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準考證發放
報考人員由桐梓縣人事考試中心核發準考證。報考人員請于2013年5月9日—10日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和報名費憑據到報名點領取準考證,不另行通知,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成績按照百分制計算。
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筆試時間為2013年5月12日上午9:00—11:30。
筆試具體地點見《筆試準考證》。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筆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考職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如遇某職位進入面試人員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的,共同參加面試。
六、面試和總成績計算
(一)面試
(1)時間:見《面試準考證》
(2)地點:見《面試準考證》
(3)內容:主要采取結構化面試、說課(專業技能測試)等形式進行。報考高中教師職位的采取說課方式進行面試,說課內容為高一年級所報職位相關學科;報考普通高中招考的音樂、體育、美術、計算機專業職位的教師和職高及幼兒院教師職位的采取說課所報職位相關的專業技能綜合測試的方式進行面試;其他事業單位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面試時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面試準考證》方能參加面試。
(二)總成績計算
考生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七、體檢
體檢根據崗位招考計劃數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報考同一職位考生末位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取筆試高者確定體檢對象,如筆試成績也并列的報縣政府同意后再組織并列人員進行面試取第二次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體檢必須在招考辦指定的醫院、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行〉(試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執行。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應在醫院確認體檢結論后,及時將體檢不合格的項目告知體檢不合格人員。初次確認不合格的,本人可在一周內提出書面申請,經縣招考辦同意后予以復查一次。體檢確定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由招考辦另行通知。
八、考核政審
考核政審工作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實施。考核政審應當組成考核政審組,考核政審組由兩人以上組成。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核政審對象,考核政審內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學習和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核政審時還須進一步核實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考核政審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核政審材料,提出聘用建議意見。
在考核政審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考核政審不合格,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報縣招考辦審定,取消該考生進入下一環節資格,不再遞補。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人員。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3、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4、近三年在機關、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紀律行為的人員。
5、違法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6、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相關部門立案調查的人員。
7、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2013屆大中專畢業生;報名時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8、在讀的非應屆大中專及以上畢業生。
9、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
10、截止到2013年7月31日應屆畢業生未能提供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和人事檔案的。
11、不符合招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12、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人員。
九、公示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核政審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張榜公示,并在桐梓縣人民政府網站上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研究是否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