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4學年度南海區教育系統招聘教師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規范我區教師招聘工作,建立公平、公正、公開的人才引進機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原則
堅持逢進必考的原則;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堅持以品德、知識能力和業績作為評價標準的原則。
二、工作機構
(一)成立南海區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人事科,負責指導和監督各單位招聘工作的報名、面試等工作,負責招聘考試的筆試組織工作,并向招聘單位推薦擬聘人員,做好教師招聘的其他各項工作。
(二)各鎮(街道)教育局及區直學校分別成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單位招聘教師工作的實施方案,并組織報名人員的資格審查、面試等工作。
(三)各鎮(街道)成立招聘教師工作監督小組,小組成員由鎮(街道)紀監和教育部門相關人員組成,負責監督招聘工作的全過程。
三、招聘計劃
2013—2014學年度我區教育系統擬計劃公開招聘教師254名,其中區直學校44名,鎮(街道)屬學校210名。
四、招聘對象和條件
專業對口,具備本科以上學歷,良好的思想品質和教育教學業務能力,身體健康,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畢業生:要求全日制學歷,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南海生源畢業生:應屆或未辦理轉正手續的2008-2012屆畢業生,其中研究生學歷的可以適當放寬畢業年限。
2、其他地區生源畢業生:國家重點師范院校或211工程院校的應屆畢業生。此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放寬畢業院校限制:
(1)大學期間曾任校級學生會、團委干部或校內院、系的學生會正、副主席或團委正、副書記的畢業生;
(2)職業教育類專業畢業生;
(3)部分專業院校畢業并有特殊專長的優秀畢業生。
(二)在職教師:具備任教學科及相應學段的教師資格證,男性年齡要求為45周歲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時限為2013年8月31日,下同),女性年齡要求為40周歲以下,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高層次教育人才:具備副高級以上職稱的省特級教師、省級以上優秀校長或教師(含教壇新秀、優秀班主任、先進教育工作者)、省級以上勞動模范、省級以上名師名校長(含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首席教師)。
2、優秀教師:具備副高級以上職稱,現聘縣級以上骨干教師(由教育行政部門聘任)或近5年獲得地級市以上優秀教師獎勵(指教育行政部門或政府部門評選的優秀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教壇新秀、優秀校長)的現職教師。
3、夫妻兩地分居 (即配偶為我區戶籍人員或為我區在編公職人員)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在職教師:
(1)具備中級以上職稱;
(2)具備初級職稱,兩地分居時間滿2年以上;
(3)具備國家重點師范院校或211工程院校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
4、臨時聘用專任教師:2008年9月1日前至今連續在我區任教,現仍在教學崗位的臨時聘用專任教師可跨鎮(校)報考,且享受同等的加分政策。男性年齡要求為47周歲以下,女性年齡要求為42周歲以下。義務教育階段執行該條件者可報考專業對口的崗位;如已受聘中級以上職稱,也可報考與職稱相應的學科崗位。
5、政府部門重點項目的高層次人才(含我區在聘高層次人才)的配偶:具備中級以上職稱,由項目的主管部門核定并報區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報考。
6、其他在職人員:國家重點師范院校或211工程院校畢業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中級以上職稱或具備3年以上省一級學校、國家級示范性高中任教經歷者(此類人員年齡要求在30周歲以下)。
7、以下情形的人員報區招聘教師工作小組審批可適當放寬報名條件:
(1)在職人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報考職業類專業教師:
①國家211工程院校本科以上學歷,具備2年以上國家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任教經歷;
②本科以上學歷,具備中級以上職稱或獲得技師證書,2年以上中等職業學校任教或企業相關對口崗位工作經歷;
③縣級以上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或輔導學生在專業技能大賽中獲得省級一等獎、國家級二等獎以上,具備2年以上企業對口崗位工作經歷。
(2)部分專業院校畢業并有特殊專長的優秀在職人員,可由鎮(街道)或區直學校的招聘領導小組物色并推薦到區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可適當放寬職稱限制。
(3)具有我區特殊教育工作經歷人員報考特殊教育崗位的,其專業為特殊教育的要求大專以上學歷,其他專業畢業人員要求本科以上學歷。
(三)往年招聘教師考試中的作弊人員不得報考。
五、招聘程序
(一)公布方案:由區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在南海教育信息網及南海人才信息網教師招聘專欄上公布(下同)本招聘方案。
(二)報名:每名應聘者限報一個招聘崗位
