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春縣201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為加強綠春縣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改善人才隊伍結構,規范事業單位進人渠道,提高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公信力,根據原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和《紅河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意見》有關規定,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綠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20名,現就招聘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對象
具有國家承認的中專及其以上學歷,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條件(詳見《綠春縣201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二、招聘的基本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其它條件。
(二)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形
1、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
2、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正在被立案審查的人員;
4、曾參加各級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違紀人員不滿5年的;
5、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自動離職或被取消錄用資格未滿5年的;
6、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7、現役軍人;
8、其他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報名條件的。
三、報名程序
(一)崗位查詢
招考崗位詳見紅河人才網(www.hhzrc.cn)。
(二)網上報名
本次考試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址為:www.hhzrc.cn。
1、登錄報名系統注冊報名
擬報考考生可在2015年6月1日上午9:00時至2015年6月3日下午17:00時期間登錄紅河人才網,注冊并報名。每名考生只允許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與考試時必須使用第二代身份證,使用第一代身份證報名無效。報名時,考生要首先進行用戶注冊(在此提醒各位考生盡早登錄注冊,以防個人信息被他人盜用惡意注冊),并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考生填寫的報名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將取消報考資格并按照事業單位招聘考試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2、報名資格初審
2015年網上報名初審采取系統自動審核與人工審核相結合。先由報名系統對考生的“性別、民族、戶口、年齡”等所要求填寫的信息對照招聘崗位條件進行系統自動審核。符合崗位條件系統自動審核通過的考生,再由綠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考生的“照片、其它”條件等信息對照崗位條件進行審核,網絡報名不進行相關證書、證件原件的審查,要求考生填寫的信息必須與證書、證件上的內容完全一致。考生所持畢業證書的專業必須包含在崗位要求的專業類別(大類)中(如:崗位要求專業類別為法律類的,則包含法學、法律、經濟法、國際法等專業,具體參考《紅河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專業分類試行指導目錄》)。超過報名時限審核未通過的均視為審核不通過,考生不能再修改信息,請考生盡早注冊并報名,以便能夠及時更改錯誤信息并順利通過審核。
3、年齡計算
崗位要求的年齡以周歲計算,截止時間為2015年6月3日。
4、戶籍認定
(1)此簡章發布之日后戶口遷入紅河州或綠春縣的考生,以原戶籍為準。
(2)紅河州或綠春戶籍的考生因就學原因遷出外地的提供原始戶口薄遷出證明,視為紅河州戶籍或綠春縣戶籍。
(三)網絡繳費
考生報名審核通過后,可通過網上繳費系統繳納50元報名費,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2015年6月6日24:00時。
(四)開考比例
此次招聘設置1:3的開考比例,若同一崗位報名人數達不到擬招聘人數3倍的,將減少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聘崗位。
(五)退費
因崗位報名人數達不到1:3開考比例,崗位取消招聘或重復繳費的考生,由付費銀行直接退還報名費。但已開考的崗位,因考生原因屆時不能參加考試的,不予退費。
四、準考證打印
準考證采取網上打印,考生在2015年6月30日至2015年7月4日時期間,登錄紅河人才網打印準考證。
五、考試方式和內容
此次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由綠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專業知識筆試,題型均為客觀題,不進行查分;不進行專業素質測試。
(一)專業知識筆試
此次專業知識筆試考試內容為與行業或崗位相關專業知識(各崗位的考試內容詳見崗位信息表)。
(二)考試時間、地點
1、專業知識筆試考試時間:2015年7月4日上午9:00時至11:00時;
2、考試地點:考生憑準考證上指定的考點和考場參加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