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在達線人員中,按照1:3比例(其中報考鄉鎮幼兒園1503008、1503009崗位的按1:2比例)確定各招聘崗位參加資格復審人選,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總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資格復審人選。資格復審合格人員按規定繳納專業測試費用。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專業測試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在規定的時間內依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1)全日制2014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2)社會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及報名資格審查表。其中,屬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上述人員中,報考1503008、1503009崗位的還需提供幼兒教師資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資格復審地點:東至縣教育局人事股(地址:東至縣堯城路27號,聯系電話:0566-7026916),資格復審具體時間由東至縣教育局負責另行通知。
(五)專業測試
根據各崗位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其中報考鄉鎮幼兒園1503008、1503009崗位的,按照1:2比例)確定各崗位參加專業測試人選。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總成績相同,則一并列入。
縣職教中心專業課教師專業測試方式為試講,滿分為100分;幼兒園教師專業測試方式為試講、鋼琴彈唱、舞蹈、繪畫四項,滿分為100分,其中試講占40分,鋼琴彈唱占20分,舞蹈占20分,繪畫占20分。
專業測試具體時間、地點等另行通知。
設定專業測試成績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專業測試成績達不到60分的,不得進入下一程序。
考生最終成績按照筆試總成績÷1.2×0.6+專業測試成績×0.4計算,合成后保留2位小數,小數點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體檢與考察
(1)根據各崗位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如最終成績相同,筆試總成績高者優先,筆試總成績再相同的,以《學科專業知識》成績高者優先。按以上辦法,如仍有同分的,則一并進入體檢、考察,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全面衡量擇優聘用。以下環節如出現相同情形,依此處理。
(2)體檢按《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執行,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費用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由縣人社局、縣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應試人員中,按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七)公示與聘用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其中,同一個招聘崗位涉及不同事業單位的,按照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由考生選擇聘用單位。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自愿放棄聘用的或者未在規定時間報到上班造成的缺額,在同崗位應試人員中,按考生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雖有異議經調查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程序報縣人社局核準,辦理報批相關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相關文件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關事宜
(一)考務安排、考試成績、體檢考察、報批聘用等有關信息在東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東至教育體育網站陸續公布。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招聘主管機關、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培訓班。
(三)本公告由東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執行。
咨詢電話:縣教育局:0566-7026916
縣人社局:0566-7016873
監督電話:縣監察局:0566-7026613
附件:2014年東至縣公開招聘縣職教中心、幼兒園教師計劃表
東至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4年7月22日
2014年東至縣公開招聘縣職教中心、鄉鎮幼兒園教師計劃表(35名) | |||||||||
序 |
招聘單位 |
崗位名稱 |
崗位代碼 |
招聘 |
報考條件要求 |
聘用單位 | |||
專業 |
學歷 |
年齡 |
其他 | ||||||
1 |
縣職教中心 |
播音主持 |
1503003 |
1 |
播音主持及相關專業 |
本科及以上 |
30周歲以下 |
|
|
2 |
縣職教中心 |
編導教師 |
1503004 |
1 |
編導及相關專業 |
本科及以上 |
30周歲以下 |
|
|
3 |
縣職教中心 |
體育表演教師 |
1503005 |
1 |
表演專業(體育藝術表演方向) |
本科及以上 |
30周歲以下 |
|
|
4 |
縣職教中心 |
舞蹈教師 |
1503006 |
1 |
舞蹈及相關專業 |
本科及以上 |
30周歲以下 |
|
|
5 |
縣職教中心 |
機電應用技術教師 |
1503007 |
1 |
機電應用技術及相關專業 |
本科及以上 |
30周歲以下 |
|
|
6 |
鄉鎮幼兒園 |
1503008 |
15 |
專業不限 |
大專及以上 |
35周歲以下 |
具有幼兒教師資格 |
大渡口、張溪各4名,木塔、泥溪各2名、香隅3名。 | |
7 |
鄉鎮幼兒園 |
幼兒教師 |
1503009 |
15 |
專業不限 |
大專及以上 |
35周歲以下 |
具有幼兒教師資格 |
勝利4名、東流3名,洋湖、葛公、官港各2名,龍泉、花園各1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