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我縣教師隊伍結構,提高教師隊伍整體水平,促進教育事業的健康有序發展,根據《德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義務教育階段教師補充工作的指導意見》(德政辦字[2010]41號)及《德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德政辦發[2006]35號)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2013年我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59名教師(具體崗位見附件1),現將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熱愛黨的教育事業;
(三)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符合招考單位設置的其它條件;
1、報考寧津縣第一中學教師崗位的需具備以下條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本科以上畢業生,且具有相應專業教師資格證;
(2)年齡28周歲以下(1985年7月11日以后出生)。
2、報考寧津縣職業中等專業學校教師崗位的需具備以下條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畢業生,且具有相應專業教師資格證;或獲得省級技能大賽二等獎(含)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專科以上畢業生;
(2)年齡30周歲以下(1983年7月11日以后出生)。
3、報考寧津縣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教師崗位的需具備以下條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專科以上畢業生,且具有相應專業教師資格證;
(2)年齡30周歲以下(1983年7月11日以后出生)。
4、報考寧津縣特教教師崗位的需具備以下條件:
(1)全日制普通中等院校特教專業中專以上畢業生,且具有相應專業教師資格證;
(2)年齡28周歲以下(1985年7月11日以后出生)。
5、報考寧津縣幼兒教師崗位的需具備以下條件:
(1)全日制普通中等院校幼師專業中專以上畢業生,且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
(2)年齡28周歲以下(1985年7月1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一)觸犯刑律,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受“記過”以上處分而沒有撤消的;
(三)本縣在編人員(含試用期);
(四)入學前與具體單位簽有定向、委培合同的畢業生,未經定向或委培單位同意的;
(五)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不能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應屆高校畢業生不能應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現役軍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應聘。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
報名采取統一時間、現場報名認定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3年7月16日至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報名期間,節假日不休息)。
報名地點:寧津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中心大街郵政局東20米)。
準考證領取時間:2013年7月25日。
報名時注意事項:需提交①二代身份證、②戶口本(或戶口遷移證)、③畢業證、④教師資格證等原件和復印件,6張1寸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專科以上學歷人員需提供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本科以上學歷人員需提供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尚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的2013年應屆畢業生應聘,需提交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2013年應屆畢業生的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及相關證書須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并通過復審。在職人員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權限的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介紹信。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招聘簡章》中規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材料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等,須在2013年7月11日之前取得。
報考人員根據報考崗位自行下載并填寫《2013年寧津縣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2)及《報考誠信承諾書》(附件3),每人限報一個崗位,繳納報名費及筆試考務費40元。報考人員不得委托他人代辦報名和現場認定手續,報名資格一經確認,不能更改。
(二)資格審查
對報考人員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考錄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現場登記報名打印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結果,進行資格審查。
由我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限寧津生源或在寧津服務的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選派人員)報考縣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筆試成績加10分。上述人員除出具當年畢業生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報到證外,“三支一扶”大學生要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畢業生要出具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要出具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經審核確認,在網上進行公示無異議后實施加分。已享受優惠政策招聘為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報名時須攜帶有關證明材料辦理減免手續。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報考A類寧津縣職業中等專業學校教師崗位采取說課與實際操作相結合的方式。
(一)筆試
考試內容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及教育教學等相關知識。
筆試時間:2013年7月26日上午9:00--11:30。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根據筆試成績,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在合格分數線內,職位錄用計劃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10人以上(含10人)的按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因棄權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最后一名同分者均參加面試。如計劃崗位報名不足出現空缺,按照1:2的比例核減崗位。報考崗位因達不到開考比例而取消的,該崗位報考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