試總成績:60%。
各市、縣(區)教育局、自考辦要高度重視“教師招聘”工作,嚴格按規范做好筆試報名、應聘者資格初審、考試實施等各項準備工作,確保筆試工作順利進行。考試結束后,請各地認真總結經驗并形成書面材料報福建省教育考試院。
附件:
福建省教育考試院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抄報:福建省教育廳、省公務員局、省編委辦
抄送:各市、縣(區)人事局、公務員局
福建省教育考試院辦公室 2012年2月28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