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我區師資結構,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提高全區整體辦學水平,按照《濟南市人事局關于印發<濟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的通知》(濟人字[2007]91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縣(市)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濟人字[2009]96號)的有關規定,現將2013年濟南市歷下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教育法律法規;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年齡為40周歲以下(197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五)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濟南市常住戶口的大學專科畢業生(含濟南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應屆畢業生,學歷證書須在2013年8月1日前取得)。
(六)師范類考生報考時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要相同,非師范類考生報考時,所持教師資格證的專業資格要與報考崗位專業相同,同時所學專業應與報考崗位專業相同或相近;
(七)普通話標準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其中語文崗位要求普通話二級甲等及以上;
(八)教師崗位所必備的其它條件。
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曾受到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主管機關認定有作弊行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得參加應聘,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作為條件參加應聘。現役軍人不得參加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根據國家和省里有關規定,由我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選派人員,含2011年續聘的大學生村官)報考的,設有定向崗位,實行定向招聘。已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該優惠政策。
二、招聘崗位和計劃
此次計劃招聘110人。招聘崗位和具體崗位要求詳見《2013年濟南市歷下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崗位匯總表》。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由區人社局、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區紀委(區監察局)全程監督,主要包括以下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歷下區政府網(www.lixia.gov.cn)和歷下區教育局網站(www.lixiaedu.com)上公布,公告期時間為2013年7月25日至8月2日。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
2013年濟南市歷下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的報名工作,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3年8月3日9:00-8月4日16:00。
查詢時間:2013年8月4日9:00-8月5日16:00。
繳費時間:2013年8月4日9:00-8月5日16:00。
報名、繳費網站:濟南市歷下區政府網(www.lixia.gov.cn)
具體辦法是:
(1)個人報名:應聘人員登錄指定的報名網站,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報考信息資料。每人限報一個職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錄填交報考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區人社局初審通過,不能更改。應聘人員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應聘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應聘者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給予取消本次應聘資格。
(2)單位初審:區人社局、教育局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及時查看網上報名情況,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個人信息資料,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在網上公布初審結果。
(3)網上繳費。應聘人員在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詢時間截止之日前登錄網站,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登錄報名網站繳費。繳費成功后,下載打印《2013年濟南市歷下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應聘濟南市歷下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誠信承諾書》(資格審查和參加面試時使用),并于2013年8月7日9:00--16:00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報名資格。
網上報名結束后,對達不到1:7比例(招聘崗位計劃與應聘人數)的,計劃招聘1人的,原則上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以上的,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定向崗位達不到1:5比例的,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并調劑到相應學科的A崗位上使用。報考取消招聘計劃職位的人員,經本人同意,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本次招聘的其他職位。根據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應聘人員應繳納筆試考務費每人40元。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參加網上報名,不實行網上繳費。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攜帶有關證明材料于8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到濟南市歷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解放東路99號)2313室辦理現場確認和減免手續。辦理確認和減免手續時,區別下列情況攜帶有關證明材料:一是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二是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核發的《山東省特困家庭畢業生就業服務卡》。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現場辦理資格審查手續時,除特別注明外,均需提交有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委托他人辦理手續的,被委托人要出具委托人簽字的委托書、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證及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