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鏡湖區公開招聘編外聘用教師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編外聘用教師47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與方式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二、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的應、歷屆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和相應學位的畢業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備相應教師資格;
(五)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六)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七)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八)各崗位的年齡、專業等要求見崗位表。“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為“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含研究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現場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與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驟依次進行。本次招聘包括區屬9所學校,招聘崗位共計47個(詳見附表)
(一)公告
在《大江晚報》上刊登招聘公告,同時在鏡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網址:http:// whjhq.gov.cn/823)、蕪湖鏡湖教育信息網(http://whjhedu.cn/index2.asp)上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和報名時間。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時間為2013年7月17日至19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報名地點在鏡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長江中路51號,蕪湖市造船廠隔壁,可乘坐1、3、12、13、14、28、38等路公交車抵達)。
2.報名有關事宜。
報考人員按招聘公告公布的時間、地點,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近期 1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張,到報名點辦理報名手續,如實填寫報名表。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與本人所學專業一致),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筆試,自備一支簽字筆填寫報名表。
在編正式工作人員報名,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3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報名,可憑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和學位的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3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及有關證件材料。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按規定繳納筆試費用(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考試費用。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筆試費用的政策。此類人員辦理減免手續時,報考人員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上述人員均須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應聘同一崗位的人員其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數的比例應達到3:1,方可開考。
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請關注鏡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三)筆試
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
筆試結束后,成績將在鏡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蕪湖鏡湖教育信息網上進行公布。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進入面試人數與招聘崗位數按3:1的比例,最后1名出現同分情況的,一并進入面試環節。
為確保招聘教師基本素質,設定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達到60分的報考人員方可進入面試。
凡與報考條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其參加面試的資格。因取消資格等原因出現入圍人選缺額的,按規定時間在同崗位筆試人員中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等額遞補。
(四)面試
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養、邏輯思維、教育教學水平和業務能力以及儀表舉止等。面試成績當場評定并公布。
面試內容為說課,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面試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崗位招聘數與進入面試人員比例低于1:3的,以該考場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平均分確定該崗位面試最低分數線;如該面試考場的考生不足2人(含2人),則提前設定面試最低分數線。對于面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參加面試的考生按規定繳納面試費80元(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標準),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享受減免考試費用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