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縣2015年招聘縣直中學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學、公正、規范的用人制度,拓寬事業單位選人用人渠道,優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6號令)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縣直中學教師49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招聘全過程公開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二、用人單位情況簡介
茶陵是國家羅霄山脈連片扶貧開發縣,處湘贛邊界中心縣位置。全縣總面積2500平方公里,總人口60余萬,轄22個鄉鎮和辦事處。縣教育局所管轄公辦學校159所,其中普高2所,職業中專1所,初級中學15所,九年一貫制學校6所,中心小學18所,村級小學和教學點115所,特殊教育學校1所;民辦學校1所(世紀星實驗學校)為十二年一貫制學校;公、民辦幼兒園242所。核定教職工編制4596個,在編教職工4200余人,學生60000余人,在園幼兒20000余人。近年來,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教師隊伍建設,不斷創新教師引進機制,不斷加大教師引進力度,不斷提高教師待遇穩定教師隊伍,為教育提質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廣大教育工作者以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為目標,各項工作均取得了較好成績。先后被評為全省現代教育技術裝備先進單位、教育人事工作先進集體、教育學會工作先進單位;全市推進教育強市建設先進縣、推進學前教育發展先進縣、民辦教育工作先進縣、社區學院建設先進縣、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先進縣。但是,隨著學生生源的逐年回升,教師自然減員的人數較多,致使我縣教師隊伍的學歷、年齡、學科等結構性矛盾依然較為突出,教師隊伍總體缺編。為此,我縣建立教師補充的長效機制,不斷優化教師隊伍結構,不斷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以滿足各級各類教育發展的需要。
三、招聘計劃及崗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6、此次招聘主要面向2015年應屆畢業生,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者可放寬至往屆畢業生。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二)崗位名稱、數量、條件:(詳見附件1)
四、發布信息
各環節招聘信息在株洲市政府門戶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茶陵縣教育信息網向社會公開發布,公告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應聘人員請登陸茶陵縣教育信息網(http://www.cledu.cn)查看公告及相關信息,不另行電話聯系或通知。因未及時查看轉載信息而錯過時機造成的一切失誤,由本人自行負責。
五、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
本次招聘將于2015年4月8日在湖南師范大學設立報名點并組織供需見面會。采取現場報名、現場考試、現場簽約的方式。
1、報名時間:2015年4月8日。
2、報名地點:詳見湖南師范大學校內公告(或網站公告)
3、報名方式為現場報名。
4、報名要求:每人限報一個崗位,自行填寫《茶陵縣招聘教師
報名表》。報名時,考生攜帶個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和學校蓋章的含學業成績單的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其他與具體崗位要求相關的證明材料。提交的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有效。
六、資格審查及考試
1、資格審查:招聘小組對照招聘崗位的條件及要求,對報名對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及要求的進入考試。
2、考試方式:崗位招聘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大于或等于1:10時先進行筆試,再根據應聘同一崗位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計劃1:4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進行專業面試(入圍專業面試最末一名出現筆試成績相同時均進入專業面試)。崗位招聘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達不到1:10時,只進行專業面試。筆試采用百分制,筆試內容為專業知識、教育教學基本理論、新課程理念等相關知識。面試采用百分制,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學識水平、語言表達能力、心理素質、思維能力、隨機應變能力、專業知識功底等。委托專業考試機構命題,用人單位和人社局、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七、體檢與考察
體檢人選按應聘者的專業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當最末一名入圍人員成績出現并列時,通過加試確定名次。體檢標準參照《湖南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傳染病和精神病史檢查為必檢項目。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公示期內提出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經招聘領導小組同意,按應聘同一崗位專業面試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八、公示
根據專業面試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報縣招聘領導小組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市政府門戶網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茶陵縣教育信息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招聘領導小組審定。
九、聘用
1、凡招聘人員一律實行聘用制。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由縣教育局與被聘用對象簽訂聘用合同,且在本縣服務5年以上,服務期未滿,要求離開我縣教育系統者,須履行聘用合同規定的責任,方可按程序辦理有關手續。在規定時間內簽訂就業協議書和聘用合同、辦理提檔審查手續,凡因個人原因未按時簽訂就業協議書與聘用合同、未辦理提檔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
