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原市城鎮學校公開向社會招聘教師方案
根據開原市人民政府批準,開原市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決定于2013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范圍及對象
招聘2009——2013屆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開原市里仁中學招聘部分在職教師(男, 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單位及崗位數量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學校9個,招聘崗位118個。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數量、崗位條件請查閱附表《2013年開原市城鎮學校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
三、招聘人員資格及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符合如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
5.身體健康,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
1.正在服刑、勞動教養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3.因違法違紀正在調查處理的;
4.其他不符合聘用資格條件的。
四、報名工作
(一)報名時間 :2013年7月5日至7月10日
(二)報名地點:開原賓館三樓會議室
(三)聯系電話:024-73600707 (開原市人社局干部股)
024—73255713(開原市教育局人事股)
(四)報名有關要求:
每名應聘者只能申報一個崗位,所學專業和應聘的崗位要相對應。
報名時提供以下材料:網上下載的《開原市公開向社會招聘教師報名表》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身份證、畢業證(應屆畢業生無畢業證可持學校開具的學歷證明)、教師資格證、專業技術職務證書(在職教師)、2012年度業務考核表(在職教師)。原件審查后退回,復印件留存不予退回。開原市范圍內的在職教師報名時需持由學校校長簽字并加蓋公章的個人申請書。
各崗位的報名人數達到1:3比例方可開考,否則按比例遞減崗位數。
報名者經審查符合條件人員填寫《準考證》,報名時繳納報名費、考務費200元。
報名采取信息承諾制,應聘人員如實提交相關材料,一經確認不予更改,弄虛作假者(含隱瞞重大傳染疾病者)取消應聘資格。
五、資格審查
由開原市教師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
里仁學校對應聘的在職教師進行資格審查時,將參照下表對所獲榮譽情況賦分(同類榮譽得分不累加,只計算最高分,滿分為50分)。
榮譽級別 |
綜合榮譽 |
優秀班主任 |
業務榮譽 |
優秀課 |
論文 | |||||||||||||||
國家 |
省 |
市 |
縣 |
國家 |
省 |
市 |
縣 |
國家 |
省 |
市 |
縣 |
國家 |
省 |
市 |
縣 |
國家 |
省 |
市 |
縣 | |
賦分 |
16 |
12 |
8 |
4 |
10 |
8 |
6 |
4 |
10 |
8 |
6 |
4 |
10 |
6 |
4 |
2 |
4 |
3 |
2 |
1 |
上表中的綜合榮譽為國務院或教育部與其他部委聯合表彰的(省、市、縣級的綜合榮譽認定同上);優秀班主任為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表彰的;業務榮譽系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評選的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教學新秀、名師、名校長、教師基本功大賽一等獎;優秀課和論文為各級教育學會(或分會)確定評選的。
六、考試辦法
(一)畢業生
分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科目面試兩項內容。主要考查應聘人員適應實際工作崗位要求的綜合素質、專業知識和崗位實際操作能力等。根據筆試成績按崗位從高到低按1:3比例確定面試人員。
1.公共科目筆試:主要考查其作為教師所具有的基本素質、能力、態度、責任心及勝任應聘崗位所具有的思想理念;考查其作為教師所具有的職業素養,包括知識廣度、思想深度、分析解決問題能力等。筆試時間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