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單位及人數
織金縣縣直中學高中教師187 名,具體招聘人員職位見《職位表》。
二、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往屆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3、年齡30周歲以下(1981年5月13日后出生)。
4、報考專業與所學專業或教師資格證專業一致,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可延期至2013年7月30日前提供教師資格證,屆時若不能提供,則予以解聘,責任自負。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遵紀守法(未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無吸毒史等),樂于奉獻,開拓創新,品行端正;
7、具備擬報考專業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人員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3、縣內在職在編職工;
4、2008年(含2008年)以來已簽約的“特崗教師”;
5、違法人員及違紀未解除處分的人員;
6、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被開除、被辭退人員及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7、不符合招聘專業職位要求的有關條件的人員;
三、招聘工作程序
1、制定招聘計劃。
2、發布招聘信息。
3、報名及資格審查。
4、考試(分為筆試和試教)。
5、體檢。
6、審查及考核。
7、辦理聘用手續。
四、報名資格審查
(一)公開發布報名信息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在織金教育網、金黔在線、織金黨建論壇和織金縣教育局公告欄等處公開發布招聘信息。發布公告時間2011年5月24日—5月30日。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1年6月14日—6月2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2、報名方式及地點: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地點:織金縣教育局人事股。
3、報名要求
報考人員須持以下證明材料:
(1)畢業證書(應屆畢業生持就業推薦表)、教師資格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已婚人員必須出具當地鄉鎮計生行政主管部門、人民政府簽署“未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證明,審核人簽名后加蓋公章。
(2)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張(照片背面寫上考生姓名);
(3)報名考務費100元。
考生根據所報專業職位,按要求填寫《織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報名表》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由他人代填報的,若報名信息出現上述情況,視同考生本人填寫,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每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專業職位,一個專業職位的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則對該專業職位招聘計劃予以調整或取消。考生從報名至正式行文聘用期間,所留聯系電話必須準確并保持暢通,如聯系不上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4、資格審查
(1)初審。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根據考生填寫的個人信息,對照本《招聘方案》規定的報名條件和填報專業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
(2)復審。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根據初審意見,按照《招聘方案》和考生填寫的《報名表》,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專業職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經復審通過的,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審查人員簽署同意報名意見。
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招聘工作的始終,如有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一經查實,予以取消,責任考生自負。
5、報名確認和準考證發放
經復審通過的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考務費收據領取準考證。
領準考證時間:2011年6月30日—7月1日
地點:織金縣教育局人事股。
考生在進入筆試、試教、體檢等環節時必須同時持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方能入場。
五、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試教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和試教均采用百分制計算,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后占60%,試教成績占40%的比例計算(即:總成績=筆試成績×60%+試教成績×40%),筆試、試教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一)筆試
1、專業知識(85分):內容按公布的各專業出題,以高中教師應具備的專業知識為主;
2、綜合知識(15分):新時期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修養基本要求,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教育法律法規,中小學教師教育學、心理學基礎知識,2011年1月—5月期間國內外重大時事等內容。
筆試時間為: 2011年7月3日,上午9∶00—11∶30。
筆試地點:織金縣城關鎮,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二)試教
1、根據招聘專業職位數,按各專業職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2的比例確定試教人員。若出現同專業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尾并列的,同時進入試教。
2、試教內容:各專業高中一年級現行教材內容,側重考核報考者的授課水平。
時間安排:備課20分鐘,授課20分鐘。
試教日期:待定。
試教地點:待定。
六、體檢
體檢按《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黔教人發[2004]10號)。根據招聘各專業職位數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進入體檢,若末位并列的,筆試成績高者進入,若筆試、試教成績都相同,且本人同意服從調劑的,一并進入(這一規定在體檢、審查及考核、公示等環節均適用),體檢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對象,按該專業職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對象。
體檢表的照片考生自備,須與報名時提供的照片同底,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審查及考核
體檢合格考生列入審查及考核對象。由用人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考核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近年年度考核等情況。進入審查及考核的考生,必須在體檢后二十日內提交齊本人檔案等相關資料供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審查,不提供或逾期提供影響聘用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考生的擬聘用資格。
(一)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有違法違紀行為,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的;
(三)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
(四)不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五)外縣在職考生近三年年度考核中不合格、基本合格、受處分被評為不定等次的;
(六)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七)經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況。
審查及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列入擬聘用人員。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在進入試教環節的人員中按各專業職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只能使用一次)進行體檢、審查及考核。
八、公示
根據考生的筆試、試教、體檢及審查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織金教育網》等媒體和教育局公告欄上公示七天,公示無異議者,按程序行文聘用。對公示對象有異議的,須在公示期內來電、來函或面談反映,但必須署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方可受理。公示期內舉報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的,按相應專業職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一次性遞補,公示期外舉報查實的,只取消聘用資格但不遞補。
九、聘用
根據招聘專業職位,按各專業職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由考生自主選擇任教學校,若總分相同,筆試成績高者優先;若筆試、試教成績都相同,需服從調劑或進行新一輪測試。
聘用考生需填寫《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審批表》,并按(黔府辦發[2003]73號)文件規定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報人事部門鑒證,實行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十、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領導,保證此次招聘工作的順利完成,成立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略)
十一、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整個招聘工作在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下進行,各程序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同意后,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在招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歡迎舉報。對違規的考生取消聘用資格,對違紀的工作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未盡事宜由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并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57-7622580(織金縣教育局)
監督電話:0857-7638192 0857-7621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