2、招聘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且職業中專教師按規定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方可按期轉正定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紀律監督
1、嚴格招聘程序。充分認識做好教師招聘工作的重要性,程序嚴格規范,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堅持原則,保證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招聘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明確職責,各司其職,嚴把各個環節的入口關。
2、嚴格招聘紀律。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強對教師招聘工作的監督檢查,嚴明紀律,嚴格執紀。應聘人員需誠信參與考試錄用的各個環節,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不隨意放棄。對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有關規定,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考試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取消聘用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將參照高考對違紀舞弊處理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3、堅持回避制度。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組織公開招聘事項時,與應聘人員涉及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可能影響招聘公平公正的,應當按規定實行回避。
政策咨詢電話:0731-25245310,18229130613,本次招聘政策由茶陵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監督電話:18229130615
市人社局:0731-28681082
市糾風辦:0731-28680178
特此公告
附件1、茶陵縣2015年招聘縣直中學教師計劃及崗位條件.rar
茶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茶陵縣教育局
2015年3月24日
茶陵縣2015年招聘縣直中學教師計劃及崗位條件 | ||||||||||
序號 |
學校名稱 |
崗位名稱 |
崗位類別 |
招聘計劃數 |
年齡 |
性別 |
最低學歷要求 |
專業 |
其他要求 |
備注 |
1 |
茶陵一中 |
語文教師 |
專技崗位 |
1 |
30周歲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證為準) |
不限 |
本科(取得相應學位) |
普通全日制師范類相應對口專業。(普通全日制相應對口專業研究生以上學歷報名條件可放寬至非師范類) |
2015年應屆畢業生,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者可放寬至往屆畢業生,對口專業高中以上教師資格證 |
|
2 |
數學教師 |
1 |
| |||||||
3 |
歷史教師 |
1 |
| |||||||
4 |
地理教師 |
1 |
| |||||||
5 |
物理教師 |
1 |
| |||||||
6 |
生物教師 |
1 |
| |||||||
7 |
心理學教師 |
1 |
| |||||||
8 |
通用技術教師 |
1 |
| |||||||
9 |
茶陵二中 |
語文教師 |
專技崗位 |
5 |
30周歲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證為準) |
不限 |
本科(取得相應學位) |
普通全日制師范類相應對口專業。(普通全日制相應對口專業研究生以上學歷報名條件可放寬至非師范類) |
2015年應屆畢業生,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者可放寬至往屆畢業生,對口專業高中以上教師資格證 |
|
10 |
數學教師 |
4 |
| |||||||
11 |
英語教師 |
4 |
| |||||||
12 |
政治教師 |
2 |
| |||||||
13 |
歷史教師 |
2 |
| |||||||
14 |
地理教師 |
2 |
| |||||||
15 |
物理教師 |
3 |
| |||||||
16 |
化學教師 |
1 |
| |||||||
17 |
生物教師 |
2 |
| |||||||
18 |
音樂教師 |
3 |
| |||||||
19 |
信息教師 |
1 |
| |||||||
20 |
云陽中學 |
歷史教師 |
專技崗位 |
1 |
30周歲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證為準) |
不限 |
本科(取得相應學位) |
普通全日制師范類相應對口專業。(普通全日制相應對口專業研究生以上學歷報名條件可放寬至非師范類) |
2015年應屆畢業生,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者可放寬至往屆畢業生,對口專業初中以上教師資格證 |
|
21 |
地理教師 |
1 |
| |||||||
22 |
物理教師 |
1 |
| |||||||
23 |
生物教師 |
1 |
| |||||||
24 |
音樂教師 |
1 |
| |||||||
25 |
職業中專 |
語文教師 |
專技崗位 |
1 |
30周歲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證為準) |
不限 |
本科(取得相應學位) |
普通全日制師范類相應對口專業。(普通全日制相應對口專業研究生以上學歷報名條件可放寬至非師范類) |
2015年應屆畢業生,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者可放寬至往屆畢業生,對口專業高中以上教師資格證 |
|
26 |
數學教師 |
1 |
| |||||||
27 |
英語教師 |
1 |
| |||||||
28 |
會計電算化教師 |
1 |
普通全日制相應對口專業 |
2015年應屆畢業生,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者可放寬至往屆畢業生,獲得或聘用后一年內獲得高中或中職以上教師資格證 |
| |||||
29 |
幼兒教育教師 |
1 |
| |||||||
30 |
汽車修理與檢測教師 |
1 |
| |||||||
31 |
旅游服務與管理教師 |
1 |
茶藝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