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杭州市《關于貫徹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精神和杭州市拱墅區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職工公告(2014年4月29日發布)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劉海歌在體檢時部分項目按規定延后待檢,目前已全部體檢合格,現公示如下:
序號 |
招聘單位 |
招聘崗位 |
姓名 |
性別 |
出生年月 |
學歷 |
現工作(學習)單位 |
1 |
明德小學 |
小學美術教師 |
劉海歌 |
女 |
198803 |
研究生 |
杭州師范大學 |
對公示對象如有異議,請向主管部門杭州市拱墅區教育局反映。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從公示之日算起。
監督舉報電話: 88259974
杭州市拱墅區教育局
201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