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開展2015年面向社會認定中小學(含中等職業學校)和幼兒園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
粵教繼函〔2015〕44號
各地級以上市及順德區教育局:
我省今年面向社會人員認定中小學(含中等職業學校)和幼兒園教師資格工作將于近期開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范圍
符合《教師法》規定學歷條件,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具有廣東戶籍或本人人事檔案已掛靠我省各級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員。認定對象包括:
(一)中小學(含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在職在崗教師。
(二)其他符合學歷條件的社會人員。
暫不受理一年內同時申請認定兩種以上(含兩種)教師資格。
二、認定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應符合以下四個基本條件:中國公民身份、思想品德條件、學歷條件和教育教學能力條件:
(一)思想品德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二)學歷條件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必須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持有廣州市幼兒師范學校、江門市幼兒師范學校、湛江市幼兒師范學校、汕頭市幼兒師范學校畢業證書的可以申請認定,其他中師學歷不能申請認定。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4.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5.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包括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必須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6.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包括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必須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同時應具有初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
(三)教育教學能力條件
1.身體條件: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按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粵教繼函〔2013〕1號),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2.普通話水平:按照我廳印發的《關于調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普通話測試標準的通知》(粵教繼〔2004〕25號)要求,社會人員以及廣州、深圳、珠海三地市區的在編在職教師要求達到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其他地區的在編在職教師認定與教學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要求達到三級甲等以上標準。
3.教育學、心理學課程學習要求: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應修學與申請認定的教師資格相對應層次的師范類《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兩門課程(以下簡稱“兩學”)并考試合格。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及雖有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學歷但與申請認定的教師資格種類學歷要求不一致的申請人,需補修對應層次的“兩學”并考試合格:
(1)我廳選定的33所高校對本校非師范生開展“兩學”培訓,2014年9月1日前參訓人員經考試合格取得的《廣東省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心理學課程培訓合格證書》(附件1)在全省范圍內有效。
(2)2014年9月1日前參加國家自學考試,并同時取得“兩學”合格證書人員,其成績有效。
(3)2014年前(含2014)參加各市縣教育局舉辦的“兩學”培訓,并同時取得“兩學”合格證書的人員,其成績在取得證書所在地有效。
4.教育教學能力: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須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及雖有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學歷但與申請認定的教師資格種類學歷要求不一致的申請人,應到本人戶籍所在地或人事檔案掛靠地教育行政部門參加教學能力測試,并達到合格標準。
三、受理申請與認定程序
(一)網上報名時間:2015年9月21日8時至9月30日17時(不含周末和節假日),網上報名網址為“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選擇“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網上報名需上傳近期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照片擴展名為JPG,上傳的照片需與上報的紙質申請表上照片一致。報名的現場確認時間由各市認定機構根據本地的實際確定,申請人需在當地認定機構規定的時間報名并完成普通話測試、體格檢查等。
(二)申報認定方式:申請人應向戶籍所在地或人事檔案掛靠所在地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對于戶口不在當地,但人事檔案掛靠在當地人才交流中心的,可向掛靠所在地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戶籍和人事檔案均不在工作所在地的人員,須回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后報地級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門負責認定。
(三)申請人員需在當地認定機構規定的受理申請期限內提交以下相關的認定材料。
1.申請人應提交的基本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2份;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4)學歷(或學位)鑒定證明;
