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寧市安居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2013年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教師的公告
根據安居區教育事業發展需要和《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遂寧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遂市人發〔2006〕59號)、《關于轉發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遂人社發〔2011〕44號)有關規定,我區決定2013年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教師11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遂寧市安居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和遂寧市安居區教育網站發布,同時在遂寧市安居區人民政府和遂寧市安居區教育局辦公大樓公示欄張貼公告):
一、招聘單位及名額
具體招聘崗位及名額:詳見附件1《2013年遂寧市安居區部分教育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教師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范圍:面向全國
(二)招聘對象:2013年7月31日前高校畢業且符合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社會在職人員和非在職人員。2013年7月31日之后畢業的不屬于此次公招的范圍。
(三)報名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年齡(詳見《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3)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4)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的學位證以及畢業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或教師資格證所載學歷(資格證種類)和專業名稱,與擬報考崗位“學歷”和“專業”兩欄的學歷、專業條件要求應相符;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的責任自負。
(5)委培、定向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或被開除公職的;
(2)在人事考試中違規違紀被取消聘用資格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和《遂寧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遂市人發[2006]59號)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⑹本市轄區內行政機關、事業單位未滿規定試用期、服務期限的在編人員;
⑺其他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要求
1.報考者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及有關政策規定和有關注意事項等內容,對《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中所列招聘條件無法準確把握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詢電話向相關部門(單位)咨詢后,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完全符合招聘條件的崗位報名。本次公開招聘全部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不組織網絡報名。
2.每個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報考者提供的個人信息材料必須真實可靠,準確無誤。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始終,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或同時參加了同批次事業單位兩處及以上考試以及多崗位報考的,報考或聘用資格一律無效,且責任自負。
(二)報名時間及地點
1.報名時間:2013年8月8日—2013年8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遂寧市安居區教育局辦公樓四樓會議室。
(三)報名手續
符合招聘條件的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或戶口簿)、畢業證、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張和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報名,并填寫《安居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2。
(四)報名繳費
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面試考務費80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全部減免考試考務費:
1.根據《國務院關于在全國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國發〔2007〕19號)、《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意見》(川委發〔2005〕9號)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規定的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四川省農村扶貧開發規劃(2001-2010年)的通知>》確定的農村絕對貧困家庭考生;
3.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災難等導致一時不能維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難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憑民政部門發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憑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審查合格后免收報名費。
(五)崗位調整
招聘崗位的報考人數與招聘名額之比未達到本公告規定的開考比例的,報市人社局調減該崗位招聘名額或取消該招聘崗位。調減或取消的情況,在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遂寧市安居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和遂寧市安居區教育網上向社會公布。取消了招聘崗位的報考者憑交費發票于2013年8月19日在遂寧市安居區教育局人事師培股辦理退費手續。
(六)領取筆試準考證
資格審查初審合格者于2012年8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在遂寧市安居區教育局四樓會議室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按自動放棄處理,責任自負。
四、考試
本次考試由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教育公共基礎知識知識》考試,由遂寧市安居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遂寧市安居區監察局、遂寧市安居區教育局聯合組織《崗位專業知識》考試和面試。
考試成績按以下原則計算:
1.筆試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教育公共基礎知識知識》筆試成績×45%+《崗位專業知識》筆試成績×55%)+政策性加分
2.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70%+面試成績×30%。
以上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