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由于縣城擴容建設進度加快,入住縣城的居民及適齡少年兒童大量增加,縣城區學校學生人數急劇增加,師資數量嚴重不足及部分學科教師緊缺。為解決上述矛盾,加快我縣教育事業發展,經縣人民政府批準同意,擬在全縣教育系統考調25名教師(其中,初中教師14名,小學教師11名)充實到縣城區學!,F結合學校編制及學科需求等實際,制定本簡章。
一、公開考調學校及學科人數
二、公開考調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二)堅持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立足縣情,優化配置師資的原則;
(四)堅持有利于調動全縣教師積極性,堅持終身學習的原則;
(五)堅持“空崗聘任,薪隨崗變”的原則。
三、公開考調對象及條件
(一)對象:本縣在職在崗教師(此次考調學校教師除外)。
(二)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愛崗敬業,遵紀守法,作風正派,身體健康。受處分期間不具備考調資格。
2、2009、2010、2011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3、2009—2010、2010—2011、2011—2012三個學年中,至少有1—2學年的教育教學成績必須在本單位同級同類同學科中排名二分之一及以上。教育教學成績所考察的學科與考調學科一致。
4、報考小學學科崗位的教師應具備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教齡5年及以上,且現仍在小學教學崗位上;報考初中學科崗位的教師應具備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教齡5年及以上且報考學科崗位應與現任教學科崗位一致;報考英語、音樂、美術、計算機四類緊缺學科崗位的教師應具備教齡1年及以上且報考學科崗位應與現任教學科崗位一致。九年制學校教師可不受教學崗位的限制,所任教學科在2009—2010、2010—2011、2011—2012三個學年中,至少有1—2學年的教育教學成績必須在本單位同級同類同學科中排名二分之一及以上。
5、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196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制度已全面建立,考調教師的專業技術崗位等級應根據調入學校崗位情況進行確定。若調入單位相應崗位有空缺,則按相關文件要求競聘;若調入單位相應崗位無空缺,則聘任到低等級空缺崗位。
報考人員的相應證件和報考資格由所在鄉(鎮)中心學校校長負責審查,出具證明。若弄虛作假,視其情節輕重追究校長及相關人員的責任,違規報考教師3年內不得申請調動,不得評優評先。
四、公開考調辦法
實行定學校定學科報考,不進行擇崗,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聘用。
五、公開考調程序及要求
本次考調工作的基本程序為:(一)發布公告;(二)報名;(三)資格審查;(四)獎勵加分;(五)考試;(六)考核;(七)公示;(八)辦理調動手續。
(一)發布公告
在湄潭縣人民政府網、湄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湄潭教育網,就考調類別及學科、考調條件及辦法、考調程序等發布公告。公告時間:2013年1月10日— 1月16日。
(二)報名
1、報名要求:分層次分學科報名。報名時須持獎勵加分證明材料、畢業證書、有效身份證、教師資格證書(驗證交復印件)、湄潭縣2013年公開考調縣城區學校教師報名表(網上下載)、考試考務費200元、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每人限報一個學科崗位。教育管理干部由相應的任命機關審查批準簽署意見方可報考?颊{學科崗位計劃與報名人數必須達1:3比例方可開考。報名人數不足比例時,則對該學科崗位考調計劃予以取消或按比例調整該學科崗位考調計劃數。該學科報名人員在報名截止前可改報其他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以上因報名人數不足被取消考調計劃后,已報名人員又不愿改報其他符合報考條件學科崗位的,可憑收費依據退還考試考務費。
2、報名時間:
2013年1月17日— 18 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3、報名地點:湄潭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
4、報名公示:2013年1月19日公示報名人員情況。
(三)資格審查:與報名工作同時進行,由湄潭縣公開考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至考調的全過程,被舉報違反考調規定和考試紀律并經查證屬實的,將隨時取消考調資格。
(四)獎勵加分
在2009—2010、2010—2011、2011—2012三個學年中,獲得國家級榮譽稱號或表彰的加5分;獲得省、部級榮譽稱號或表彰的加3分;獲得地、廳級榮譽稱號或表彰的加2分;獲得縣級榮譽稱號或表彰的加1分。所有獲得榮譽稱號或表彰的須為各級黨委、政府或政府職能部門(須有人事部門參與)行文表彰。獎勵加分計入總成績,按次數累計計算,最高不能超過5分。
(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面試均實行百分制(記分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筆試、面試總成績為100分,其中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偝煽兊陀60分者不得進入考核。進入考核的人員若總成績出現并列,按筆試成績優先,若筆試成績仍相同則再次面試,確定名次進入考核。
成績計算公式為:
總成績= 筆試成績×50% + 面試成績×50% + 獎勵加分。
1、考試形式及內容
(1)筆試形式為閉卷考試,內容為考調學科崗位必須掌握的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
筆試工作結束后,在湄潭縣人民政府網公示筆試成績和面試人員名單(按報考崗位計劃1: 3的比例,由筆試成績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面試人員)。若進入面試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面試。
(2)面試形式為說課,內容為考調學科崗位教師應具備的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著重考察考生思維能力、口頭表達能力、儀表儀態、行為舉止以及教育思想、教學設計、教學過程、教學方法、教學基本功、教學特色及師德師風等教育教學活動過程。考生說課準備時間30分鐘,說課時間不超過15分鐘。
面試工作結束后次日,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在湄潭縣人民政府網、湄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湄潭教育網等媒體公布。公布內容包括筆試、面試成績、獎勵加分和總成績。
2、考試時間
筆試時間:2013年1月20日上午9:00—11:30
面試時間:2013年1月23日上午9:00開始
3、考試地點
筆試、面試地點:見《準考證》。
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參加考試。
4、領取準考證時間:2013年1月19日下午16:00—18:00。
5、領取準考證地點:湄潭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
(六)考核
根據考調崗位計劃名額和總成績(60分以上者)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考核對象。由湄潭縣公開考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師德師風、教學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同時復查其報考資格,寫出考核報告,并將考核結果告知被考核對象。
(七)公示
根據報考人員的筆試、面試及考核結果,由湄潭縣考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人事管理權限確定擬考調聘用人員,并在湄潭縣人民政府網、湄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湄潭教育網等媒體公示。公示期內被舉報違反考調規定和考試紀律并經查證屬實的,取消考調聘用資格,并按考試總成績(60分以上者)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辦理調動手續
按教師人事管理權限于2013年秋季學期開學前辦理調動手續。堅持“空崗聘任,薪隨崗變”的原則,兌現相關的工資待遇?颊{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由調入單位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調回原單位工作。
六、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考調工作的領導,特成立“湄潭縣2013年考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人員名單如下:
組 長:肖 勤 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成 員:王仁江 縣政府辦副主任
劉 劍 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局長
陳貴方 縣監察局局長
潘應松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程升國 縣編委辦主任
劉明華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陳守東 縣保密局局長
曾應慶 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副局長
汪 忠 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副局長
曹學良 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副局長
姜詠梅 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人事教育股股長
李易覺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錄用調配股股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教育科技局,由劉劍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姜詠梅、李易覺二位同志為辦公室成員,負責日常事務工作。
聯系電話:0852—4229221(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人事教育股)。
七、工作監督
考調工作由縣紀委、監察局實施監督,同時歡迎社會各界監督。對在考調工作中發現的徇私舞弊、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從嚴處理。
舉報電話:0852—4221073(縣紀委、監察局)
0852—4229221(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人事教育股)
八、本簡章由湄潭縣考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其它未盡事宜由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湄潭縣考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二〇一三年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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