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龍泉市教育系統引進新教師公告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人才強市戰略,大力引進教育高層次專業人才,優化教師隊伍建設,確保教師隊伍整體素質提高,根據《中共龍泉市委辦公室龍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龍泉市事業單位人才引進辦法>的通知》(龍委辦[2011]5號)精神,經研究,決定引進教育專業人才若干名,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引進計劃
2014年計劃引進新教師30名,具體詳見需求計劃表。
二、引進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品行端正,身體健康,年齡在26周歲(1987年7月1日后出生)以下,研究生畢業年齡適當放寬。
2.學歷要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普通高校全日制相應專業的研究生畢業生或浙江省考生高考文、理科第一批錄取的(不含藝術、體育類)全日制普通高校相應專業應屆本科畢業生。
(2)浙江省考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應屆本科(不含專升本)對應專業優秀畢業生。
(3)學前教育、幼兒教育專業放寬為浙江省考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應屆對應專業專科及以上優秀畢業生。
優秀畢業生條件:綜合成績中等以上,同時取得校級以上優秀畢業生或優秀班干部或獎學金等榮譽。
三、引進時間和地點
本次人才引進由省教育廳統一組織,確定2013年12月1日在浙江師范大學舉行。
四、引進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
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應聘人員持身份證、就業協議書、就業推薦表、學業成績單、各種榮譽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及個人簡歷到各學科相應報名點報名,現場初試和資格審核,通過初試和資格審核后擇優確定參加面試人選。
(二)面試
音樂、體育、美術3個學科應聘考生通過資格審核后擇日在龍泉組織面試,其他學科于當日在浙師大招聘會現場面試。
(三)確定引進人選
根據擇優原則及面試成績確定引進人選,引進人選確定后與用人單位簽訂意向協議書和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如報名人數少或應聘考生達不到優秀畢業生條件等,則對應專業引進計劃相應核減。
五、聘用
引進人員取得畢業證書后,統一組織體檢、考察,經體檢、考察合格后辦理聘用手續。不按規定時間辦理聘用手續或不服從分配的,按自動放棄處理,并從該職位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依據擇優原則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聘用一年后,乃未取相關專業的教師資格證者將取消聘用資格。引進人員在龍泉市教育系統服務期不少于五年。
本次引進人員中研究生學歷、幼兒教師留城任教,音樂、體育、美術學科分配農村學校任教,其他學科人員根據工作需要分配城區小學或農村學校任教。
龍泉市教育局
龍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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