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普通教育研究室是杭州市教育局所屬的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為加強學前教育管理、指導和教師培訓工作,進一步促進我市學前教育發展,決定公開招聘學前教育教研員兩名。根據《杭州市人事局關于貫徹落實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實施辦法》(杭人政[2006]5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和條件
招聘崗位 |
人數 |
基本條件 |
其他條件 |
學前教育教研員1 |
1 |
1.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 3.具有適用的教師資格證; 4.普通話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6.杭州市區(不含蕭山、余杭區)戶口。 |
1.小中高職稱;2.擔任杭州市區(不含蕭山區、余杭區)區教育局(社發局)幼教管理干部、主城區范圍內幼兒園園長職務5年及以上;3.年齡45周歲以下(1967年1月1日后出生)。 |
學前教育教研員2 |
1 |
1.幼教(小學)高級及以上職稱;2.在杭州市區(不含蕭山區、余杭區)擔任幼教管理干部、教研員、主城區范圍內幼兒園園長職務3年及以上;3. 年齡35周歲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
二、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地點:屏風街8號市教育局202辦公室,報名時間:12月29日至30日(9:00-11:00;14:00-16:30)。報名者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學位書、職稱證書、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書、任職文件、榮譽證書及能說明本人符合條件的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1寸照片1張及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三、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考核,考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
體檢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執行。體檢不合格的,經市教育局同意,可依次遞補。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據考核和體檢結果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杭州教育城域網公示七天。公示期內無異議的,在公示結束后,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如發現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本公告由杭州市教育局負責解釋,聯系電話:87025565。
杭州市普通教育研究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