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縣201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啟事
為優化我縣教師隊伍,促進我縣教育事業健康持續發展,經縣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現將有關招聘事項明確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名額
全縣計劃招聘教師總數283名。其中初中教師97名:第四初級中學和文成中學57名,農村初中40名;小學教師186名(詳見附表3、4)。
根據人社部發【2009】42號和人社部發【2010】52號文件規定,從招聘小學教師崗位中拿出3個職位(語文、數學、英語各一個)用于招聘在西平縣連續任職滿兩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干部和在西平縣參加“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
二、報考資格和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初中教師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素質和奉獻精神;
3、具有初中以上教師資格證;
4、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范類畢業本科及以上學歷;
6、身體健康。
(二)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小學教師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素質和奉獻精神;
3、具有小學以上教師資格證;
4、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專科及以上學歷;
6、身體健康。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3、被執法執紀部門正在立案審查的;
4、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5、曾在西平縣公開招聘中違反招聘規定情形的;
6、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在駐馬店市人才信息網和西平縣電視臺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與地點
1、報名時間:2014年6月16日—22日
報名地點:西平縣人社局二樓公務員管理股(西平大道235號)
聯系電話:0396-2751618 0396-6266830
2、報名方法: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初中教師崗位的考生,所學專業須與所招聘專業相同或相近;報考小學教師崗位考生根據本人的實際情況只能選擇一個專業,一經報名,不得改報其它專業。報名時往屆畢業生需持本人畢業證、就業報到證、身份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以上證件的復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版一寸彩照5張,填寫《2014年西平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一式2份;應屆畢業生提供《應屆畢業生學歷情況證明》。其它證件同上。
大學生村官憑個人申請、縣委組織部證明報名,“三支一扶”大學生憑服務期滿合格證書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證明報名。其它證件同上。
3、資格審查:本次招聘,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報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簽訂誠信承諾書。凡發現報考者與所要求的范圍對象和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三)招聘崗位報名人數與擬招聘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能低于3:1,達不到這一比例的,需相應核減擬招聘人數。若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大學生人員報名人數與擬招聘人數的比例達不到3:1時,核減該崗位擬招聘人數,剩余名額用于正常招聘。
(四)考試事宜
1、體育、音樂、美術采取筆試和技能展示的方式(技能展示方案及時間另行公布)。滿分100分,其中筆試50分,技能展示50分。根據筆試成績按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參加技能展示。其他學科采取筆試的方式,滿分為100分。
2、由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聘請有資質的考試機構進行命題和評分,實行閉卷考試。
3、筆試內容以師范類教材專業課為基礎,分為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兩部分,滿分為100分。
綜合知識內容包括: 教育學、心理學、教材教法等內容(占50%);
專業知識內容包括:考生選考相對應的專業。(占50%)。
4、領取準考證、參加筆試、體檢、政審等時間安排請考生及時查詢駐馬店人才信息網。未按規定時間領取準考證和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筆試、體檢、政審、培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
5、筆試時,報考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方可進場。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6、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四、體檢與考核
根據各科有效成績,分初中和小學分別按學科擬聘用崗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河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試行)》規定執行。體檢醫院由招聘領導小組指定。體檢合格人員為擬錄取對象。
因體檢不合格、放棄錄取資格等原因出現的空缺名額,按有效成績的先后順序分學科依次遞補。
本學科最后1名有效成績相同的,用加試的辦法在分數相同人員中確定1名擬錄用人員,加試方案另行制定。
五、公示招聘結果
招聘結束后,對擬錄用人員在縣政府、人社局、教體局公示欄公示7天。
六、審核與聘用審批
1、擬錄用人員提供畢業證、就業報到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辦理聘用手續。
2、對招聘結果公示無異議人員,經審核后,由用人單位填寫《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備案表》。
考試前公布空缺職位,各科被聘用人員(含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員)按有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選擇任教學校,若出現總有效成績并列現象的,用抽簽的辦法從小號到大號選擇任教學校。經縣教體局同意后報縣人社局辦理聘用審批手續。
新聘用人員實行人事代理。用人單位要及時與新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工資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員在西平縣中小學服務期滿五年方可向縣外流動。
未盡事宜,由西平縣201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
西平縣201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1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