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12年公開招聘教育人才工作方案
根據《株洲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暫行辦法》的要求,結合我局的實際情況,為做好2012年局直學校教育人才的公開招聘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株洲市建設教育強市行動計劃(2010-2015年》的精神,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不斷完善各校教育人才的學歷結構、學科結構、年齡結構,不斷提升各校教育人才的整體素質,切實把好入口關。
二、組織管理
招聘工作在市人社局、市編辦的指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由市教育局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三、招聘計劃的申報和核定
(一)招聘計劃的申報原則及要求
1、滿足教育教學發展需要的原則。根據學校發展規劃和市教育局制定的年度招生計劃,科學合理核定學校現有教育人才的現狀,根據學科教學及學校管理的需要申報招聘計劃。
2、適度從緊的原則。根據2011-2012學年度調出人員、2012下半年-2013年上半年退休人員以及其他自然減員的情況,在消化本校學科結構不合理的前提下,按不超過減員人數的80%確定2012年招聘計劃。
3、向擇業期內畢業生傾斜的原則。根據國家有關大學畢業生就業政策的規定,用人單位在申報新進人員來源時應向擇業期內畢業生傾斜。
(二)招聘計劃的核定
招聘計劃由局直各學校申報,填寫《株洲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12年公開招聘計劃申報表》(見附件2),學校申報招聘計劃時,應提供相應的佐證材料,如退休、調出人員等情況。招聘計劃由市教育局審核,匯總后報市編辦、市人社局核準,并下達招聘計劃批復。
四、發布招聘信息
經市編辦、市人社局核準的招聘計劃由市教育局統一在株洲日報、株洲教育網、株洲大中專畢業生就業信息網等媒體發布,同時向相關高校公告招聘信息。各用人單位在校園網上發布本單位招聘信息。
五、報名與資格審查
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報名及資格審查。符合崗位招聘基本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相應崗位的競聘,一人限報一個崗位。資格審查時,應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請株洲市教育局直屬單位教職工職位資格審查表》。(見附件3);
(二)身份證、畢業證、相應職位職業資格證的原件和復印件。應屆畢業生由就讀學校在《申請株洲市教育局直屬單位教職工職位資格審查表》相應欄目中簽署意見;
(三)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證件照2張;
(四)其他相關材料。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各類榮譽證(畢業生提供學校級及以上,在職人員提供地市級及以上的榮譽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在職教師還須提交所在教育局同意報名的證明材料。
六、考試考核
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新增教育人才除政策性安置及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由上級任命的人員外,都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開招聘分三種方式:一是高層次優秀教師采用綠色通道的方式,二是緊缺教師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三是統一考試與考核的方式。
(一)綠色通道
1.招聘對象的基本要求。外地市的特級教師及地市級學科帶頭人。
2.對象的確定。擬考核對象由用人學校、教育行政部門推薦和個人自薦相結合的方式產生推薦對象,推薦對象由市教育局進行資格審查后,確定為考核對象。
3.統一組織考核。市教育局從市級專業技能評價專家庫中抽取3-5名專家,組成專家考核組進行專業技能考核,考核采用不定期的方式進行。
(二)直接考核
1.招聘對象的基本要求。
(1)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及國家985工程所屬大學的優秀應屆畢業生(前三年綜合測評成績處于同專業的前40%)。
(2)第一學歷為211工程所屬大學的碩士生。
2.考核對象的確定。用人學校在相關高校發布招聘信息,畢業生個人申請報名,由招聘學校從校級專業技能評價專家庫中抽取專家組成考核組進行初步考核,按招聘職位數1:2的比例確定考核對象。
3.考核方式。市教育局統一組織考核,時間為3月中旬,考核內容分為專業技能考核、師德及政治思想考察。由教育局從市級專業技能評價專家庫中抽取專家,組成專家考核組進行考核,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
(二)統一考試考核方式
1.招聘對象的基本要求。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都可報名。
2.參考對象的確定。擬參考對象由用人學校、相關高校、教育行政部門推薦和個人自薦相結合的方式產生,擬參考對象由市教育局進行資格審查后,確定參考對象。每個崗位參考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5:1。未達到參考比例的,相應核減該崗位的招聘數,核減后仍達不到參考比例的,該崗位不開考。
3.考試與考核的內容。分為理論考試、專業技能考核、師德與政治思想考察三個部分。理論考試與專業技能考核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理論考試和專業技能考核成績均采用100分制。
理論考試的主要內容為時事政治、人文素質、教師職業道德、教育教學基本理論、新課程理念等,考試時間為120分鐘。專業技能考核包括面試、試講、專業技能實際操作等,主要測試應聘者的語言表達能力、領會教材的能力、組織課堂教學的能力等。
4.確定參加專業技能考核人員。市教育局根據理論考試成績按各招聘學校各崗位招聘計劃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專業技能考核人員,若入圍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時,并列人員進入專業技能考核。專業技能考核人員名單由市教育局在株洲教育網上公布,由用人單位通知應聘者本人。
鑒于教師崗位的特殊性,專業技能考核設立合格線,低于80分為不合格。參考人員專業技能考核成績全部不合格的崗位,該崗位的招聘計劃取消。
5.綜合成績的確定。個人綜合成績=理論考試成績×40%+專業技能考核成績×60%。根據個人綜合成績,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名單。
6.理論考試時間與地點:2012年4月下旬,地點:(待定);專業技能考核時間: 2012年4月下旬。地點:(待定)。
七、體檢和考察
(一)確定體檢人員
1.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對象不合格者,依次遞補。
2.體檢由用人單位組織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的項目和標準進行。
(二)師德及政治思想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對象由用人學校和市教育局相關部門組織對其思想政治表現、職業道德、心理素質、工作表現等情況進行考查考核。
凡考察或體檢不符合要求的應聘人員,不予聘用。用人單位根據空缺名額,經市教育局審核同意,在不降低崗位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應聘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和體檢結果,可依次等額遞補。
八、確定擬聘對象并公示
根據考試、考核、體檢及師德及政治思想考察結果,擬定各單位各崗位擬錄聘人員,按規定程序報局黨委審定后,對擬錄聘人員在株洲教育網、用人單位進行7天的公示。
九、聘用與待遇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用人單位按上級要求填寫有關表格和提供相關的材料,由市教育局匯總后,報市編辦、人社局辦理編制、增人核資等相關手續。
