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教體局2014年教師選調通知
根據我市市區學校布局新情況和師資配備現狀,經市委市政府批準,2014年需要從農村學校選調144名教師到市區學校任教。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師選調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與照顧單位實際相結合的原則。除從市區學校選調教師到新建學校任教和鄉鎮之間教師相互調動外,從鄉鎮選調教師到市區學校任教的,通過考試考核形式,按學段、學科、選調鄉鎮分配參考人數和考試考核成績順序選調。本著從實際需要出發,優先保證學科配套的原則,同時盡量減少對鄉鎮教育教學工作的影響,教體局根據對各單位核編情況,分配從鄉鎮選調教師到市區學校參考名額。
二、教師選調辦法
1、清華園學校教師選調。按照登封市政府與該校簽訂協議,由清華園學校負責向全市公辦學校發布招聘教師公告,教師個人報名,該校負責對報名教師進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員,不再參加本年度教師選調。
2、市區學校之間教師選調。根據新建學校學段學科需求情況,市區學校教師本人申請,調出學校簽字同意,教體局黨委研究后辦理調動手續。
3、市區學校教師向鄉鎮學校選調。由教師本人申請,調出學校簽字同意后,教體局黨委研究后辦理調動手續。
4、鄉鎮之間教師的調整,遵循以人為本、有利工作的原則,由教師本人提出調動申請,調出學校、中心校和調入鄉鎮中心校簽署同意意見,報教體局人事科匯總,教體局黨委研究后辦理調動手續。
5、鄉鎮學校教師到市區學校任教的,采用考試考核方式,根據市區學校學段學科需求情況,由教師個人報名,教體局進行資格審查,結合各鄉鎮選調教師參考分配數和考試考核成績,統一調配到市區各學校。
6、普通高中、職業學校教師本次暫不調整。
三、鄉鎮教師到市區學校任教選調程序
1、核定教師選調計劃和從鄉鎮選調參考人數(見附表,不含清華園學校選調40名教師)。
2、發布2014年教師選調通知。
3、個人報名。報名資格: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師德,從教以來無違法違紀情況;應具備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證專業或教師資格證專業與申報專業一致,且具備相應學段教師資格;初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在農村學校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年齡男50周歲、女45周歲以下,教學成績優異的年齡可適當放寬。報名時間:2014年7月7日——7月11日;報名地點:登封市教體局人事科。報名時申請人應帶審查材料: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專業技術資格證;優質課證、優秀教師證或優秀教育工作者證;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張。以上材料(照片除外)須查驗原件并交存復印件1份。凡提供材料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且今后三年不得參加教師選調考試。
4、考試。采用筆試形式,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考試主要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新課程理念以及教師應具備的相關知識,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2014年7月16日,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5、考核。以2010年9月1日以后報名者本人獲得的業績榮譽及2011、2012、2013三年年度考核情況為考核內容。業績考核標準:⑴年度考核優秀一次計3分;⑵獲得縣級及以上教研部門認定的優質課三等獎以上,縣級一次計5分、鄭州市級一次計10分,省級及以上計15分;⑶教師節期間獲得縣級及以上政府表彰的優秀教師和優秀教育工作者(含人社局、教體局聯合表彰),縣級一次計5分、鄭州市級一次計10分,省級及以上計15分。
6、確定選調人選。教體局綜合考慮學段、學科、鄉鎮選調教師分配參考數和考試考核成績后,確定擬選調教師名單。原則上一個鄉鎮每學段每學科選調人數不超過2人。如果鄉鎮學校報名人數或按學科錄取人數達不到分配參考人數的,按學段學科考試成績從其他鄉鎮遞補。
7、公示。選調人員按1:1的比例在登封市教育體育局網站分學段、學科進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無異議后辦理調動手續。
四、加強組織領導
為保證教師選調工作順利進行,農村學校教師進入市區學校選調工作在教體局紀委監督下進行,教體局成立登封市2014年教師選調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朱耀輝
副組長:王向輝、李澤飛、申朝輝、景書杰、宗向陽、何小娜、李嫩霞、史耀臣、李國宣、王學偉
成員:郭武生、宋學欽、王少輝、王洪奎、張宏勛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人事科,郭武生兼任辦公室主任。
附件:1、登封市2014年市區學校選調崗位情況統計表.rar
登封市教育體育局
201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