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和中共池州市委組織部、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3年度池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計劃和招聘考試工作總體安排公告》,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其中的中小學教師和臨床醫技崗位招聘計劃實施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列入招聘計劃的各招聘崗位,一律面向社會,實行公開招聘。
(二)民主公正、競爭擇優。本次公開招聘在適應事業單位用人需求的基礎上,按照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和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考察相結合擇優聘用的方法進行。
(三)統一組織、分工負責。按照加強黨委、政府宏觀管理與落實用人單位自主權的要求,公開招聘工作采取統分結合的方式進行。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制定宏觀政策、業務指導、監督檢查、核準招聘計劃(方案)、組織全市統一筆試及成績公布等工作。
縣、區人社部門按照各自管理權限,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轄區內網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考務、資格復審、專業測試、體檢與考察、確定擬聘人員等工作。
二、招聘計劃
2013年度池州市事業單位使用編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其中,中小學教師招聘計劃293名(詳見附件1);衛生、計生事業單位臨床、醫技崗位招聘計劃123名(以下簡稱“臨床醫技崗位”,詳見附件2)。
招聘公告、崗位、條件等信息于4月3日起在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ahczhrss.gov.cn)、池州市人事考試網(www.chzpta.gov.cn)、安徽教師招考網(www.ahteacher.com)發布,各縣、區在當地政府或相關部門網站等媒體上轉發。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中專以上畢業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年齡條件”中“25周歲以下”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報考條件要求”中的工作經歷要求,按足年計算,截止時間為2013年7月31日。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可以累計。在校學生在讀期間參加勤工儉學、實習等不視為工作經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方法與步驟
(一)報名
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池州市人事考試網(www.chzpta.gov.cn),報名時間為4月15日9:00至4月19日9:00,逾期不再補報。
報考人員登錄池州市人事考試網進行報名,簽署“誠信承諾書”,填寫《報名資格審查表》,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尺寸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訊方式。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報考人員報名后至4月20日9:00前可隨時登錄池州市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通過審查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審查的,在4月20日9:00之前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4月21日16:00前登錄池州市人事考試網按規定繳納筆試費用(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行放棄)。
根據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每科目45元),即,每人按90元標準收取筆試費用。
報考人員須提前辦理可用于網上支付費用的工商銀行卡。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筆試費用的政策。此類人員報名后,先實行網上確認和網上繳費。在5月23日至5月24日上班時間到池州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減免筆試費用的審核確認手續(地址:東湖南路46號,聯系電話:0566--2617353)。辦理減免手續時,報考人員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上述人員均須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為確保新進人員素質,應聘同一崗位的人員,其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并予以公告。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農村偏遠事業單位招聘崗位或特殊崗位(專業),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方可開考。被取消的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4月23日9:00—16:00改報其他崗位。
(二)筆試
應聘中小學教師崗位考《教育綜合知識》(主要內容是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規、新課程理論和教師道德修養等相關知識,滿分為100分)和《崗位專業知識》(滿分為120分)。
應聘臨床醫技崗位考《醫學衛生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和《崗位專業知識》(滿分為120分)。
筆試時間為2013年5月26日上午8:00—9:30考《教育綜合知識》和《醫學衛生基礎知識》;10:00—12:00考《崗位專業知識》。
筆試地點分設在各縣、區,具體考試地點、考場見準考證。
報考人員可于5月22日9:00至5月24日24:00,從池州市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參加筆試的,按規定執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員于5月27日、28日上班時間,攜帶相關證書到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百牙中路1號,市政府大樓512室,聯系電話:0566-2023221)申報加分。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在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將其每科目筆試成績增加2分。
6月10日,報考人員可登錄池州市人事考試網,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查詢個人筆試成績。
中小學教師崗位筆試總成績按照《教育綜合知識》×0.3+《崗位專業知識》÷1.2×0.7合成,保留2位小數,小數點第三位四舍五入。
臨床醫技崗位筆試總成績按照《醫學衛生基礎知識》×0.3+《崗位專業知識》÷1.2×0.7合成,保留2位小數,小數點第三位四舍五入。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成績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兩個科目成績合成前相加低于120分的應試人員,不得進入資格復審及下一程序。
(三)資格復審
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和考生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中小學教師崗位按照1:3比例(其中,同一崗位招聘計劃數達到10名及以上的,按照1:2比例),確定各崗位參加專業測試的人員名單(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總成績相同的,一并列入),并進行資格復審;臨床醫技崗位按照1:1比例確定各崗位參加體檢的人員名單(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總成績相同的,一并列入),并進行資格復審。
凡與報考中小學教師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專業測試資格;凡與報考臨床醫技崗位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體檢資格。由于取消資格出現人選缺額的,分別在專業測試和體檢之前,依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2次。
應聘中小學教師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按規定繳納專業測試費用。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1)全日制2013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
(2)社會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其中,屬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上述人員中,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3年7月31日前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以及“2013年7月31日前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及有關證件材料。
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在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池州市人事考試網及各縣、區相關網站另行通知。
(四)專業測試
中小學教師崗位專業測試采取試講方式,滿分為100分,具體時間、地點等見試講通知書。
考生最終成績按照筆試總成績×0.5+試講成績×0.5計算,保留2位小數,小數點第三位四舍五入。
設定試講成績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試講成績達不到60分的,不得進入體檢及下一程序。
臨床醫技崗位只進行筆試,不實行專業測試,筆試總成績即為最終成績。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各崗位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如中小學教師崗位的考生最終成績相同,以筆試總成績高者優先,如筆試總成績再相同,以《崗位專業知識》筆試成績高者優先;如臨床醫技崗位的考生最終成績相同,以《崗位專業知識》筆試成績高者優先。按以上辦法,如仍有同分的,則一并進入體檢、考察,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全面衡量擇優聘用。以下環節如出現成績相同情形,依此處理。
體檢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應聘中小學教師的考生體檢參照《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執行;應聘臨床醫技崗位的考生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操作規程執行。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提供全面、詳實的考察材料。
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應試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體檢、考察遞補各不超過2次。
(六)公示與聘用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其中,同一個招聘崗位涉及不同事業單位的,按照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由考生選擇聘用單位。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自愿放棄聘用的或者未在規定時間報到上班造成的缺額,在同崗位應試人員中,按考生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1次。
根據有關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以上人員尚未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或其他相應資格證書的,須于2013年7月31日前提供相應證書原件,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其他事宜
本公告由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執行。
考務、考試成績、體檢與考察、聘用等有關信息在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縣(區)相關網站陸續公布。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招聘主管機關、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培訓班。
咨詢電話:
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66-2023221、2022089
貴池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66-3214811
東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66-7016873
石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66-6023519(網絡報名期間的咨詢電話為0566-6020233)
青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66-5030572
監督電話:
池州市:0566-2088317、2045717
貴池區:0566-2022589
東至縣:0566-7026610
石臺縣:0566-6024948
青陽縣:0566-5024111
上述咨詢和監督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附件1: 2013年度池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計劃.zip(共293名)。
附件2:2013年度池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臨床醫技崗位計劃(共123名)。
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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