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長市城區學校選調教師簡章
根據《天長市教師流動與錄用管理辦法》(天辦〔2009〕57號)精神及城區部分學校編制情況和實際教學工作需要,經市委、市政府同意,從農村學校公開選調部分教師補充到城區學校任教,現將選調辦法簡章如下:
一.選調計劃
本次城區學校選調教師計20名,具體學科崗位計劃數見附件一。
二.選調對象及條件
(一)選調對象:本市城區各中小學、市職教中心及天長街道所屬各學校以外學校在編在崗的教師。
(二)選調條件:
1.報考者近3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合格及以上(以下時間如無特別說明,均截止到2014年6月30日)。
2.報考高中教師須原始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初中教師須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小學教師須專科及以上學歷。音樂、體育、美術學科按所學專業報考,其他學科專業不限。高中教師可以報考高中或初中崗位;初中教師報初中崗位;小學教師報小學崗位。
3.報考中學教師限1969年元月1日及以后出生,報考小學教師限1974年元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在本市城區以外學校任教滿6年。
4.受到黨紀、政紀處分不滿2年的不得參加本次教師選調。
三.選調程序及辦法
選調工作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分別簡稱市人社局、市編辦)共同組織實施,在市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下開展。
本次選調教師采取文化課考試、獲獎加分和能力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折合分=文化課考試成績×60%+獲獎加分,能力測試折合分=能力測試成績×40%,總成績=筆試折合分+能力測試折合分。
(一)信息發布
選調簡章和選調計劃等信息于6月5日同時在天長教育網、天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天長市機構編制網等相關媒體上統一發布。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地點:報名時間為2014年6月16日—20日(截止時間為2014年 6月20 日17:30,逾期不再接受報名),報名地點在市教育局五樓會議室。
2.報名辦法:
(1)在天長教育網下載填寫打印《天長市城區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報名表》(附件二),并經校長簽字、學校蓋章,證明符合報考條件并同意報考;填寫好《天長市城區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分科登記表》(附件三)Excel電子表。
(2)報名需提交的材料(所提供表格和復印件均為A4規格紙張):
①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
②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
③身份證(二代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④獲獎證書、所任教學科相關證明等(原件、復印件);
⑤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4張(其中1張貼在《報名表》上);
⑥打印的《報名表》紙質表1份,報《分科登記表》Excel電子表。
(3)報考者按選調專業進行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層次(高中、初中或小學)的一個專業崗位。報考人數與選調崗位計劃數的比例不小于2:1。報考人數未達相應要求的,按比例削減或取消該崗位指標數,因取消指標受影響的報考者,將電話通知本人,允許其在報名截止后1天內改報其它符合條件的崗位。實際參加筆試人數與崗位計劃比例為1:1的,成績需達60分(百分制),才可進入能力測試。
(4)每天報名結束后將各崗位報名進展情況公布在天長教育網。
(5)按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繳納報名考試費45元,進入能力測試程序的報考者在測試前繳納能力測試費80元。
(6)2014年6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報考者攜帶身份證和繳費發票到市教育局人事科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7)對報考者進行嚴格的資格審查,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選調資格,在今后3年內不準參加選調考試,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
(三)文化課考試
文化課考試科目為專業知識。高中、初中考本科層次知識,小學考專科層次知識,不指定參考書目。卷面分為100分。
1.文化課考試時間:6月28日上午8:00—10:00。
2.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四)加分
1.獲省級“學科帶頭人”、“教壇新星”的加2分;
2.獲滁州市級“學科帶頭人”、“教壇新星”的加1分;
3.獲滁州市級“骨干教師”的加0.5分。
有多個加分項目的,按最高項算,不累計加分。加分證件發證時間截止到報名截止日。
(五)文化課成績公布與公示
1.文化課考試成績于考后10個工作日可在“天長教育網”上查詢。
2.如對本人文化課考試成績有疑問的,可于2014年7月7日到市教育局人事科申請查分,申請查分時間1天(截止到2014年7月7日17:30)。成績如有變動,將在天長教育網公示并電話通知到本人。
3.按各學科筆試折合分(文化課考試成績×60%+加分)從高分到低分與崗位數2:1的比例,確定擬參加能力測試的人員(遇末位成績相同的,一起進入能力測試程序),并在“天長教育網”、“天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示3天。
(六)能力測試
經公示無異議的方可參加能力測試,公示有異議并經查實后形成缺額的,在本崗位按報考者筆試折合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某崗位實際參加能力測試僅有1人的,能力測試成績需達60分(百分制),方可被選調。
能力測試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編辦共同組織實施,以備課、說課的方式進行,由專家評委進行百分制評分。具體時間等另行通知。
(七)確定初選人員
1.能力測試分按40%折合后,與筆試折合分相加,累計每個崗位參加能力測試人員總得分,按成績高低排序,總分相同的依次按說課成績高低、學歷高低、教齡長短順序確定初選人員。
2.對擬定初選人員的報考資格、加分條件進行復審。經復審合格的報考者確定為擬選調人員,復審不合格或在能力測試結束后的3天內放棄的,在本崗位報考者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性遞補。
3.初選人員經市教師招聘與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后,在“天長教育網”、“天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示擬選調人員名單5天,接受社會監督。監督電話:7770000(市紀委)、7331205(市教育局)、7770428(市人社局)。
公示期內有放棄入選資格的,按總成績高低順序遞補并公示(只遞補1次,公示期結束后放棄的,不再遞補),無異議或經查實不影響選調的,確定為被選調人員。
4.公示期結束,按各崗位報考者總成績高低順序適時選擇學校(有放棄的不再遞補)。
四.調動
由市教育局統一辦理教師編制調整、調動等相關手續。再無故放棄選調資格者,今后3年內不準參加教師選調考試。對于調出學校緊缺學科的被選調教師,可暫不調離,其被選調資格保留。待該學科招聘到的新教師到任后,經考核合格方可辦理相關手續,否則取消被選調資格。調動后的教師職稱一律兌現為初級,崗位為十二級,后由調入學校按本校專業技術崗位空缺情況,確定聘用何職稱崗位。
未盡事宜,由市教師招聘與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附件一:2014年城區學校選調教師崗位計劃表
附件二:天長市城區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報名表
附件三:天長市城區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分科登記表
天長市教育局 天長市人社局 天長市編辦
2014年6月4日
附件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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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城區學校選調教師計劃安排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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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4日 | ||
單位 |
學科教師安排計劃 |
備注 |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物理 |
生物 |
政治 |
歷史 |
音樂 |
體育 |
美術 |
合計 | ||
天長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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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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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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炳輝中學(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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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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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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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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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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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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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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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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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中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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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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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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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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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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炳輝中學(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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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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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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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小學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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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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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長一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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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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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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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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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小學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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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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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東小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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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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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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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小學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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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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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3 |
3 |
5 |
1 |
2 |
1 |
1 |
1 |
2 |
1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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