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臺縣教育局
天臺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
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促進天臺教育可持續發展,根據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教育的實際,現將2011年我縣公開招聘新教師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天臺戶籍的全日制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或2011年天臺生源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報考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師崗位的學歷為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報考幼兒教師崗位的學歷為普通中等師范學校幼師專業畢業及以上。戶籍截止日期為報名截止日。
二、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除符合上述規定以外,還須符合以下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師范類畢業生和非師范類畢
業往屆生必須取得教師資格證書,非師范類應屆畢業生及報考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師可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
3、身體健康;
4、年齡在
三、報名時間與辦法
1、報名時間:
2、報名地點:天臺縣教育局人事科;
3、報名時如實填寫《天臺縣教育局2011年公開招聘新教師報名表》;
4、報名時帶下列材料(復印件一份、原件審驗):
①身份證、戶口簿(2011年畢業生須持原遷出戶口簿)
②教師資格證書;
③畢業證書;
④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照片2張。
5、報名時交考務費80元。
四、考錄崗位
考錄具體崗位、人數視報名情況而定,筆試前在天臺教育信息網和天臺人力資源網上公布。
五、筆試時間與地點
筆試時間:
筆試地點:縣職業中專
各報考對象于
六、錄用辦法
1、初審。對報考對象提供的資料進行初審,凡不符合條件或提供虛假材料經查實的,一律取消其考試資格。
2、筆試。錄用崗位人數與報名人數按1:1.5(職業學校不低于1:3)及以上的比例開考,未達比例要求不開考(緊缺學科特殊教育、心理健康除外。緊缺學科須參加教育基礎知識筆試,成績不低于全體參考人員的教育基礎知識筆試平均分方可錄用,如被錄用,則在教育系統服務期不少于8年。)。
筆試試卷分教育基礎知識卷和學科專業知識卷。教育基礎知識和學科專業知識同時進行考試。筆試總分100分,以教育基礎知識占30%,學科專業知識占70%的比例計算得分。
筆試內容:教育基礎知識(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其它綜合知識等)、學科專業知識(學科教學內容、大中專教育對應學科內容、教材教法等)。
職業學校專業課筆試科目:
考錄崗位 |
考錄人數 |
專業要求 |
機械 |
1 |
機械類專業 |
財會 |
1 |
財務、會計專業 |
動畫動漫 |
1 |
動畫動漫專業 |
汽車運用與維修 |
1 |
汽車運用與維修專業 |
土木工程 |
1 |
土木工程專業 |
音樂學 |
1 |
音樂學專業 |
服裝設計 |
1 |
服裝設計專業 |
法學 |
1 |
法律、法學專業 |
行政管理 |
1 |
行政管理專業 |
計算機應用 |
1 |
計算機類專業 |
廣告、裝潢設計 |
1 |
廣告學、裝潢設計專業 |
其他學科筆試科目:
中學學科:語文、數學、英語、物理、信息技術、地理、歷史、政治、化學、生物、音樂、美術、體育、社會、科學、心理健康
小學學科:語文、數學、英語、信息技術、音樂、美術、體育、心理健康
學前教育、特殊教育
中小學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心理健康等五個學科的專業知識為同一試卷。
除上述以外學科及上述學科未達到開考要求的師范類畢業生,可由其選擇并入相近學科參加考試。
3、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面試人數
與招聘人數2:1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若實際參加考試的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低于2:1,則所有參加筆試對象進入面試。
面試由縣教育局、縣人勞局統一組織,以模擬上課形式進行,采用百分制計分(音樂、體育、美術、學前教育等學科加試基本技能)。所有參加面試人員如面試分低于60分直接淘汰。面試時間、地點等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筆試與面試的分數比例:筆試占50%,面試占50%(其中音樂、體育、美術、學前教育等學科模擬上課占面試成績的40%,基本技能測試占面試成績的60%)。
4、體檢。根據報考對象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學科招聘指標,等額確定體檢對象。若最后一名出現同分數,則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對象;若最后一名的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都出現同分數,則按學科專業知識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對象。
體檢由縣教育局、縣人勞局統一組織,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執行,體檢費自理。體檢不合格的,其空缺指標不予遞補。
5、公示。對擬錄用人員在“天臺教育信息網”、“天臺人力資源網”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7天。對公示中有反映的擬錄用人員,一經查實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取消其錄用資格,其空缺指標不予遞補。
6、陽光擇崗。綜合成績公布后,組織聘用對象進行陽光擇
崗。擇崗原則與辦法:一是公布學校崗位指標;二是公布考生成績;三是按考生成績高低確定擇崗順序,填寫崗位申報表;四是在規定時間內按順序選擇崗位。
2011屆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生根據浙教學[2010]147號文件精神安排工作。研究生根據其面試成績和在校表現,結合各校學科需求進行調配。
7、辦理聘用手續。見習期滿經考核合格、具有教師資格證書的,辦理轉正定級手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見習期滿經考核合格、但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延長見習期一年,延長見習期—年仍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則取消其聘用資格。
8、聘用在農村薄弱學校(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新教師,統一安排在城區或相應教研區上規模學校進行掛職鍛煉,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新教師培養提高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天教人[2009]48號)文件精神,由掛職學校負責培養、管理和考核,掛職時間一年,掛職期滿后回原學校任職。
被聘用對象在首次聘用學校的服務期不少于三年。被聘用對象如果不在規定時間內到聘用學校上崗,則視作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
9、為維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嚴肅性,確保公開招聘工作的公正與公平,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的始終。對偽造學歷、證書、證明等資料的人員或隱瞞有關情況,騙取報考和聘用資格的人員,或在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核、聘用等各個環節發現與招聘條件不相符的人員,查實后取消報考和聘用資格,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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