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學、幼兒園: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和《浙江省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等法律、法規及有關文件精神,為確保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依法、有序地進行,結合《麗水市教育局關于2013年上半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麗教師〔2013〕41號)文件精神,現將我縣2013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組織
根據《浙江省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規定,我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實行分級管理。
戶籍在慶元或人事檔案(工作單位)在慶元的人員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師資格的,由慶元縣教育局現場確認,麗水市教育局負責組織認定;戶籍在慶元或人事檔案(工作單位)在慶元的人員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的,由慶元縣教育局負責現場確認和組織認定。
二、考試收費
根據《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財政廳關于核定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浙價費〔2009〕46號)精神,對參加教師資格考試人員收取教師資格考試費每人280元。收取教師資格考試費后,不再收取面試費、試講費等其他費用。
已經取得全國《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的申請人員不再參加考試,也不收取考試費用。
三、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安排
(一)報名
1.戶籍在慶元或人事檔案(工作單位)在慶元的申請認定人員請于2013年4月13~21日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進行網上報名。報名時,請區分全國統考及非全國統考(原省考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者及其他符合申請條件的人員)報名入口。報名前,請到麗水教育網下載并仔細閱讀《教師資格申請人員網上報名操作指引》。
2.網上報名完成后,報名人員應于4月22~24日攜帶相關材料到慶元縣教育局人事科現場確認,逾期未確認者將不能參加本次認定。
3.現場確認時,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應提交下列材料:
①《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一式兩份(單位蓋章);
②《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網上報名時帶照片打印,用A3幅面雙面打印成單張);
③《浙江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格檢查表》(請區分《浙江省申請教師資格證人員體格檢查表》和《浙江省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證人員體格檢查表》,并填寫好個人基本信息,帶照片打印);
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式兩份);
⑤戶口簿(非慶元縣戶籍人員提供人事檔案所在的單位或縣人才交流中心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一式兩份);
⑥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專科畢業后取得非全日制師范本科畢業文憑的還需帶師范專科文憑原件及復印件;學歷證書中確定不了是否師范類的還需復印大學期間的成績單);(復印件要一式兩份)
⑦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式兩份);
⑧非師范類畢業人員還需提供《浙江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原件、復印件或《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原件、復印件;(復印件一式兩份)
⑨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還需提交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或者工人技術等級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一式兩份)。
⑩二寸免冠正面證件照1張(與網上報名時上傳的電子照片同一底版)。
(二)體檢
現場確認合格的申請人員由4月25日早上7:30到慶元縣人民醫院集中體檢,體檢時請空腹、攜帶本人身份證。
(三)測試
非師范類畢業生(不含已取得《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人員)按規定要參加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測試內容為課堂教學能力考核(認定初中、小學教師資格的采用模擬課堂形式,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的采用現場上課形式)。
申請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測試時間為5月4~5日,測試地點為麗水市職業高級中學。
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的測試時間為4月26日,申請小學、初中教師資格人員的測試時間為4月27日;測試地點另行通知。
教師資格證認定工作受理科室:慶元縣教育局人事科,聯系電話:0578-6121393。
慶元縣教育局
2013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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