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教育局、市直學校、有關中等職業技術學校:
根據省教育廳《廣東省教育廳關于2013年開展面向社會認定中小學(含中等職業學校)和幼兒園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粵教繼函〔2013〕24號)規定和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今年我市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我市2013年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工作從今年8月份開始至今年11月15日前結束,具體分四個階段:
(一)宣傳啟動和做好前期工作階段。
8月份開始至9月15日前,各區縣教育局要在全社會開展宣傳,通過新聞媒體公布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的范圍、對象、條件、受理時限以及本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的地址、聯系電話等有關信息。同時,要做好社會人員申報認定教師資格補修教育學、心理學(以下簡稱“二學”)和普通話測試以及體檢、思想品德鑒定等工作。
(二)受理申報階段。
申請人網上報名。
申請人網上報名時間:9月16日00:00—9月30日24:00,報名網址為“廣東省教師資格網”(http://jszg.gdhed.edu.cn)的“網上報名”欄,申請人網上報名后必須持相關紙質材料向所屬地的認定機構提出申請并進行現場確認。
申請人現場確認。
1.時間:9月16日—9月30日(節假日除外);
2.地點:各區縣教育局(金平區教育局聯系電話:88625359,龍湖區教育局聯系電話:88831114,濠江區教育局聯系電話:87374617,澄海區教育局聯系電話:85856062,潮陽區教育局聯系電話:88720378,潮南區教育局聯系電話:87790761,南澳縣教育局聯系電話:86805217)。
(三)認定教師資格階段。
2013年10月1日—11月15日為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認定教師資格階段。11月1日前完成教育教學能力測評并做好認定準備工作。11月15日前完成數據審核和生成證書編號。
(四)總結階段。
2013年11月30日前,各區縣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認真做好本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總結。工作總結書面材料及有關的數據、名冊報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辦公室。
二、認真做好普通話測試,“二學”補修,體檢、思想品德鑒定和教育教學能力測評工作
為確保工作質量,普通話測試和補修“二學”以及教育教學能力測評工作在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辦公室統一領導組織下,由各有關機構具體實施。
(一)普通話測試工作。
申報教師資格人員認定教師資格普通話培訓測試工作由汕頭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培訓和測試地點定于汕頭市鮀濱職業技術學校廣廈校區(校址:東廈北路龍盛工業區盛業西街)。經測試合格者由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發給證書,并報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辦公室備案。
(二)補修“二學”課程的培訓工作。
1.申報初中、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含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下同)教師資格人員補修“二學”的培訓工作,全市統一由汕頭職業技術學院負責組織實施(培訓地點在汕頭職業技術學院金園校區,校址:汕頭市金園路23號),培訓合格者由汕頭職業技術學院發給培訓證書,并報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辦公室備案。
2.申報幼兒園、小學教師資格人員補修“二學”的培訓工作由各相關教師培訓機構組織。
⑴屬金平區、龍湖區、濠江區、潮南區的申報對象由市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中心(設在汕頭職業技術學院)負責培訓(培訓地點:汕頭市金園路25號)。
⑵屬潮陽區的申報對象由汕頭市潮陽職業技術學校負責組織培訓。
⑶屬澄海區、南澳縣的申報對象由汕頭市澄海區教師繼續教育中心(地點在澄海職教中心)負責組織培訓。
以上負責培訓的學校對培訓合格者發給培訓證書,并報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辦公室備案。
(三)普通話測試和補修“二學”的報名時間。
申報教師資格人員普通話測試和補修“二學”的報名時間全市統一定于8月19日至23日,按申報不同層次的教師資格直接到上述規定的相應培訓單位報名。
(四)體檢工作。
體檢工作按屬地原則由區縣組織,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的通知》(粵教繼〔2013〕1號)執行。各區縣申報教師資格人員(含區屬中專學校、民辦學校、轄區內的市屬中專學校和市直學校)由各區縣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當地縣級以上醫院統一時間進行體檢,各區縣應將指定的醫院在體檢前報市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備案。《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檢查表》由申報人員自行從廣東省教師資格網(或汕頭教育信息網)下載填寫,并貼上一寸相片。申報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前應到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加蓋騎縫印章。
(五)思想品德鑒定工作。
申報教師資格人員的思想品德按不同類別人員分別由相關單位鑒定:在職教師由所在學校鑒定;社會人員由所在街道(鎮)鑒定;人事關系掛靠在人才交流中心的由所在人才交流中心鑒定。
普通話測試、補修“二學”、體檢和思想品德鑒定等工作均應于9月16日受理申報階段開始前完成。
(六)教育教學能力測評工作。
按規定凡應接受教育教學能力測評的申報人員,在認定教師資格前應接受教育教學能力測評。在區縣申報幼兒園、小學、初中和高中教師資格人員的教育教學能力測評,由各區縣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組織專家組測評;市直各學校和市屬各中等職業學校在職在編教師申報相應教師資格的教育教學能力測評,由所在學校組織專家組測評;市直各學校申報不相應教師資格人員和在區縣申報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人員的教育教學能力測評,由學校所在地的區縣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組織專家組測評。
各區縣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和各學校組織的專家組名單應在測評前5天報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辦公室備案。
教育教學能力測評由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在2013年11月1日前完成并將結果通知申報人。
(七)認定收費
1.根據廣東省物價局《關于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粵價函〔2010〕814號)的規定,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包括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申請與學歷不對應層次教師資格的人員)須繳費240元。
2.體格檢查、普通話水平測試和“兩學”課程補修及學歷鑒定等費用,應按規定另行繳納。
三、加強領導,嚴格把關,確保質量
2013年我市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的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工作量大、時間緊的工作。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和各學校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調配一定人力做好此項工作。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準確把握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對象范圍和條件,嚴格遵守教師資格認定程序,重視對申請人的思想品德鑒定,把好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質量關。要加強對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檢查監督指導,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種不正之風的影響和違法行為的發生,一經發現違法行為應及時糾正并依法查處,確保2013年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工作順利進行。
四、其他事項
(一)各區縣教育局應將省、市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的通知印發到各學校,召開相關會議,布置做好宣傳及認定相關工作。
(二)根據汕頭市人民政府令第144號規定,高級中學教師、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除金平區、龍湖區外,由市教育局委托區縣政府認定。金平區、龍湖區教育局應將申報認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的名單和申報材料,于2013年11月2日前報送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辦公室。其余各區縣申報認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的,由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委托各區縣認定,于2013年11月8日前將認定通過名單報送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以便網上生成證書編號。
(三)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人事科,聯系電話:88853404,傳真電話:88860220,電子郵箱:ssjrsk@163.com。
本通知及相應表格可在汕頭教育信息網(www.stede.net)查詢與下載。
汕頭市教育局
201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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