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雄縣2013年城區學校和鄉鎮完中教師招考公告
經縣人民政府同意,擬從縣內外在職在崗教師中公開招考138名高中教師,從縣內在職在崗教師中公開招考27名小學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于下:
一、招考崗位
城區學校和鄉鎮完中招考崗位合計165人。其中城區高中教師崗位47人、小學教師崗位27人,鄉鎮完中教師崗位91人。
各學校學科招考崗位詳見《鎮雄縣2013年城區學校和鄉鎮完中教師招考崗位設置表》。
二、招考范圍
(一)小學教師
小學教師招考面向縣內鄉鎮中心學校在職在崗在編的教師。
(二)高中教師
高中教師招考面向縣內鄉鎮中心學校、鄉鎮完中在職在崗教師和縣外中學在職在崗在編的任課教師。
三、招考條件
(一)熱愛教育事業,模范遵守教師職業道德,思想健康,遵紀守法,愛崗敬業。
(二)身體健康,能勝任教學工作。
(三)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要的專業知識。
(四)普通話水平達二級乙等及其以上(以合格證為準);2012年年終履職考核獲稱職或優秀等次。
(五)縣內教師報考,高中教師崗位應具有國民教育本科及其以上學歷;小學教師崗位應具有國民教育專科及其以上學歷。縣外教師報考我縣高中教師崗位,應具有國民教育全日制師范類本科學歷;非師范類應具有本科學歷并獲得第二學士學位證書或獲得碩士及其以上學位。
(六)縣內教師報考,教齡不少于3年(2010年8月底前參加工作);縣外教師報考我縣高中教師崗位,教齡不少于1年(2012年9月20日前參加工作)。
(七)縣內教師報考,2013年春季學期末,所教所有學科統測或升學考試平均分高于同級同類學校同級同科平均分(高考成績以全縣完中類計算;九年級學業水平考試和六年級學業水平測試成績以全縣同級同類學校計算;小學、初中和高中非畢業班成績以各鄉鎮中心小學、縣直學校計算)。縣外教師教學成績不列入招考條件。
(八)縣內城區學校和縣教育局機關借用人員若需報考,由本人向縣教育局書面申請取消借用關系,回原單位報考。
(九)縣外教師報考我縣高中教師崗位,所學專業和招考學科必須對口或本人高中教師資格證上的學科與招考學科必須對口。
(十)男性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6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十一)縣內具有本科及其以上學歷的在崗特崗教師,可以報考高中教師崗位。
(十二)雄華希望小學、云龍小學因教師超編,兩校教師可以報考城區小學教師崗位。
(十三)鄉鎮完中教師只能報考城區完中高中教師崗位。
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一)受黨政紀處分未解除者。
(二)被紀檢機關立案調查、或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者。
(三)未轉編的縣外特崗教師。
(四)縣內教師2012年8月至2013年7月期間,有曠工(曠課)現象,或事假累計達到20天,病假累計達到60天者。
(五)截止2013年7月,在民辦學校任教的公辦教師。
(六)除雄華小學、云龍小學以外的城區其他縣直中小學校教師。
四、招考辦法
采用筆試方式擇優聘用,同時辦理相關調動手續。
五、其他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2013年8月28日至8月30日在縣教育局一樓門廳報名。筆試時間及地點:2013年9月1日上午9:00至11:00在鎮雄縣第一中學考試。
(二)報名所需材料:縣內教師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普通話等級合格證、2012年年終履職考核證、教學成績證明、參加工作時間證明、出勤證明、一張免冠半寸半身近照。縣外教師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普通話等級合格證、教師資格證、2012年年終履職考核證、所在鄉鎮級學校或縣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參加工作時間證明、一張免冠半寸半身近照。畢業證、普通話等級合格證、身份證、教師資格證、2012年年終履職考核證等證件驗原件收復印件。
(三)由本人到現場報名和采集信息,不許他人代報。
(四)招考具體事項,以《鎮雄縣2013年城區學校和鄉鎮完中教師招考方案》為準。
招考聯系人:成忠國、申云東;聯系電話:0870—3120050。
特此公告
鎮雄縣教育局
2013年8月22日
附件:鎮雄縣2013年城區學校和鄉鎮完中教師招考崗位設置表.rar(點擊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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