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暑期武寧縣縣城學校選調教師實施方案
根據全縣學校編制情況及教師隊伍現狀的實際需要,為確保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開展,擬從鄉鎮中小學教師中擇優選調部分教師到縣城中小學任教。為使選調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進,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選調原則
選調工作堅持公正、公平、公開、擇優的原則。
二、選調條件
1、本縣在編在崗的鄉鎮學校公辦教師可自主選擇報考中小學崗位;
2、作為正式在編在崗且在農村工作3年以上的教師(即2011年9月以前參加教育教學工作);
3、選調人員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學歷和所報學科相應的教師資格證;
4、無違法和違紀行為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評定為合格以上等次。
三、選調計劃
2014年度縣直中小學共選調教師79人。其中:小學教師64人(語文33人、數學26人、英語5人);初中教師15人(語文5人、數學4人、英語2人、音樂1人、美術3人)。
四、選調辦法
(一)選調縣城中小學教師通過筆試和考核相結合,擇優選調。
1、筆試成績(100分):考試內容為所申報學科的一至九年級專業知識,中小學崗位教師選調按學科采用統一試卷。70分為學科知識(其中小學知識點約占60%,初中知識點約占40%),30分為相應學科說課稿。
2、考核內容:
考試入闈者,公開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進行考核,考核合格方可錄用。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均不合格:
(1)在招考工作中弄虛作假,不符條件的;
(2)近三年有違法違紀,受刑事處罰或行政處分的;
(3)違反《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和《江西省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八不準”》,造成惡劣影響的。
(二)報名人數必須達到各學科選調計劃職數的2倍,否則,按相應比例減少選調職數。
(三)報名結束后及時公示報名情況,筆試閱卷結束后及時公示筆試成績及擬定選調名單,并對擬定選調人員進行考核。
(四)根據筆試成績和考核結果,凡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按所報學科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崗位(如果同崗位最后一名入圍者分數等同時,或者選崗時分數相同者,以學歷高者優先,學歷也相同時,以在農村工作時間長者優先)。
五、報名及考試
(一)報名
1、符合報考條件者由本人現場填寫申請表格,并攜帶畢業證、教師資格證、2寸近期免冠彩照4張到武寧縣教育局三樓會議室辦理報考手續。
2、時間:2014年8月19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為期一天)。
3、地點:武寧縣教育局三樓會議室。
(二)筆試
1、時間:2014年8月22日上午9:00—11:30
2、地點:武寧五小
六、組織領導
(一)選調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蘭浩林 縣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張 勇 縣委組織部副部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邱立平 縣教育局局長
魏小寧 縣編委辦主任
成 員:鄭傳先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張 衛 縣教育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邱立平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張衛同志任副主任,成員由何弋隆、劉理想、翁第森、張立新同志組成,負責日常工作。
(二)考生資格審查小組
邱立平同志任組長,鄭傳先、張衛同志任副組長,何弋隆、劉理想、翁第森、張立新同志為成員,負責對考生資格集體審查。
七、組織紀律
縣城中小學選調教師必須按照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統一部署和安排進行,不準擅自借調和選調公辦教師。對違反規定的當事人和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以維護和保持教師隊伍管理的嚴肅性和規范性。
武寧縣公開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二0一四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