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宿遷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公開招聘教師簡章
經研究決定,宿遷經濟技術開發區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開發區屬中學、小學教師(正式事業編制)。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事業單位、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及相關要求等見附件1《崗位簡介表》。
二、招聘條件
1、遵守憲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年齡、學歷等要求見《崗位簡介表》;
3、未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規定,三年內未受過黨(政、團)紀處分;
4、身體健康,具有履行相應崗位職責的能力;
5、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它資格和條件;
6、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13年8月31日前取得學歷。在讀有學籍、非2013年應屆畢業生,不得報考。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報考。報考專業認定,以2013年《江蘇省公務員招錄考試專業參考目錄》(見附件2)為準。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和宿遷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共同組織實施,按照公布招聘事項、報名和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等步驟實施。
(一)公布招聘事項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宿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等媒體向社會公布招聘信息(含招聘簡章、崗位簡介表、體檢標準、考察標準等)。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由宿遷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組織實施。考生在報名和資格審查中遇到的問題可與宿遷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聯系。
2、報名時間、地點:2013年9月12日—9月22日工作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節假日、休息日正常上班),宿遷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大樓219房間。報名聯系電話:0527—88859912、88859089、15851168111。報名人員需現場如實填寫《宿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一式兩份),經資格審查通過后,辦理報名手續。不接受其它報名方式。
3、報名時考生需提供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5張以及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市(省轄市級,下同)骨干教師等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未按時提供所有證件、材料原件和照片的,視為放棄。考生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4、報名人員只能用二代身份證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否則取消資格。
5、報名結束后,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市人社局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已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它崗位。
(三)筆試
筆試由市人社局和宿遷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共同組織實施。筆試內容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等。筆試時間為:2013年9月25日。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2013年9月24日,領取地點:宿遷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大樓219房間。筆試具體時間、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時領取筆試《準考證》的,視為放棄。筆試成績在宿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布。
(四)面試
1、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組織面試。
2、面試由市人社局和宿遷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共同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面試通知書》領取時間另行通知。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時領取《面試通知書》的,視為放棄。
3、面試方式為:說課。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成績不設合格線,但形不成競爭的崗位,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
4、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總成績。考生總成績在宿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布。
(五)體檢
根據考生總成績(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面試成績也相同的,另行組織考試確定)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人員名單在宿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布。
體檢由宿遷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因體檢不合格或其它原因出現缺額的,在本崗位面試考生中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體檢人員中的在職人員在領取《體檢通知書》時須提供原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否則取消體檢資格。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宿遷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組織考察。考察參照《江蘇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2013版)執行。
考察結束前,考生須提供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考生為社會在職人員的,須提供原單位出具的無經濟問題證明;考生為已婚人員的,須提供縣(區)級及以上計劃生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未按時提供上述所有證明材料的,視為考察不合格。
(七)公示、聘用審批
考察結束后,根據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宿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7天(同時公布聘用審批截止時間)。公示結束后3日內,宿遷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組織填寫《宿遷市事業單位聘用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報市人社局審批,辦理人事關系接轉手續。
在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階段因不符合政策規定被取消考察、被聘用資格,或考察結果不合格,或考生主動放棄被聘用資格而出現缺額的,在本崗位面試考生中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聘用審批后,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被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各種協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處理。
四、聘用后待遇
被聘用的省特級教師工作報酬標準為15萬元/年,省轄市級名教師工作報酬標準為10萬元/年。被聘用的宿遷市(含所轄縣、區)外的省特級教師、省轄市級名教師另外發放安家補貼。其他被聘用人員享受宿遷經濟技術開發區正式在編教師相應待遇。
五、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程序、條件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六、本簡章由宿遷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和宿遷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解釋
監督電話:
0527—84359151(宿遷市紀委派駐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組)。
0527—88859916(宿遷經濟技術開發區紀工委)。
附件:
1、《崗位簡介表》;
2、《2013年江蘇省公務員招錄考試專業參考目錄.rar》。
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宿遷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2013年9月12日
崗位簡介表 | |||||||||||||
主管部門 |
主管部門聯系電話 |
招聘單位 |
單位經費渠道 |
招聘崗位 |
崗位類別 |
崗位代碼 |
招聘人數 |
開考比例 |
戶口要求 |
年齡要求 |
專業學科要求 |
學歷要求 |
其他要求 |
宿遷經濟技術開發區 |
0527—88859912 88859089 |
江蘇省宿遷中學分校 |
全撥 |
數學教師 |
專技 |
1 |
1 |
1:3 |
不限 |
年齡35周歲以下(1977年9月12日以后出生)。現為省轄市(后簡稱“市”)級學科帶頭人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2年9月12日以后出生);現為市名教師的,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1967年9月12日以后出生);現為省特級教師的,年齡可放寬至50周歲(1962年9月12日以后出生)。 |
數學 |
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現為市骨干教師、市學科帶頭人、市名教師、省特級教師的,學歷不作要求。 |
取得相應崗位教師資格證。 |
音樂教師 |
專技 |
2 |
1 |
1:3 |
不限 |
音樂 | |||||||
宿遷市實驗小學黃河分校 |
全撥 |
語文教師 |
專技 |
3 |
1 |
1:3 |
不限 |
語文 | |||||
科學教師 |
專技 |
4 |
1 |
1:3 |
不限 |
科學教育 | |||||||
體育教師 |
專技 |
5 |
1 |
1:3 |
不限 |
體育 | |||||||
宿遷市實驗小學三棵樹分校 |
全撥 |
語文教師 |
專技 |
6 |
1 |
1:3 |
不限 |
語文 | |||||
數學教師 |
專技 |
7 |
1 |
1:3 |
不限 |
數學 | |||||||
英語教師 |
專技 |
8 |
1 |
1:3 |
不限 |
英語 | |||||||
音樂教師 |
專技 |
9 |
1 |
1:3 |
不限 |
音樂 | |||||||
美術教師 |
專技 |
10 |
1 |
1:3 |
不限 |
美術 | |||||||
宿遷市實驗小學古楚分校 |
全撥 |
語文教師 |
專技 |
11 |
1 |
1:3 |
不限 |
語文 | |||||
數學教師 |
專技 |
12 |
1 |
1:3 |
不限 |
數學 | |||||||
音樂教師 |
專技 |
13 |
1 |
1:3 |
不限 |
音樂 | |||||||
美術教師 |
專技 |
14 |
1 |
1:3 |
不限 |
美術 | |||||||
信息技術教師 |
專技 |
15 |
1 |
1:3 |
不限 |
計算機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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