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市驛城區2014年公開招聘教師方案
根據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2005]第6號)、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省編辦、省財政廳《關于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實行公開招聘的意見》(豫人[2007]55號)、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印發的《駐馬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駐組發[2006]2號)、區政府《關于貫徹新修訂〈義務教育法〉的實施意見》(驛政[2007]9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區教育發展的實際,經區政府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115名。為做好此項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德才兼備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考試、擇優錄取的辦法招聘一批優秀人才,補充到我區教育系統,以改善和優化我區教師隊伍,促進我區教育事業的健康和諧發展。
二、招聘崗位和名額
全區共計劃招聘教師115名。
(一)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教師100名。
1、初中教師24名。其中:語文專業3名、數學專業6名、英語專業4名、體育專業3名、音樂專業3名、物理專業3名、化學專業2名。
2、小學教師76名。其中:語文專業22名、數學專業21名、英語專業4名、體育專業5名、音樂專業13名、美術專業11名。
(二)高中教師3名。其中:數學專業3名。
(三)中專教師2名。其中:舞蹈專業2名。
(四)幼兒園教師10名。其中:幼教專業10名。
具體招聘崗位、數量見《2014年驛城區招聘教師崗位、數量一覽表》。
三、報考資格和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素質和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3、五官端正、身體健康、符合錄用人民教師的體檢標準。
4、年齡:報考幼兒園教師崗位的,年齡在25周歲以下(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報考其他崗位的,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學歷:報考初中、高中和中專教師崗位的,第一學歷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計劃內統招本科以上未就業畢業生;報考小學教師崗位的,第一學歷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計劃內統招專科以上未就業畢業生;報考幼兒園教師崗位的,第一學歷為全日制普通計劃內統招中等學校以上幼教專業未就業畢業生。
6、戶籍:不限。
7、報考專業與所學專業一致或相近。
8、報考人員必須具有與報考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證。
9、具備教師任職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3、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4、曾在驛城區公開招聘中違反招聘規定情形的;
5、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的基本程序進行:
(一)在相關媒體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4年7月18日至7月22日。
2、報名地點:驛城區人社局一號樓四樓410辦公室。
聯系電話:0396-28283350396-2828909
3、報名方法: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就業報到證(2014年應屆畢業生暫未領取就業報到證的提交所在院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機構加蓋公章的畢業生推薦表或就業協議書),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交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以上證件均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交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照片5張(背面寫明個人姓名),填寫《2014年驛城區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一式2份,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交納報名費,報名費按照財政、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繳納。
報考人員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專業報考,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須一致。
本次招聘,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報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簽訂誠信承諾書。凡發現報考者與擬聘用職位所要求的范圍對象和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
(三)招聘崗位報名人數與擬招聘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能低于3:1,達不到這一比例的,需相應核減擬招聘人數;核減后仍達不到比例的,該崗位不再招聘,應聘者可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不符合條件的或不愿意改報的,退還所交報名考務費。
(四)筆試工作
1、這次招聘,由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聘請外地有資質的考試機構進行命題和改卷,實行閉卷考試。
2、筆試內容以師范類教材專業課為基礎,分為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兩部分,滿分為100分。
綜合知識內容包括:
教育學、心理學等內容(占30%);
專業知識內容包括:
報考專業教師崗位的考生,根據自己報考的職位選考相對應的專業;報考幼兒園教師崗位的考生,考試內容為各學科綜合(占70%)。
3、準考證領取時間詳見駐馬店市人才信息網和驛城區政府網站。超過規定時間未領取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
4、筆試時,報考人員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準考證方可進場。
5、加分政策: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在我區服務、截止2014年6月30日連續計算滿2年、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干部”和參加河南省招募的“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筆試原始成績加3分。擬享受加分政策的報考者,須在報名資格審查時提交相應的服務證書或大學生村干部證明(由區組織部門出具),由區人社局統一審核并公示。
如發現擬享受加分政策人員弄虛作假及情況不實等,取消本次考試及聘用資格,并在3年內不得參加驛城區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五)面試工作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報考體育、音樂、美術、舞蹈崗位的,按筆試成績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報考其他崗位的,按筆試成績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面試時間詳見駐馬店市人才信息網和驛城區政府網站。
(六)考試總成績計算方式
報考體育、音樂、美術、舞蹈崗位的,總有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報考其他崗位的,總有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考試總有效成績出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的優先錄取。
(七)體檢
根據考試總有效成績,按擬聘用崗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河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試行)》規定執行,在招聘領導小組指定醫院進行。體檢不合格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空額按總有效成績依次順延,原則上順延一次。體檢時間詳見駐馬店市人才信息網和驛城區政府網站。
(八)考察
考察包括考核和政審。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具體考察工作由區人社局組織實施。考察合格后,對擬聘用人員在區政府機關大門口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
(九)審核與聘用
根據我區中小學教育發展的實際,報考各專業人員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排序由擬聘用人員依據招聘計劃選擇相應招聘崗位。對招聘結果公示無異議人員,經審核后,由用人單位填寫《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備案表》,經區教體局同意后報區人社局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同時上報市人社部門備案。對新聘用教師不按時報到上崗的,其崗位保留一個月補錄時限。對不服從分配者,取消其聘用資格,3年內不得參加驛城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新聘用人員3年內不得調離聘用單位。
新聘用人員均實行人事代理。用人單位要及時為新聘用人員辦理聘用合同簽證手續。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工資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試用期和試用期滿合格的人員,分別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
六、組織領導
為了保證招聘工作公正有序進行,區成立由主管教育的副區長任組長,編辦、人社局、教體局、財政局、監察局等主要領導為成員的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指導招聘全面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人社局。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接受社會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
七、紀律要求
通過考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是貫徹落實國家政策,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大。相關部門要認真執行國家的有關政策規定,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嚴格條件,嚴格標準,嚴格程序,確保公開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監察、保密部門全程參與,加強監督。要認真按照本方案的規定組織實施,工作人員遇到問題要及時報告,不得隨意擴大報考范圍,不得擅自改變考試聘用程序、條件和標準。嚴肅保密紀律,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工作人員,按照相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要切實增加工作透明度,堅持招聘政策、招聘計劃、資格條件、考試和聘用結果全程公開,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監督電話:區監察局0396-2828613、區人社局0396-2828915本方案由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表1:2014年驛城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崗位、數量一覽表.rar
下載說明:請考生自行下載附表2《2014年驛城區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報考人員自行打印并按簡章要求用黑色碳素筆認真填寫并粘貼照片。
此次公開招聘工作信息及相關事項發布在駐馬店市人才信息網,請考生注意查詢。
2014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