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烏縣2012年從優秀代課教師中招聘公辦教師公告
因工作需要,現決定從公辦義教學校頂編在崗的代課教師中招聘公辦教師50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名額
年齡段 |
50-59周歲(男) (1953.1.1至1962.12.31出生) |
40-49周歲(女) (1963.1.1至1972.12.31出生) |
40-49周歲(男) (1963.1.1至1972.12.31出生) |
30-39周歲 (1973.1.1至1982.12.31出生) |
20-29周歲 (1983.1.1日后生) |
合計 |
招聘 名額 |
7 |
13 |
12 |
13 |
5 |
50 |
資歷終算時間為2012年12月31日。
三、招聘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2、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富有奉獻精神;
3、身體健康,即,經體檢合格,未發現傳染性疾病及不治之癥,無殘疾。
4、具有國家承認的中專或高中以上學歷。
5、具有小學(含幼師)及以上教師資格。
6、2005年6月30日前在尋烏縣義務教育公辦中小學校(含縣幼兒園)或經原縣教文體局同意轉入民辦學校連續任教達7周年以上,至今在崗,并經縣教育局認定在冊,且在2010、2011、2012三個學年度考核合格的頂編在崗的代課教師。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準報考:
(1)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規定者
參照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省人口與計劃生育委員會2008年3月31日《關于從優秀村干部中錄用鄉鎮公務員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的界定執行。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①2002年9月1日《江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實施以來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超生的;②2002年9月1日《江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實施以前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超生二胎或二胎以上的;③2002年9月1日《江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實施以前雖然只超生一胎,但在錄用考察前未按當時有關規定處理到位的。
(2)正在受黨紀、政紀處分期間者;
(3)參加過非法組織活動及牽頭非法上訪者;
(4)有非法交易土地、非法開采稀土及違章建房行為者;
(5)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能報考的情況。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為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體檢、考核政審、聘用。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2年12月21-23日。
2、報名地點:尋烏縣人保局人事考試中心(縣行政大樓411室)。
3、應攜帶的材料:①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②由戶籍所在鄉鎮計生辦開具并由縣人口計生委審定的計生證明或未婚證明;③2005年上半年至2012年下半年證明其在校任教的原始證明材料(上下半年各一個月工資表);④2010、2011、2012學年度考核表(由教育局提供);⑤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張。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尋烏縣人保局和教育局共同負責,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的全過程,凡發現考生與公告所要求的招聘資格條件不符的,即取消其聘用資格。如發現報考人員冒名頂替或其他弄虛作假行為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并予以清退。
(三)筆試
1、領筆試準考證時間:2012年12月29日上午。
2、筆試時間:12月30日上午9:00—11:30。
3、筆試地點:尋烏縣城關小學。
4、筆試內容:學科基礎知識(含小學階段語文、數學);綜合知識(含教師職業道德、小學階段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相關法律法規)。筆試分值為100分,學科基礎知識、綜合知識各50分。
5、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確定擬聘對象,如分數相同,則按教齡、年齡、學歷順序優先確定擬聘順序。
(四)體檢
體檢原則上按《江西省申報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額不再遞補。
(五)考核政審
考核政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額不再遞補。
(六)聘用
擬聘對象報經縣人事協調領導小組同意后,到人保局辦理聘用等相關手續,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人員實行人事代理,享受規定待遇。被聘用人員原則上留在原任教學校任教。
本公告由尋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2852578
網址:www.xwrsld.com
尋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尋烏縣教育局
二O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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