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包河區2015年公開招聘幼兒園教師面試資格復審遞補公告
根據《合肥市包河區2015年公開招聘幼兒園教師公告》規定,面試入圍人員的資格復審工作已于2015年5月27日17:00結束。因部分崗位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前來資格復審或自愿放棄等原因,被取消面試資格。現將5名遞補考生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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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號  | 
 報考學科  | 
 準考證號  | 
 學前教育成績  | 
 教育教學理論成績  | 
 教學設計  | 
 筆試合成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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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幼教A組  | 
 2015010318  | 
 82.20  | 
 73.00  | 
 60  | 
 72.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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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幼教A組  | 
 2015010408  | 
 74.40  | 
 58.10  | 
 85  | 
 72.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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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幼教B組  | 
 2015010809  | 
 77.20  | 
 59.60  | 
 82  | 
 7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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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幼教B組  | 
 2015010805  | 
 73.40  | 
 58.20  | 
 87  | 
 72.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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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幼教C組  | 
 2015011119  | 
 72.00  | 
 70.30  | 
 75  | 
 72.39  | 
請上述考生于6月3日(周三)上午8:30-11:30,前往包河區教育體育局(包河區政府南樓505室)進行資格復審,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須知事項
1、遞補人員資格復審時,須攜帶以下證件、材料:
(1)有效身份證件、學歷證書、幼教資格證、普通話證書原件及上述證件復印件,同時攜帶網上打印的報名表、筆試準考證。
(2)非全日制考生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必須提供省、市考試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和畢業時間,以及“2015年7月前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并提供復印件。
(3)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應提供以下材料:師范類應屆畢業生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幼教資格證和普通話等級證正在辦理的由畢業院校提供證明材料(須注明教師資格證種類);非師范類應屆畢業生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幼教資格證和普通話證書正在辦理的須提供縣區教育主管部門的證明材料(須注明教師資格證種類和發證時間、普通話等級)。
2、若本人不能親自前來辦理,可委托他人代為辦理,但必須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書面委托書、筆試準考證、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以及其他按要求需要提供的材料,被委托人需攜帶個人有效身份證件。
3、對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現場發放《面試通知書》。每人繳納80元面試考務費。
4、聯系電話:0551-63357133;聯系人:夏老師。
合肥市包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合肥市包河區教育體育局
2015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