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區公開招聘公辦學校教師簡章
為加強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促進全區教育事業發展,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辦學校教師(正式事業編制),F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事業單位、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及相關要求等請見附件《崗位簡介表》。
二、招聘對象
面向社會招聘,含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13年8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
三、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政治權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2、專業對口,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部分崗位放寬到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學歷,具體見《崗位簡介表》)。在讀有學籍、非2013年應屆畢業生,不得報考;
3、年齡在1977年7月22日以后出生;
4、身體健康,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它資格和條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觸犯刑律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三年內受到“記過”以上處分的;
(4)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5)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宿豫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宿豫區教育局共同組織,按照公布招聘事項、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等步驟實施。
(一)公布招聘事項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宿豫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宿豫區教育網向社會公布招聘信息(含招聘簡章、崗位簡介表、專業參考目錄、體檢標準、考察標準等)。
(二)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資格審查方式
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由宿豫區人社局和宿豫區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報名、資格審查和筆試繳費均現場進行。報名時間:2013年7月22日—24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報名地點:宿豫區教育局一樓大廳。報名咨詢電話:0527—84492501、84492502、84492503。
報名人員需現場如實填寫《宿豫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一式兩份),經資格審查通過后,辦理報名手續。不接受其它報名方式。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需繳納筆試費用100元/人,未按時繳費的,視為放棄。
2、報名、資格審查注意事項
(1)報名時考生需提供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二寸照片3張以及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崗位要求的所有證件、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其中2013年應屆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可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就業協議書。未按時提供所有證件、材料原件和照片的,視為放棄?忌撟骷俚,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2)報名人員只能用二代身份證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否則取消資格。
(3)筆試開考比例為1:3。報名結束后,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報市人社局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已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它符合條件的崗位。
(4)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時領取筆試《準考證》的,視為放棄。
(三)筆試
筆試由宿豫區人社局和宿豫區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筆試時間、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筆試內容包括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師德修養、教育法律法規等。筆試成績在宿豫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宿豫區教育網上公布。
(四)面試
1、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組織面試。
2、面試由宿豫區人社局和宿豫區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面試通知書》領取時間另行通知。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時領取《面試通知書》的,視為放棄?忌I取《面試通知書》時需繳納面試費用100元/人,未按時繳費的,視為放棄。
3、面試方式為說課和答辯。答辯內容包括報考崗位專業知識。
4、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成績不設合格線,但形不成競爭的崗位,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
5、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總成績?忌偝煽冊谒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宿豫區教育網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