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平湖市教育局招聘教師公告
備注:將于12月27日在校本部舉辦現場報名、考試、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為滿足優質師資需求,現將2014年平湖市職業中學赴新疆師范大學招聘教師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平湖市職業中等專業學校維漢雙語專業課教師1名(漢族),事業編制。
二、學歷及其它要求: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應屆碩士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第一批、第二批(不含獨立學院)錄取的2014年應屆本科畢業生。維吾爾語言專業。
三、招聘方式
(一)招聘工作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等文件規定,堅持德才兼備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1.報名及資格審查:本人現場報名并提交相關材料(不接受網上、信函、電話等方式報名),由招聘學校和教育局進行資格審查。
2.考試。采用專業考核、面試方式、技能測試方式。專業考核由考核組對報名人員提交的材料,依據校方提供的在校表現進行綜合考核排名。面試由招聘學校根據各崗位招聘計劃,按照專業考核成績從高到低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面試主要考核應聘對象的基本素養和專業綜合能力,采用專家問答、說課或者試講的形式。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后在面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數1:2的比例于考核當天確定入圍參加專業技能測試對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技能測試對象),并在規定時間內(將在招聘會現場通知)參加由招聘學校組織的技能測試(維漢語互譯)。技能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技能測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技能測試后按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確定擬參加體檢的對象。
3.體檢、考察。由教育局統一對擬定對象組織體檢,體檢的要求和標準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體檢合格后,統一組織考察,考察標準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執行。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遞補。
4.公示擬聘用名單。對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對象,由平湖市教育局在教育網進行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5.辦理擬聘用手續。對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按聘用審批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經同級政府人力社保部門核準后,應在2014年8月10日前憑檔案到教育局組織人事科報到。對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或者檔案不能按期提交者,作自動放棄處理。學校在8月12日前按《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浙政辦發〔2004〕117號)文件的規定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
四、報名所需提供的材料:
1.《平湖市教育局2014年公開招聘教師登記表》(見附件2);
2.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以及本人學習簡歷、基本情況、大學期間學習成績和專業水平能力(提供專業總人數及本人名次);
3.各類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6.近期一寸同底證件照3張。
無法現場提供有效書面證明材料的,也可由所在學院或系提供證明材料(但在擬聘用名單公示前必須交驗原件)。
五、其它事項
1.報名人員應對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和資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
2.錄用聘任后執行服務期制度,在招聘學校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在平湖市學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
聯系方式:18967318005胡老師
0573-85133960陳老師
平湖市教育局
2013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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