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鎮雄縣2013年招聘高中、職高優秀專業教師公告
為加快推進我縣高中階段教育發展,鞏固提高兩基成果,促進職業教育加快發展。按照《昭通市2013年公開招聘高中、中專(職高)優秀專業教師辦法》(昭市教聯〔2013〕3號)的規定,現將我縣2013年公開招聘高中、職高優秀專業教師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范圍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中國公民政治權利,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3年7月31日后出生),國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學歷的,年齡放寬到35周歲以下(1978年7月31日后出生)。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服從安排。
(三)具有崗位所需的文化水平和專業知識,具備相應崗位的教師資格證(高中優秀專業教師的教師資格證書須與所報崗位的專業相同),所報崗位與所學專業對口(以畢業證書的專業為準)。具體要求:
1. 普通高中優秀專業教師限招2013年國民教育全日制全國重點院校(國家211工程院校)和省級高等師范院校本科及其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生;
2. 中專(職高)優秀專業教師限招2013年國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二本及其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生;
3. 國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學歷的可放寬到2011年及以后畢業的學生。
(四)在大學學習期間若有補考科目或有違紀違法記錄的考生不納入招聘對象。
二、招聘崗位
我縣今年將招聘高中(職高)教師108個,分學科崗位情況見附件1《鎮雄縣2013年公開招聘高中、職高優秀專業教師崗位設置表》。
三、招聘要求
應聘畢業生在報名時需持本人《身份證》、《教師資格證》、學校出具的在校生證明、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免冠照2張。每位考生只能應聘一個崗位。
四、考核錄用
(一)組織面試。面試工作由專家評委負責,面試方式為說課。
(二)擬聘人選公示。面試工作結束后,縣教育局根據考生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擬聘人員,并將擬聘人員名單報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審核后在昭通教育網、昭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等網站對擬聘人員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學校、所學專業、面試成績、招聘學校、招聘崗位、父母姓名及工作單位等相關信息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七天。
(三)組織體檢。擬聘用人選公示無意見后,由昭通市人社局統一安排組織在昭通市級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云南省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四)辦理錄用手續。體檢合格者,分別由學校及主管部門簽署意見,作為意向性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員由人社部門和教育主管部門辦理有關錄(聘)用手續,并由學校與該生簽訂一年期聘用合同(試用),所簽訂的聘用合同在30日內送人社部門鑒證。普通高中優秀專業教師辦理錄用手續時間為2013年7月31日前;中專(職高)優秀專業課教師辦理錄用手續時間為2013年12月31日前。
(五)辦理轉正手續。試用期滿,考核為合格及以上人員,辦理轉正手續,由學校繼續聘用,正式簽訂聘用合同并鑒證。考核為不合格者,由學校按規定的相應程序,解除聘用。
五、其它事項
(一)縣教育局嚴格執行選拔條件、標準,廣開選才渠道,切實選拔優秀人才充實教師隊伍。
(二)在組織招聘時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可延長到辦理錄聘用手續時提供。若屆時仍然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則不予辦理錄聘用手續。
(三)凡已錄用的人員,自通知之日起,30日內無故不到學校報到者,由學校上報教育、人社部門取消聘用資格。簽訂聘用合同后,已錄用人員必須在其聘用崗位服務5年以上,方可參加其他任何形式的招聘考試,否則教育、人社等部門不予辦理相關手續。
(四)整個錄(聘)用工作,在昭通市招考領導小組的指導下,由縣人社、教育部門具體組織實施,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凡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一律不予辦理錄(聘)用手續。若出現弄虛作假,將取消錄(聘)用資格并嚴肅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
附件1、《鎮雄縣2013年公開招聘高中、職高優秀專業教師崗位設置表》
附件2、《鎮雄縣2013年公開招聘高中、職高優秀專業教師崗位設置表》中專業設置所含專業
附件3、招聘學校聯系人員及電話號碼
鎮雄縣教育局
二0一三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