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我省2012年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學校:
根據《教師資格條例》的有關規定,現將我省2012年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范圍
符合國家《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條件,2012年5月15日前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男60歲,女55歲),現在高校教學崗位上任教的在編專任教師(含高等學校附屬醫院臨床教學人員和高校編外長期聘用教師)。
二、認定條件及程序
我省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條件及程序按照《廣東省首次教師資格認定實施辦法》(粵教人〔2001〕74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其中普通話水平測試應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具有教授、副教授專業技術資格(不包括其他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或有博士學位的申請人可免普通話測試。
申請人必須按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1年修訂)》,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非師范教育類專業本科畢業人員申請認定高校教師資格,須提供師范本科同等要求的教育學、心理學課程補修合格證書。
根據省物價局《關于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粵價函〔2010〕814號)的規定,參加教師資格認定考試(教育教學能力測評)的人員須繳納教師資格考試費240元。
三、申請辦法及受理時間
(一)實行網上報名,申報時間為5月4—10日。其中實施本科學歷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報名時間為5月4—6日,其他高校報名時間為5月7——10日。申請人直接在廣東省教師資格網(http://jszg.gdhed.edu.cn)“網上報名”欄目中如實填寫《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并用80克A3紙雙面打印一式兩份,交學校人事部門審核。
(二)6月4—8日為實施本科學歷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報送材料時間,5月21日至6月1日為其他高校報送材料時間,請各高校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報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四、工作要求
(一)廣東省教師資格網(http://jszg.gdhed.edu.cn)將及時發布我省高校教師資格認定報名時間、體檢標準、學歷鑒定以及政策解答等內容,各高校要通過校園網等方式及時發布高校認定有關信息,并在規定時間內組織本校教師完成網上報名。
(二)各高校可根據本校實際,提前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普通話水平測試、學歷鑒定(申請人最后學歷畢業學校與本人現任教為同一所學校的人員,免學歷鑒定,由任教學校出具證明即可)以及教育教學能力測評,并統一組織申請人到省指定醫院(附件1)體檢,體檢醫院的選定遵循回避本校附屬醫院的原則。
(三)各高校要嚴格把關,不得擴大申報范圍和弄虛作假。凡擅自擴大范圍和查實有弄虛作假行為的,我廳將進行通報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四)學校對申請人的認定材料進行審核后方能上報,凡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省教師資格認定辦公室不予受理。
(五)各高校在報送認定材料前,必須按規定將上報人員名單及基本情況在校內公示不少于7天(見附件2),并將公示結果及一覽表報省教師資格認定辦公室。
五、其他
(一)我廳委托廣東工程職業技術學院為我省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提供相關技術支持,請首次開展認定工作的高校及時申請開通網上報名系統。
(二)本通知可在省教育廳主頁“教師資格認定”欄目以及“廣東省教師資格網”(http://jszg.gdhed.edu.cn)下載。
附件:1.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體檢醫院一覽表
2.高校教師資格認定送審人員基本情況一覽表
二○一二年二月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