新聘人員實行人事代理制,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十、紀律與監督
招聘過程全程接受紀檢與監察的監督,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 單位負責人員與招聘工作人員在組織公開招聘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 定追究責任。舉報電話: 22663717(市教育局監察科)。
此方案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2:
市教育局直屬單位2012年公開招聘崗位計劃申報表
填報單位: 填報人: 填報時間:
招聘
崗位 |
招聘
人數 |
招聘對象來源 |
學歷要求 |
崗位資格
要求 |
公開招聘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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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申請株洲市教育局直屬單位教職工職位資格審查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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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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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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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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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照片處 | ||||||||||
參加工作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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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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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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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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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學歷及學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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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學校及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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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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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及取得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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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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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手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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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任職
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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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任教年級及學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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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何種職業資格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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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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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工作單位及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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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
人
簡
歷 |
時間起始 |
在何單位學習或工作 |
任何職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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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獲
榮
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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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聘單位及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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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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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學校意見
(報考對象為應屆畢業生) |
蓋章
年 月 日 | |||||||||||||||||
教育主管部門意見(報考對象為在職在編教師) |
蓋章
年 月 日 | |||||||||||||||||
承諾:本人提交的個人信息資料及相關申請材料真實/準確.如果所提交的信息及材料不真實/不準確,本人愿意隨時接受報考學校及教育主管部門做出的相應處理并承擔全部后果。
本人簽名
年 月 日 | ||||||||||||||||||
市教育局審核意見 |
蓋 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