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遠市2014年城區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公告
根據《開遠市城區學校公開選調工作人員暫行辦法(試行)》相關規定,決定面向市內外公開選調部分教師充實我市城區學校教師隊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單位和崗位情況
此次公開選調崗位共23個:開遠五中初中政治教師1人;開遠十一中4人(初中英語教師2人、初中生物教師1人、初中歷史教師1人);開遠十三中3人(初中數學教師1人、初中化學教師1人、初中英語教師1人);開遠十四中2人(初中英語教師1人、初中歷史教師1人);開遠十五中初中生物教師1人,開遠西湖小學語文教師1人;開遠彩云小學語文教師1人;開遠東城小學3人(小學語文教師1人、小學數學教師2人);星光小學音樂教師1人;樂白道中心校2人(小學語文教師1人、小學數學教師1人);開遠靈泉中心校4人(小學語文教師2人、小學數學教師2人)。
具體選調崗位條件詳見《開遠市2014年城區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崗位信息表》。
二、選調的對象和條件
(一)選調對象:
市內、外公立學校在職在編教師。
(二)選調條件:
1.參加選調人員所在單位與選調的單位為同類同性質的事業單位。
2.身體健康,政治思想品德好,業務能力強,有較突出的教學業績。
3.專業對口且初中具有國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學歷;小學具有國民教育系列大專及以上學歷。報考學科和所學專業原則上必須一致;
4.符合擬選調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5.必須具有三年以上教齡(2011年9月30日以前參加工作),近三年以來年度考核結果均在“合格”及以上。
6.年齡要求:初中教師在40周歲以下(1974年6月以后出生),小學教師在35周歲下(1979年6月以后出生)。從外縣市選調的,除學歷、教齡符合條件外,原則上不得超過35歲(1979年6月以后出生)。
7.下列人員不得參加選調:
(1)在見習期內的工作人員;
(2)新招錄人員試用期滿轉正后在原單位工作未滿兩年的;
(3)調入不滿三年又申請調動的;
(4)與原工作單位簽有服務期限合同且未滿服務年限的;
(5)身體原因不能勝任工作的;
(6)近三年來,有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及其他有損教師形象和聲譽現象,或受到過黨政紀處分者;
(7)近一學年內累計曠工一天以上、或累計請事假十五天以上、或累計請病假三十天以上者;
(8)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二、報名時間、地點和方式
1.報名地點:開遠市教育局人事科。
2.報名時間:2014年6月10日至6月20日17:00。
3.符合報考條件的請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教師資格證等原件及復印件、任教3年以上的相關證明(由任教學校出具證明和近三年履職考核表復印件)、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到指定地點報名。報名時交《開遠市城區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報名表》兩份(自行下載填寫好),近期同底免冠5分彩照3張(報名表上貼2張)。
三、考試時間及地點
考試地點:開遠一中。
考試時間:2014年6月22日(詳見準考證或教育局網站公告)。
四、領取準考證時間及地點
領取時間:2014年6月21日以前。
領取地點:開遠市教育局人事科。
五、選調方式和程序
1.發布選調公告。
2.報名及資格審查。
3.組織考試。選調采取筆試、學校面試、市級考核的方式進行。
(1)筆試:分值100分。以學科專業知識為主,兼顧公共基礎知識和教育教學基本理論。筆試由教育局代學校統一組織。
(2)學校面試(6月底前完成):內容為講課,面試分值100分。
成績計算:筆試成績的40%和學校面試成績的60%相加為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在各學校和開遠市教育網上向社會公示。學校根據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數1:2的人選推薦參加市級考核。
(3)市級考核。時間:7月上旬。市級考核主要是面試。面試題目由市教育局組織專家封閉命制。面試內容為講課和回答問題或實作,面試分值100分,面試成績75分及以上者依據崗位選調人員成績排名從高到低進入體檢程序并公示。
4.組織體檢。
5.確定擬調人員。對擬調人員在選調單位和教育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6.辦理調動手續。公示期滿后,沒有被反映問題或被反映有問題經查不影響選調的,將擬選調人員報人社、編制部門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對被反映有影響選調問題的人員,經查實有據的,不予選調。
外縣市教師通過公開選調到開遠市城區學校,須與學校簽署服務協議,六年內不得調離。
六、 紀律要求和違紀處理
1.公開選調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市人大、政協、紀檢監察等部門的監督,確保選調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2.工作人員不得違反公開選調工作紀律。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公務員,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分。對違反公開選調工作紀律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
3.對違反公開選調紀律、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考試或選調資格,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本市參選人員本年度考核成績直接定為“不合格”,在今后五年內不得參加城區教師選調。
附件:1、《開遠市2014年城區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崗位信息表》.rar
開遠市教育局
二〇一四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