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采取筆試(含專業技能測試,下同)和試講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參加由縣人社局和縣教育局統一組織的考試。報考人員持準考證和身份證到指定的考場參加考試?偝煽兊挠嬎惴椒椋汗P試成績占60%,試講成績占40%。
1、筆試。筆試采取統一試卷,不分小學、初中和高中,確定進入試講人員時則分開排名。筆試成績在網上予以公告。
(1)筆試內容:筆試考相應職位學科的文化知識。其中報考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和心理學教師職位的考生不考文化知識,考專業技能(其中報考橫河小學音樂教師職位的專業技能測試內容為:聲樂、民族舞蹈、民族樂器〔自選,可自帶〕)。
(2)筆試時間:2013年7月6日上午8:30。各科考試時間如下:語文150分鐘,其它科目120分鐘;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心理學另定。
(3)筆試地點:博羅縣華僑中學。
(4)筆試加分:按有關文件規定和招聘加分辦法對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給予筆試加分(與卷面原始分相加)。
(5)筆試分數核查:考生對自己的筆試成績確有疑問的,可以在分數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在省人民政府人力資源部門的門戶網站上下載并填寫《考生查分登記表》,報博羅縣教育局審查同意后到博羅縣人社局申請查分。每個考生只能申請查分一次。
分數核查的范圍限于:主觀題卷面有無漏評,分數的計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誤的;客觀題答題卡作答而無考試成績的;有違紀、違規、異常記錄的。
2、試講。參加試講的人員筆試成績必須達到該學科總分的60%以上(含60%),且根據各學校各學科招聘職位按1:3的比例,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若按1:3的比例出現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同時進入試講。若某一職位筆試成績合格人數不足3人或參考人數沒有達到1:3比例的,則按筆試成績達到60%以上(含60%)的實際人數確定試講人員。
(1)試講內容和形式:試講內容為各學段相應學科教材,包括教學設計、教學方法、教學技能、教學效果、基本素質等要點,采用模擬課堂形式進行。
(2)試講時間和地點:待定,屆時與筆試成績一起公告,請留意網上通知。
(3)試講程序和要求:
①試講由測評組負責聽課評議和評分。招聘領導小組組長負責組織和指導考試工作全過程。
②招聘領導小組和測評組要嚴格按政策規定辦事,明確工作職責,強調工作紀律。測評組評委由招聘領導小組臨時通知,測評組評委在評分時,不討論,不交流,個人獨立進行。
③試講采取抽簽形式確定考生試講順序和題目,每位考生試講時間為15分鐘。
④應考者試講的成績按除去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其余評委評分的平均分進行計算。
(四)確定體檢人員
根據考生筆試和試講的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按職位分學科確定體檢人員,凡試講成績達不到百分制60分的,不能確定為體檢人員。若出現筆試、試講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排名。體檢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到博羅縣人民醫院體檢。體檢標準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的有關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體檢時間另行通知,請留意網站公告。
(五)考核與政審
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的規定對體檢合格的擬聘人員進行考核與政審,考核與政審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
(六)遞補
如出現體檢人員棄權、體檢不合格或考核不合格被取消錄用資格的,或擬聘人員棄權,則由報考該職位的合格人選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若某職位沒有合格人選,則由該學科其他職位合格人選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如出現某學科職位空缺,則將空缺職數按1:1:2的比例調至小學語文、小學數學和小學英語科目,并分別從語文、數學和英語科合格人選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具體方法如下:
1、若某職位是小學職位,先由報考該學科其他小學職位合格人選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一次遞補,不足的,則由報考該學科初中、高中職位合格人選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2、若某職位是初中職位,先由報考該學科其他初中職位合格人選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一次遞補,不足的,則由報考該學科高中職位合格人選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3、若某職位是高中職位,由報考該學科其他高中職位合格人選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但是,若某職位是我縣重點高中職位,則只能從報考重點高中該學科合格人選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4、若按以上辦法遞補仍出現空缺的,則將空缺職數按1:1:2的比例調至小學語文、小學數學和小學英語科目,并分別從語文、數學和英語科合格人選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七)公示
體檢、考核后,將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在博羅縣政府信息網、博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博羅縣教育局網站公示7天,公布監督舉報電話。
(八)辦理聘用手續
1、自錄用通知下達之日起30天內辦理完錄用或調動手續,逾期者視為自動放棄,其錄用資格自動取消。
2、錄用人員必須服從縣教育局的工作安排,對不服從安排的,取消其錄用資格。
3、錄用人員必須與縣教育局簽訂聘用協議書,從到我縣任教之日起,必須為博羅縣教育系統服務五年,且三年內不得進行縣內學校調動。
四、聘用待遇
1、錄用人員按實際聘用崗位享受相應待遇(應屆畢業生的待遇按照見習期的有關規定執行)。錄用人員實行聘用制,試用期為六個月(應屆畢業生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簽訂正式聘用合同,聘任期為3年。聘任期滿后的續聘、解聘按相關政策法規辦理。
2、由縣教育局安排到農村任教的高校畢業生,凡符合條件的可享受上崗退費政策,具體按《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從教上崗退費實施辦法(試行)》的規定執行。
3、本次招聘的教師根據所在單位崗位設置情況進行聘用。
五、有關說明
(一)縣監察和審計局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確保招聘工作健康有序進行。
(二)本次考試、考核及聘用工作嚴格執行回避制度,評委和監考人員凡有直系親屬參考的,要主動回避。在工作中,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做到公平、公正,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和紀律。
(三)各參考人員必須遵守相關紀律,如有違法、弄虛作假行為的將取消其考試或錄用資格,三年內不準參加我縣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考試。
六、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博羅縣教育局人事股
聯系人:謝老師、梁老師
聯系電話:0752-6624110,0752-6296563
投訴及監督部門電話:0752-6282220
業務咨詢電話:0752-6291791
博羅縣教育局
2013年6月9日
附件:博羅縣教育系統2013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職位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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