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資格審查
1、時間、地點:資格審查的時間為11月21日-11月24日(周六、周日不休息)上班時間,地點詳見附件2。
2、資格審查部門:資格審查分初審和復審兩個環節。考生的資格初審工作由各招聘單位負責,資格復審工作由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3、資格審查人員確定:根據筆試合格分數線,按照職位擬招聘人數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入闈資格審查人員。如入闈資格審查出現不合格的,在本職位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具體招聘職位考生不足1:3比例時,按實際人數確定入闈資格審查人員。
筆試成績相同者占資格審查入闈名額,筆試成績相同且同為最后一名入闈資格審查者,一同入闈資格審查。
筆試有1門缺考或為零分的,均不進入資格審查。
4、考生須提供的資料:考生參加資格審查時,須攜帶《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審查表》(自行下載打印并如實填寫,表樣詳見附件3)、畢業證、報名表、筆試準考證、有效身份證、戶口本,以及招聘職位所需的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其中:
(1)戶籍在外地暫未遷回、父母一方戶籍屬招聘職位要求范圍的畢業生,須提供父母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戶籍部門出具的證明;
(2)夫妻一方為招聘單位歸屬地戶籍的考生,須提供結婚證和配偶的戶口本;
(3)招聘單位駐地人民解放軍或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現役軍官配偶,須提供結婚證和所在部隊出具的證明;
(4)在職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5、發放面試通知書: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繳納面試費用后,由本人憑有效身份證、繳費發票和初審、復審均合格的資格審查表領取“面試通知書”。面試費每人40元。
6、報考昌吉州藝術劇院的考生,資格審查合格后于11月27日進行專業技能考試。專業技能考試成績當場公布,滿分為100分,設定60分為合格分數線,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取消資格。專業技能考試成績占總成績的80%。通過專業技能考試的考生,按照具體招聘職位擬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繳納面試費用后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放面試通知書。
(四)面試
1、面試時間:11月29日-12月1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2、面試組織:按照招聘單位的歸屬,面試工作由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3、面試要求:
(1)參加面試的考生須持畢業證、有效身份證、戶口本、報名表、筆試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原件,按“面試通知書”中規定的時間提前30分鐘到達指定地點參加面試。不按時到達指定地點或未攜帶上述材料、又不能證明其身份者,取消面試資格;
(2)面試使用漢語答題。面試具體日程安排及其他具體要求詳見“面試通知書”。
(3)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設定60分為合格分數線,成績當場公布。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環節,取消資格。報考昌吉州藝術劇院的考生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20%,報考其他單位的考生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
4、實務操作考試:
(1)《2014年昌吉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其他條件中規定面試后加試實務操作考試的,具體時間、地點由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通知考生。
(2)實務操作考試成績滿分為100分,設定60分為合格分數線,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環節,取消資格。實務操作考試成績占面試成績的50%。
5、公布成績:
12月10日,面試成績及總成績通過昌吉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統一公布。
總成績實行百分制。
無實務操作考試的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2×40%+面試成績×60%。
有實務操作考試的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2×40%+(面試成績+實務操作考試成績)÷2×60%。
報考昌吉州藝術劇院的考生總成績=專業技能考試成績×80%+面試成績×20%。
6、發放體檢通知書:
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具體職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發放體檢通知書。
(五)體檢
1、時間、地點:12月15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體檢通知書。
2、體檢組織及標準:
按照招聘單位的歸屬,考生的體檢工作由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體檢項目及標準按照《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通用體檢項目(試行)》(見附件4)和《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見附件5),組織考生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
3、體檢要求:
考生須嚴格按照體檢通知書中的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報到、體檢。
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議的,經本人書面申請后,可在被告知體檢結果的3-5日內組織復查,由各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另行指定二級甲等以上醫院復檢一次。考生自行到醫院進行的體檢結果不予認可。
對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從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職位考生中依次遞補。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
(六)考察
12月17日-12月21日(周六、周日不休息),用人單位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主要了解掌握考生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等情況,并就考生在資格審查期間提供的相關信息進行核實。如考察出現不合格的,則從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職位考生中依次遞補,并進行體檢、考察。
(七)公示
12月22日-12月30日,依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由昌吉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通過昌吉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對各級事業單位確定的擬聘用人員統一進行公示。各縣(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通過本縣(市)人民政府網站和公告等形式,對本縣(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同步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如公示期間反映的問題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聘用資格繼續有效。
(八)聘用
對通過公示確定的聘用人員,由昌吉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發文件,招聘單位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辦理聘用相關手續。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
(九)崗前培訓
新聘用人員崗前培訓工作由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具體要求由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另行通知。
五、招聘工作監督和其他要求
(一)各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并按照規定的要求開展招聘各項工作。對公開招聘工作中發現的違紀行為,由各級組織、人社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會同紀檢、監察部門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查處。考生在應聘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不提供真實情況等違規違紀行為的,取消其應聘資格,情節十分嚴重造成社會惡劣影響的,3-5年內取消參加昌吉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資格。
(二)凡與招聘單位(部門)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近姻親關系的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凡參與本次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依據《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新人社發〔2013〕141號)相關規定實施公務回避。對違反規定的考官、工作人員以及報考人員按規定進行查處,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本《簡章》確定的時間、地點、招聘職位等,如因特殊情況需要變更的,由昌吉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通過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cjrs.gov.cn)發布變更通知,不再另行通知。
(四)報考人員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了解招聘工作進程、須關注查詢昌吉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cjrs.gov.cn)發布的招聘工作動態公告,以防錯過相關考試時間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若因個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負。
(五)考生需認真研讀本《招聘簡章》及《2014年昌吉州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理性報名。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效信息,并提供準確、暢通的聯系方式。
(六)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資料,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要相信社會上以非法聚斂錢財為目的出售的“真題答案”、“熟人幫過”等違法違紀的詐騙現象,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謹防上當受騙。
本簡章由昌吉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各縣(市)及州直各單位招聘職位具體問題解答,由各縣(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州直各招聘單位負責。
各縣(市)及州直招聘單位咨詢電話(詳見附件6)
網上報名咨詢電話:
昌吉州人事人才服務中心考試科 0994-2267855
政策咨詢電話:
昌吉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994-2357530
監督電話:昌吉州監察局執法監察室 0994-2345923
昌吉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組 0994-2333108
附件:
昌吉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4年10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