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職業技術教育中心是泉州市教育局的直屬事業單位,主要從事中等職業教育教學研究、課程教學指導和師資培訓等業務工作。經有關部門批準,我中心擬公開招聘1名新教師。
根據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關于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和機關補充工勤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泉人綜[2007]74號)及市教育局《2014-2015學年泉州市直公立學校(單位)公開考核招聘教師方案》等有關規定,現將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資格要求 |
備注 | |||
崗位 |
人數 |
專業 |
其他條件 | |
政治教師 |
1 |
政治學類 |
中共黨員,且符合公開招聘的相關要求 |
主要從事辦公室工作、黨務工作,需掌握信息技術和寫作能力 |
二、招聘對象
1、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且年齡不超過35周歲(即1979年2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也可報考,但必須在聘用后一年內取得教師資格。
2、熱愛教育事業,具備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與團隊協作精神,工作踏實,愛崗敬業,身體健康,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具有現代職業教育理念,有扎實的教育教學理論基礎和本專業基礎知識,有志于從事中等職業教育教學研究工作;
三、報名
1、報名:凡符合以上崗位招聘條件和相關要求的,請于2015年4月30日(星期四)之前直接到泉州市職教中心辦公室現場報名(正常上班時間)。報名時需提交以下材料各一份:
⑴《2015年泉州市直學校公開考核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用A4紙打印,并貼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式2份);
⑵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及教師資格證(應屆畢業生暫未發放的由所在學校提供可取得證書證明,辦理聘用手續時必須提供所有原件,否則不予聘用)原件及復印件;
⑶未就業畢業生應提供就業報到證;
⑷其他能反映個人綜合素質的相關材料(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
⑸在職教師應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⑹個人簡歷(應注明聯系電話、地址、電子郵箱等)。
2、泉州市職業技術教育中心地址:泉州市豐澤區坪山路255號(泉州理工學院內,正門左側教學樓3樓);郵編:362000;聯系人:張老師,0595-22557672,電子信箱:zsw_810913@163.com。
3、資格審查:本中心成立招聘工作考核領導小組,對報名應聘人員提供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并以電話或短信的方式告知審查結果和考試時間。
四、考試
1、考核組織
考核工作由本中心具體實施,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人事行政部門監督。
2、考核內容
考核分為寫作和教師教學技能(寫教案+說課)兩部分,主要考察應試者的寫作水平及教學基本能力。面試總分100分,其中寫作40分,教師教學技能60分。
3、考核方式
考核時間定于2015年5月16日(星期六)上午8:30分開始,考生帶身份證按通知時間,提前30分鐘到面試地點報到(須提供報名時提交的身份證原件供我中心復核),若復印件與原件不符,本中心將取消應聘人員的考試資格。遲到20分鐘者,作自動放棄處理。
崗位 |
考核內容 |
考核流程 |
政治教師 |
寫作(40﹪)、撰寫教學設計方案(20﹪)和說課(40﹪) |
(1)寫作:考生用30分鐘當場撰寫文章,題目由評委現場檢視,再由考生現場抽取。 |
4、考核成績的確定
(1)考核將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依據考生在考核中的全部行為表現和各項考核要素的評分標準,評委現場獨立評定。考核結束后當場公布考生的成績。
(2)考核各環節的評分將采取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分數的方法確定報考者在該環節的分數。
5、按成績排名順序由高到低1:1確定擬聘用人選。考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合格線為70分,未達到合格線者不予聘用。考試成績分別在市教育局和本中心網站(泉州職成教網http://www.qzzcj.com/)公布。
6、考試具體時間由本中心負責通知應聘人員。
泉州市職業技術教育中心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