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資格復審僅對列為擬面試對象的報考人員進行。考生需再次提供報考崗位所需材料原件和復印件(附件2中1-6)。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另行通知。
2、資格復審時,定向生、委培生須提供有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3、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崗位(專業)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接受資格復審的,視作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其空缺面試資格在該崗位筆試人員中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予以遞補。
4、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按規定時間到鹿城區教育局領取《面試通知書》。
六、面試
(一)小學教師面試(滿分100分)
小學教師面試采取課堂試講的形式,準備60分鐘,試講15分鐘。主要考查教學設計能力、掌握教學內容能力、教學組織能力、教學基本素養、儀表儀態等。
(二)幼兒園教師面試(滿分100分)
幼兒園教師面試內容包括命題演講(占面試成績的10%)、現場繪畫(占面試成績的10%)、即興自彈自唱或即興舞蹈(占面試成績的10%)和課堂試講(占面試成績的70%)。
(三)所有面試對象須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本人第二代身份證、《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逾期不到者,作自動放棄處理,不再遞補。凡在面試前3天,具有面試資格的人員向鹿城區教育局書面確認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其空缺面試資格在該崗位筆試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予以遞補;其他出現的面試空缺情況不再遞補。
(四)面試時間及領取《面試通知書》時間、地點由鹿城區教育局另行通知。
(五)本次教師招聘面試由鹿城區教育局負責,鹿城區人社局全程監督。
七、確定入圍人員
(一)小學教師
根據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分學科按擬招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人員。遇總成績同分的,以面試成績高分者優先,如面試成績亦相同,則以筆試中學科專業知識或技能考核成績高分者優先。所有分數核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二)幼兒園教師
根據總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70%)按擬招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人員。遇總成績同分的,以面試成績高分者優先,如面試成績同分的,以課堂試講成績高分者優先,如課堂試講成績亦相同,則以筆試成績高分者優先。所有分數核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八、體檢、考察
入圍人員須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另行通知),攜帶本人身份證參加體檢。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體檢的,作自動放棄處理。如有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有自動放棄的,其空缺崗位均不予遞補。
體檢、考察由鹿城區教育局負責組織,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規定執行。
九、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在鹿城公務網、溫州鹿城人事考試網、鹿城教育網予以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不按規定時間辦理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15年8月10日前提交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證書、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原件,不按規定時間提交或與報名時提供的證明材料不相符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十、其他規定
(一)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浙人社發〔2014〕15號)執行。
(二)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三)國外學歷學位有關畢業時間及所學專業的認定,以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為準。
(四)報考人員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身份證遺失的,請及時補辦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五)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鹿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鹿城區教育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針對本次教師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
咨詢電話:鹿城區教育局88262806(報名咨詢)
鹿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88990920
附件1:2015年鹿城區公開招聘教師計劃一覽表
附件2:2015年鹿城區公開招聘教師報名所需材料清單
附件3:2015年鹿城區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
鹿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鹿城區教育局
2015年4月24日
附件2:2015年鹿城區公開招聘教師報名所需材料清單.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