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4年新泰市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審查的公告
根據《2014年新泰市公開招聘教師簡章》規定,對進入面試范圍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審查時間、地點
1、資格審查時間:
9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8:30
2、資格審查地點:新泰市教育局一樓會議室(青云路961號)
請進入面試范圍的考生務必按時參加資格審查,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二、考生進行資格審查時應提交的材料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
進入面試范圍的考生需本人到場參加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14年新泰市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誠信承諾書》、《2014年新泰市公開招聘教師面試資格審查表》(新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下載、打印,以下簡稱《面試資格審查表》);
2、報考高中、初中、小學段教師崗位的畢業生須持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報到證、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報考職業學校專業課崗位的畢業生須持學歷學位證書、報到證、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3、以下各類人員除提交以上材料外,還須提交:
(1)在職人員: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介紹信。
(2)辭職人員:在新泰市以外地區參加工作后又辭職報考的人員,應提交相關的證明材料,屬企業的應有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屬機關事業單位的,應有當地組織人社部門備案同意的辭職證明材料,證明材料的時間應在2014年8月21日之前。
(3)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4)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三支一扶”大學生須出具《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考核材料。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須出具縣以上組織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須提供團中央制作的服務證和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須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上述各類證明材料須由出具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5)留學回國人員: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材料,證明材料的時間應在2014年8月21日之前。
取得面試資格的應聘人員在面試人員資格審查截止日前仍未提交有關材料的,則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三、資格審查工作流程
1、提交《面試資格審查表》、《報名登記表》、《誠信承諾書》原件;提交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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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由工作人員在《面試資格審查表》上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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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生憑簽字的《面試資格審查表》到收費處繳費(面試考務費70元),同時將《面試資格審查表》交收費處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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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資格審查完成。
四、繳費標準
資格審查合格的,繳納面試考務費,繳費標準為70元∕人。
五、其他事項
1、領取面試通知書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注意關注新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通知。
2、請務必保持通訊暢通。
新泰市教育局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