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豐縣2013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加快教育事業發展,提高辦學水平和教育教學質量,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我縣今年公開招聘教師242人,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德才兼備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招聘教師,努力建設一支高素質的教師隊伍。
二、招聘名額
(一)總共招聘教師242人,其中高中教師21人(信豐中學11人,信豐二中10人,目前已由學校自主完成招聘);農村小學教師221人,其中三支一扶期滿安置人員8人、定向生7人、代課教師10人、應歷屆畢業生196人。
(二)應歷屆畢業生196人中招聘男教師79人,女教師117人,各學科名額為:語文73人(男30人、女43人)、數學59人(男24人、女35人)、英語35人(男14人、女21人)、音樂10人(男4人、女6人)、體育8人(男3人、女5人)、美術6人(男2人、女4人)、計算機5人(男2人、女3人)。
三、招聘條件(小學教師)
(一)小學教師從贛州籍2009-2013年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及2013年畢業的定向生中招聘,且均須取得小學或以上層次教師資格證;
(二)代課教師中選招教師須為2009年11月30日前在信豐縣公辦中小學校代課且經信豐縣教育局備案,備案后至今在信豐縣公辦中小學校代課、中專(高中)及以上學歷、具備小學或以上層次教師資格證書、1968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代課教師。
(三)定向生、三支一扶期滿安置人員招聘按原簽訂協議辦理。
(四)報考學科必須專業對口,畢業證或教師資格證專業無招聘學科的,文科類可報語文,理科類可報數學。
(五)受過黨紀政紀處分和違反計劃生育條例的人員不具備本次招聘資格。
四、招聘辦法
(一)信豐中學、信豐二中招聘的教師必須是經過考試、面試和試教已入圍的人員中聘用。
(二)小學招聘的教師按筆試和說課總成績分類別(代課教師、定向生、大學畢業生)分學科分性別從高分到低分聘用。應歷屆畢業生中報考各學科分性別的報考人數與招聘人數比應達到2:1以上。報考人數未達到上述比例要求時將在同學科男、女教師招聘人數間進行調劑,如同學科報考比例達不到要求將招聘人數調劑到其他學科。進入說課名單分類別、分學科、分性別從高分到低分按筆試成績與招聘人數1.3:1(按四舍五入計算)確定。代課教師、定向生不受報考人數比例與性別限制。
(三)定向生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協議比例聘用;
(四)每個崗位末位總分相同者,按筆試成績高、筆試專業成績高、筆試教育學原理成績高、筆試教育心理學成績高的順序提出擬聘對象;定向生與代課教師按招聘名額單獨聘用,末位總分相同者,按筆試成績高、筆試教育學原理成績高、筆試教育心理學成績高的順序提出擬聘對象;
(五)擬聘名單的考生如因資格審查不合格、體檢不合格、自動放棄等情況出現指標缺額,在同類別、同學科、同性別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
(六)經體檢、資格審查、公示無異議后,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在信豐服務期不少于5年。未滿5年的,一律不予辦理調出縣外手續。
五、招聘教師的安排
除信豐中學、信豐二中、三支一扶招聘的教師外,其它招聘的教師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學科、類別(代課教師、定向生、其他畢業生)選擇學校。
六、考試方式和范圍
招聘按筆試和說課方式進行,筆試采用閉卷考試,筆試分公共科和專業科考試,總分200分,其中公共科100分,專業科100分。說課總分100分,說課方案另行制定。筆試內容依據《江西省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大綱》,公共科考江西省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委員會編寫、江西高校出版社出版的《教育綜合基礎知識》中的教育學原理、教育心理學,專業科考江西省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委員會編寫、江西高校出版社出版的小學層次各學科專業知識。
定向生和代課教師筆試只考公共科。
七、報名時間
2013年4月22日—4月26日。
八、報名須知
(一)報考人員:所有符合條件報考農村小學教師崗位的人員
(二)報名地點:信豐縣教育局(縣政中心B棟四樓)。
(三)報名時須帶以下材料:2張一寸免冠彩照、身份證、畢業證、報到證、教師資格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代課教師須帶縣內中小學校代課證明(證明需校長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
(四)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五)每人交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三科共150元(代課教師和定向生每人兩科共100元)。筆試合格者體檢費由醫院按標準據項目收取。
九、筆試時間和地點
(一)筆試時間:2013年5月5日(星期日)。
(二)公示時間:2013年5月7日—9日。
(三)申請查分時間:2013年5月10日。
(四)筆試地點:信豐四中
十、考試成績計算
應試人員總成績計算辦法為:筆試成績與說課成績相加。
十一、體檢
根據考生筆試和說課總成績按具體崗位招聘人數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按《江西省申報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試行)》規定執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十二、其它
(一)報考人在報名時必須出具真實有效的證件。報考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招聘過程中凡發現應聘者弄虛作假并經查實的將取消錄用資格,同時三年內不得在信豐報考。
(二)經擇優錄用的教師按人社部門相關文件辦理手續。
十三、公告方式
(一)公告時間:2013年4月12日-4月18日
(二)網絡:信豐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jxxf.gov.cn)
信豐教育網(http://www.xfjy.cn)
(三)電視:信豐電視臺
(四)報紙:信豐報
(五)宣傳欄:信豐縣教育局、信豐縣各中小學校宣傳欄
十四、本公告由信豐縣招聘教師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797-3339466。
信豐縣招聘教師領導小組
二0一三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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