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陽市揭東區2014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精神,經報區人民政府同意,區人社局和區教育局擬公開招聘教師22名,現就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規定程序,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招聘。
二、招聘職位
2014年全區計劃公開招聘教師22名。其中,小學體育、美術、音樂教師各6名共18名;幼兒園教師4名。具體職位見《揭陽市揭東區2014年公開招聘教師職位表》。
三、報考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熱愛教育事業、服從安排,無違紀違法記錄;
(二)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具備對應學科教師資格,2010年以后(含)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
(四)具備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所讀專業與報考職位必須對應(以專業代碼為準)。各職位專業代碼見《揭陽市揭東區2014年公開招聘教師職位表》;
(五)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地點。報名時間:2014年6月30日—7月2日,逾期不接受報名;報名地點:揭陽市揭東區教育局人事股。
(二)報名要求。采取現場報名方式,應聘人員本人到現場報名并填寫《揭陽市揭東區2014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繳交報名費和考試費50元,并按照招聘條件提交以下材料:
1、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和專業代碼;
2、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原件);
3、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4、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3張;
6、已婚的提供戶口所在地《計劃生育證明書》(原件);
7、非應屆的畢業生需提供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違法違紀記錄證明;
8、《報名表》一式兩份(要貼相片)。
經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資格審查合格,發給筆試準考證。
五、招聘辦法
本次招聘,在報名資格審查合格的基礎上,采用統一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方式進行。
(一)筆試
應聘人員按報考學科教師職位參加相應的科目筆試。筆試科目為:體育、美術、音樂(學前教育教師考音樂知識)。筆試的內容為對應學科高中理論知識。每科卷面滿分150分,合格分數為60分,達不到合格分數的取消招聘資格。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筆試成績出來后,按招聘職位分類在區人社局、區教育局網站公示。職位分類為:體育、音樂、美術、學前教育等4類。
筆試按高考要求組織實施,筆試試卷的命題、印制、評卷等工作,委托有關部門負責。
(二)面試
根據報考志愿及各學科筆試成績確定面試人數,分別按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面試人選。
同一學科入圍最后一名分數出現多人并列的,按筆試試卷成績第一題分數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入圍人選。若再出現相同,則按第二題往下類推。
面試主要了解應聘人員的儀容儀表、語言表達、思維反應、應聘動機等方面情況,按100分制計分,但不計入考試成績,只按60分(含)以上為合格,不足60分的為不合格評價。面試實行當場評分、統分和公布得分。不按規定參加面試或面試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資格,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三)體檢
經面試合格的應聘人員在指定時間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按照《關于調整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粵人社發〔2011〕134號)執行。不按規定參加體檢或體檢達不到規定標準的,取消其招聘資格。
(四)考察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的精神,經體檢合格的列為考察對象,經考察,有違法、違紀等不良記錄或不符合畢業生就業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應聘者在規定期限內未能提供考察所需的學生檔案或有關證明、證件的,取消應聘資格。
六、聘用及待遇
(一)確定擬聘用人員。區教育局將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人員情況整理報區人社局審核,確定擬聘用人員后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二)聘用。對擬聘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按各學科擬聘職位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分數相同的現場抽簽確定順序)由本人現場自主公開選擇確定具體任職學校(不參加現場選擇任職學校的,視為自動放棄)。對被聘用人員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第一個聘期為三年,其中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聘。擬聘人員被聘后未在規定時間內到單位報到并按時上班的,以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處理,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三)相關待遇。被聘用人員待遇按廣東省、揭東區現行事業單位工資政策和聘用學校福利待遇相關規定執行。
七、其他
(一)咨詢、投訴電話:0663—3264640、3268624(揭東區教育局人事股、教育人才服務中心);監督電話:0663—3258608(揭東區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
(二)考生成績和擬聘人員名單分別在揭東區人社局網站、揭東教育信息網和區人社局、區教育局政務公開欄上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揭陽市揭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揭陽市揭東區教育局
201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