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杭州市《關于貫徹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精神和杭州市拱墅區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職工公告(2014年4月29日發布)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劉海歌在體檢時部分項目按規定延后待檢,目前已全部體檢合格,現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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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號  | 
 招聘單位  | 
 招聘崗位  | 
 姓名  | 
 性別  | 
 出生年月  | 
 學歷  | 
 現工作(學習)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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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德小學  | 
 小學美術教師  | 
 劉海歌  | 
 女  | 
 198803  | 
 研究生  | 
 杭州師范大學  | 
對公示對象如有異議,請向主管部門杭州市拱墅區教育局反映。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從公示之日算起。
監督舉報電話: 88259974
杭州市拱墅區教育局
2015年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