(5)體格檢查合格證明;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7)《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
(8)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或當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
(9)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張(與貼在申請表和體檢表上的照片同底)。
2.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及雖有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學歷但與申請認定的教師資格種類學歷要求不一致的申請人,需提供學習相應層次“兩學”課程的合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需提供專業技術職務證書或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4.除在編在職教師外,其他申請人需提供由廣東省教育廳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學歷鑒定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以上要求同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的證明(證書)材料,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審核后留存復印件,原件退還申請人。
(四)認定收費
1.根據廣東省物價局《關于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粵價函〔2010〕814號)的規定,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包括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申請與學歷不對應層次教師資格的人員)須繳費240元。
2.體格檢查、普通話水平測試及學歷鑒定等費用,應按規定另行繳納。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縣要認真做好教師資格認定的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及時將本市開展資格認定報名時間以及有關事項和要求向社會公布。
(二)各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會同相關部門提前做好普通話測試、體檢、學歷(或學位)鑒定、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工作。
(三)各認定機構要按照教育部全國教師資格認定管理信息系統要求審核網報數據,并在2015年11月15日前完成數據審核和生成證書編號,教育部將根據11月16日零點前系統所顯示我省已生成的編號數發放證書。
五、其他
我廳委托廣東工程職業技術學院為我省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提供網報相關技術支持,認定中有關技術問題請直接咨詢該學院,聯系人:溫老師;聯系電話:020-29835536。
本通知以及教師資格認定相關規定均可在我廳主頁(www.gdedu.gov.cn)“通知公告”欄查詢與下載。
附件:1.廣東省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心理學課程培訓合格證書(樣式)
2.各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聯系電話
廣東省教育廳
2015年7月1日
附件2:各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聯系電話
| 
 序號  | 
 認定機構  | 
 區號  | 
 電話  | 
 通信地址  | 
| 
 1  | 
 廣州市教育局  | 
 020  | 
 83494295  | 
 環市東路天勝村16號之二廣州市教育評估和教師繼續教育指導中心  | 
| 
 2  | 
 深圳市教育局  | 
 0755  | 
 82001537  | 
 深圳市深圳市民中心C區2105房  | 
| 
 3  | 
 珠海市教育局  | 
 0756  | 
 2124126  | 
 珠海市香洲區人民東路112號  | 
| 
 4  | 
 汕頭市教育局  | 
 0754  | 
 88853404  | 
 汕頭市龍湖區35街區豐澤莊  | 
| 
 5  | 
 佛山市教育局  | 
 0757  | 
 83205005  | 
 佛山市禪城區同濟西路9號  | 
| 
 6  | 
 韶關市教育局  | 
 0751  | 
 8774131  | 
 韶關市武江北路131號  | 
| 
 7  | 
 河源市教育局  | 
 0762  | 
 3297399  | 
 河源市新市區朝陽街1號  | 
| 
 8  | 
 梅州市教育局  | 
 0753  | 
 2180895  | 
 梅州市江南教育路3號  | 
| 
 9  | 
 惠州市教育局  | 
 0752  | 
 2261072  | 
 惠州市惠城區麥地路2號  | 
| 
 10  | 
 汕尾市教育局  | 
 0660  | 
 3390663  | 
 汕尾市紅海中路  | 
| 
 11  | 
 東莞市教育局  | 
 0769  | 
 23126008  | 
 東莞市南城區三元路八號報業大廈五樓教師繼續教育指導中心  | 
| 
 12  | 
 中山市教育局  | 
 0760  | 
 89817132  | 
 中山市東區博愛六路20號  | 
| 
 13  | 
 江門市教育局  | 
 0750  | 
 3871271  | 
 江門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務中心4樓B區教育局窗口(堤西路88號)  | 
| 
 14  | 
 陽江市教育局  | 
 0662  | 
 3333993  | 
 陽江市東風三路45號  | 
| 
 15  | 
 湛江市教育局  | 
 0759  | 
 3336260  | 
 湛江市人民大道北76號  | 
| 
 16  | 
 茂名市教育局  | 
 0668  | 
 2278744  | 
 茂名市官山二路官南一街18號大院  | 
| 
 17  | 
 肇慶市教育局  | 
 0758  | 
 2829904  | 
 肇慶市端州區西江北路  | 
| 
 18  | 
 清遠市教育局  | 
 0763  | 
 3361740  | 
 清遠市新城五號區連江路20號  | 
| 
 19  | 
 潮州市教育局  | 
 0768  | 
 2805053  | 
 潮州市潮州大道中段  | 
| 
 20  | 
 揭陽市教育局  | 
 0663  | 
 8724407  | 
 揭陽市東山區臨江北路  | 
| 
 21  | 
 云浮市教育局  | 
 0766  | 
 8835046  | 
 云浮市寶馬路2號  | 
| 
 22  | 
 順德區教育局  | 
 0757  | 
 22616493  | 
 順德區大良街道大門路1號順德區教師進修學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