應聘者在南海教育信息網“教師招聘專欄”中的“教師招聘系統”報名。
(三)資格審查、確定面試名單:
報名資格由各招聘單位初審后報區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復審,面試人員名單在網絡上公布。屆時請符合條件的應聘者在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內上交報考材料。
(四)面試:含心理測試和專業學科技能測試,由招聘單位組織,具體安排由各招聘單位確定,并在各單位面試方案中公布。招聘單位根據個人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推薦筆試人員,招聘計劃數與推薦筆試人數比例不低于1:3;其中報考職業類專業課教師、特殊專業教師的推薦筆試人數原則上不低于1:2;報考校醫專業人員可不受報考比例限制推薦進入筆試環節。
(五)公示參加筆試人員名單:筆試人員名單在網絡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3天。
(六)筆試:由區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組織,考試內容為學科專業知識,筆試安排另行通知。
(七)體檢:由區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列,以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并以廣東省教師資格認定的體檢標準為準則。
(八)公示擬聘人員名單:體檢合格者為擬聘人員,具體名單在網絡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九)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區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組織新教師報到,招聘單位與其簽訂試用合同。
(十)高層次人才招聘:由招聘單位直接面試確定,符合我區招聘名師條件的再由區名師辦按程序考核。
如應聘人員的成績達不到要求(見招聘考試成績構成),可減少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六、招聘考試總成績的構成
總成績由面試成績、筆試成績和加分三項構成。為保證招聘考試的公平、公正、公開,確保我區新聘用教師質量,本次公開招聘教師考試設置最低控制分數線,考試總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為70分(含),總成績低于70分者不予取錄。
(一)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按45%的比例折算進總成績。面試成績低于70分者不能推薦參加筆試。
(二)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按55%的比例折算進總成績。
(三)加分:對臨聘專任教師中任教時間長、工作表現優秀的在面試和筆試折合出總成績的基礎上予以適當加分,標準如下:
1、在我區連續任教年限滿5年的加1分,連續任教年限超過5年的,每增加1年累加1分,連續任教年限加分最多不超過5分(含)。
2、對在我區任教期間獲區教育局表彰的個人榮譽稱號(含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優秀青年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下同)的教師,加3分;獲市級以上教育系統表彰的個人榮譽稱號的,加5分。表彰獎勵加分不累加,以任教期間曾獲得的最高個人榮譽計算。
以上2類加分將在面試和筆試成績折合后直接計算入總成績中,即未能進入筆試人員不體現加分優惠。加分合計最多不超過10分(含)。加分情況在教育信息網上公示。
七、招聘教師實行聘用制度和試用考察制度
(一)聘用制度
根據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制度的有關規定,對本次招聘錄用人員統一實行聘用制管理,試聘一年后正式聘用并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
(二)試用期考察制度
1、對高層次教育人才免試用期直接辦理聘用手續;其余人員均實行試用考察制度,試用期一般為1年,試用期間戶籍不轉入南海、人事關系可掛靠南海區人才管理辦公室。
2、考察要求:由區教育局和所在鎮(街道)教育局、區直學校組成考察小組,對試用人員進行考察。試用期滿經考察符合要求可辦理正式的聘用手續,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延長試用期。
八、其他
(一)本方案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級,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學歷。
(二)如出現體檢不合格、自動放棄體檢、公示中發現問題被否決的,依次遞補人員。
(三)犯有嚴重錯誤,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或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不予報考。
(四)若資料審查發現實際條件與填報條件不符或在招聘考試中作弊,取消應聘資格,同時在網上公示相應人員名單。
(五)招聘考試結束后發現受聘人員有嚴重違紀或作假行為的,隨時發現隨時解聘或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監督投訴電話:0757-86232590。
本方案解釋權歸南海區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南海區教育局
2013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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