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陂區教育局2013年招聘幼兒園專任教師工作方案
為做好前川等二十三所幼兒園專任教師招聘工作,確保2013年秋季開園,根據區委、區政府意見,按照區人社局的要求,結合實際,特制定招聘幼兒教師工作方案。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招聘的崗位為幼兒園專任教師,二十三所幼兒園共招聘專任教師490人,具體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見附表。
二、用工性質及相關待遇
以上招聘者均納入公益性崗位人員范圍,并一年一簽訂勞動合同。工資報酬平均為每人每月1500元,并根據工作量和業績設有績效獎,另繳納“五險”。
三、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熱愛教育事業。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品德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師的義務,遵守幼兒園工作紀律;
3.身體及心理健康,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4、年齡在17—35周歲內(即1996年7月1日之前出生至1978年7月1日之后出生內);
5.幼師專業畢業生;具有幼兒園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或有從事幼兒教育經歷的中專、高中畢業生;專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
四、報名
(一)報名時間:8月10日—8月16日;
(二)報名地點:各街中心幼兒園指定的報名點,具體見附表
(三)報名所帶材料: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報名時每位報名者只能填報一個單位,若同時填報兩個單位,將取消報名資格。
五、資格審查
各街教育總支在報名時負責進行資格審核。區教育局人事科在8月17、18日進行抽查。資格審核要嚴格把關。
六、筆試
筆試由黃陂區人社局、教育局統一組織。筆試時間為8月21日。筆試內容為中等幼兒師范教材中的內容。
七、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崗位招聘人數與參加考試人數1:2確定面試入圍人員(招聘單位參加考試人員不足比例的,全部納入面試范圍)。面試由區人社局、區教育局的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并具體實施。
(一)面試時間及地點
面試時間與地點:由各街教育總支確定后另行通知。
(二)面試項目及分值
面試分為說課、目測提問和才藝展示三部分。面試的分值為100分,目測提問部分主要從職業道德、儀態儀表等兩個方面進行評價,滿分20分;說課主要從教學目的、教學過程與方法、教學基本功、教學效果等四方面進行評價,滿分50分,試講內容為幼兒園中班的教學內容;才藝展示主要從個人在聲、樂、舞蹈等方面進行展示,對其基本技能的評價,滿分30分。
面試中說課時間為10分鐘,目測提問和才藝展示時間為10分鐘。
(三)面試領導小組及考官組的組成
各招聘單位所屬教育總支成立面試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教育總支干事擔任,副組長由各招聘單位負責人擔任,主要負責實施本單位面試工作,組織其他考官熟悉考題及掌握評分標準,對有爭議的事項依據有關規定做出裁決。面試領導小組下設考官組,每個考官組由5人組成(含組長1名)。面試考官要選派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具有一定面試工作經驗、辦事公道正派的同志擔任。
考官組分兩組設置,一組負責對說課部分的評價,一組負責對目測提問和才藝展示部分的評價,考官組另設報到員和傳喚員一名,計時和記分員一名,核分和監督員一名,分別負責有關工作。
(四)面試考場的設置
面試考場分別設考生休息室、備考室和考室。考室設立主考官席、考官席、考生席、計時和計分席、核分和監督席。
考場與侯考室、已考考生與侯考室要隔離。
由于此次面試工作的特殊性,此次考室設置兩個,一個考室為說課室,另一個考室為目測提問和才藝展示室。
(五)面試程序
1、報到登記。考生在面試指定時間里持身份證原件到達考場報到登記。由工作人員宣讀考場紀律。
2、抽簽確定面試序號。工作人員組織考生集中,然后抽簽確定面試序號。
3、參加面試。
考生在參加說課的面試時,要根據抽簽確定說課內容,準備30分鐘,聽到傳喚員的指令后進行說課。說課采取無學生說課的方式進行,考生使用的教材自備。
目測提問,主要采取觀察、現場提問等辦法進行。
才藝展示,通過現場的彈、唱、跳等形式展示,考察其基本技能。
4、評分和計分。
計時、計分員將5名考官的評分準確無誤地填寫在《面試登分表》中,并按5個考官的平均分計算出考生的實得分(實得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
5、公布面試成績。面試成績經監督人員簽名確認后,當場向考生公布。
6、登記造冊。根據考生的面試分數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造冊。
7、上報材料。面試后,要將如下材料交到教育局人事科:
(1)《面試考官、工作人員登記表》
(2)《招聘幼兒教師抽簽登記表》
(3)《說課內容登記表》
(4)《面試評分表》
(5)《面試登分表》
(6)《面試成績排序匯總表》
八、總成績計算及公示
考生筆試成績的40%加上面試成績的60%等于考生的總成績。
按照考生的總成績,根據招聘崗位數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九、工作要求
1.招聘工作是一項嚴肅認真、政策性強的工作。工作人員應樹立對黨、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堅持原則,排除干擾,確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2.凡發現弄虛作假、偽造、仿造、涂改招聘有關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3.在招聘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工作失誤,或徇私舞弊,要追究相關人責任,構成犯罪的,由有關部門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附表:
武漢市黃陂區教育局
201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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