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201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加強楚雄市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改善人才隊伍結構,提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素質,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及《楚雄州201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經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并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復同意,現將2015年楚雄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15年楚雄市計劃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共101個崗位,190人。其中,市屬事業單位32人,鄉鎮事業站所38人,教育系統90人,衛生系統30人。招聘的具體單位、崗位、人數、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1(《楚雄市201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報考人員可通過“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楚雄州人才網”、“楚雄在線—楚雄市政府門戶網站”、“楚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楚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宣傳欄查詢,也可電話咨詢(咨詢電話:0878-6113007)。
二、招聘條件
(一)招聘對象
年齡在18歲以上,符合用人單位招聘條件和報考條件的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文化程度及技能要求。
6.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涉及具體條件按以下解釋認定:
⑴年齡認定。18歲以上指1997年6月30日(含6月30日,下同)以前出生人員;30歲以下指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人員。其他依次界定。
⑵專業認定。①專業名稱參照《楚雄州201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專業(學科)指導目錄》執行,專業限定一級目錄的一級目錄所有專業可以報考,限定到二級目錄的二級目錄所有專業可以報考,限制到具體專業的需專業一致。專業未含在目錄中的僅可報考不限專業的崗位。②專業一致指報考人員崗位限制學歷及以上學歷相應畢業證所載專業名稱與招聘專業一致,專業名稱中僅有“和”、“與”、“及”、“及其”等連接詞不同,連接詞增減,或多、少一個“學”字可視為同一專業,如會計與統計、會計和統計、會計統計、會計及其統計視為同一專業,會計、會計學視為同一專業。③招聘崗位沒有包含專業方向要求的,報考人員畢業證所載專業后有專業方向說明,括號前的部分視作所學專業;招聘專業包含專業方向要求,報考人員畢業證所載專業及專業方向必須與招聘崗位要求一致方能報考;招聘崗位明確不招聘有專業方向的報考人員專業有專業方向的不能報考。
⑶學歷類型認定。根據報考人員填報專業及學歷的經教育部門頒發或認定的學歷證書明確的類型確定。黨校不屬于國民教育,只能填報學歷類型不限崗位;其他畢業證等學歷證書是學校頒發未經教育部門認定的請先到教育部門認定。
⑷生源或戶口認定。①報考人員具有楚雄州(云南省)戶口;②父母或父母一方戶口在楚雄州(云南省)且本人持有遷入楚雄州(云南省)的戶口遷移證;③高校畢業生戶口未遷回楚雄州(云南省),但以身份證號碼可以認定,即身份證號碼前2位是53的可以報考限招云南省生源或戶口的崗位,身份證號碼前4位是5323的可以報考限招楚雄州生源或戶口的崗位。
⑸畢業年份認定。2013年、2014年畢業未就業畢業生可視為應屆畢業生,楚雄市教育系統崗位限招2013年、2014年、2015年應屆畢業生。
請報考人員特別注意:
⑴楚雄州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限制3年服務期,未滿服務期調離、辭職需承擔違約責任。楚雄州部分鄉鎮工作環境艱苦,部分鄉鎮屬于少數民族聚居區,崗位信息表未一一說明,請報考人員報考前先了解當地社會環境、工作任務,慎重選擇。
⑵楚雄州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報考必須在原招考招聘單位服務滿3年及以上(2012年9月及以前辦理聘用手續)且所在單位同意方可報考。
(三)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形
1.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
2.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正在被立案審查的人員。
4.曾參加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違紀人員不滿5年的。
5.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或被取消聘用資格未滿5年的。
6.在楚雄州內事業單位新招聘工作人員工作不滿3年的。
7.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8.現役軍人。
9.其他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報名條件的。
三、報名程序
(一)網絡報名
此次公開招聘報名采用網絡報名。報名時間為2015年6月30日9:00至7月7日23:59。報考人員登錄楚雄州人才網(http://www.cxzrcw.com)《考試網上報名》系統先注冊再按系統提示報名,報名24小時后登錄楚雄州人才網《考試網上報名》系統確認是否審核通過,未通過者注意提示信息,重新選擇報名;因為審核需要時間,7月7日16:00以后報名的人員信息審核沒有通過則可能沒有機會重新報名;通過者需在本網站的網上繳費系統繳納100元報名費,本次招聘考試分為《綜合素質》和《專業素質》兩科,按云價收費〔2011〕15號文件規定,每科收取報名費50元。(楚雄市招聘考試部分崗位除考《綜合素質》、《專業素質》考試外,還需參加面試,進入面試的人員,除在報名系統中網上繳納筆試報名費100元外,在進行面試前還需現場繳納面試報名費50元),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2015年7月9日,7月9日23:59未繳費視為放棄報名。
報考人員根據招聘崗位計劃選擇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二)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采取網上對報考人員填寫信息進行提示性審核,不進行相關證書證件原件的審查,報考人員應對所填信息的真實性負責,若在資格復審中發現存在弄虛作假行為,對隱瞞真實情況不符合報名資格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應持有《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畢業生就業登記證》,請報考人員在提交報名申請時,在相關欄目注明;崗位要求具備相關專業資格證書的,在提交報名申請時,也請報考人員在相關欄目內注明持有資格證書的名稱,否則資格初審不予通過)。
(三)報考比例
受報考人數限制開考的崗位,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比例達到3:1的方能開考,不受報考人數限制開考崗位只要有人報名即可開考。報名結束后因達不到開考比例被取消的招聘崗位將在7月10日14:30在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楚雄州人才網、楚雄在線網站公告,報考被取消招聘崗位的人員可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或退費,改報時間為7月11日8:00到17:30,未改報的人員將在8月30日前將所繳費用退回繳費銀行卡。但因報考人員原因未按時參加考試的,不予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