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地點:
1、除面向“985工程”高校畢業生及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生招聘的中學教師職位外,其余職位的招聘均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報名時間:2013年4月1日至2013年4月10日。應聘人員應確認進入的是指定報考網站: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www.eeafj.cn,登入承載“2012年福建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考試網上報考系統”的連接網址:http://jszk.fjzk.com.cn,并認真閱讀網上報考須知。我縣2009年小學(含幼兒園)編外聘用教師、公辦幼兒園(班)自主聘用教師以及職業中專專業教師職位應聘對象通過“委托考試模塊”注冊、報考、繳費,其余職位應聘人員通過“新任教師招聘模塊” 注冊、報考、繳費。職業中專專業教師應聘人員在委托考試模塊中報考“教育綜合教師”崗位,并在“報考職位備注”欄注明“報考××××教師職位”(如建筑專業教師職位、計算機專業教師職位、會計專業教師職位、汽車實習指導教師職位);其余應聘人員在對口學科報考。
2、考生要對本人網上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做出承諾,如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我縣將對入圍面試對象進行二次審核校驗(二次審核校驗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最終確認以二次審核校驗為準。經二次審核校驗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職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面試對象。
3、面向“985工程”高校畢業生及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生招聘的中學教師職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時間:2013年5月21日至2013年5月31日的正常上班時間。報名地點:上杭縣教育局人事股(上杭縣臨江鎮人民路104號教育局二樓 咨詢電話:0597-3887123)。
(二)應攜帶的材料:
1、農村小學教師職位一、幼兒教師職位一、中學教師各職位、職業中專教師職位的應聘人員在二次審核校驗或現場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復印件:
①身份證。
②高等院校畢業證書(應屆畢業人員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就讀學校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
③龍巖市范圍內戶籍或生源畢業人員的相關證明材料(如含應聘對象信息的家庭戶口簿、高中畢業證書等)。
④大學期間的《學生學習成績總表》。
⑤非師范類專業畢業人員、師范類往屆畢業人員須提供教師資格證,職業中專專業教師職位、幼兒教師職位一的應聘人員以及應屆師范類畢業生、“985工程”高校畢業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學位的應聘人員可不提供教師資格證。
⑥已在國有單位正式就業的人員需提供現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⑦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類畢業生須提供與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簽訂的《師范生免費教育協議書》。
⑧網絡報名登記表一份(“985工程”高校畢業生、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生填寫《2013年上杭縣中小學(含職業中專)教職工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表樣附后)。
⑨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張。
2、農村小學教師職位二、幼兒教師職位二、幼兒教師職位三的應聘人員應在網絡報考前應先到縣教育局人事股現場審核并隨帶以下材料原件、復印件:
①身份證。
②大中專院校畢業證書(或就讀學校提供的學歷證明材料)。
③我縣公辦幼兒園(班)自主聘用教師以及我縣1996年縣統一編內招聘但在2004年被解聘的自收自支幼兒教師應聘對象須提供教師資格證。1972年3月26日以前出生的我縣公辦幼兒園(班)自主聘用教師,還須提供現任教公辦幼兒園(班) 所在中心小學或中心校出具的連續工作年限證明。
④我縣公辦小學、幼兒園2009年編外聘用教師需提供2009-2013年的《聘用合同》以及2009-2012年的年度考核表。
⑤《2013年上杭縣中小學(含職業中專)教職工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一式一份,表樣附后)。報名表須經所在中心小學或中心校審核(如符合報考條件,請中心校在網絡報名表上簽署“符合條件,同意報考”的意見并加蓋學校公章)。
⑥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張。
(三)考務費:
1、所有招聘職位的考務費均參照《福建省財政廳關于規范我省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考試收費收入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閩財綜〔2010〕23號)精神,按每人每報一個職位80元的標準收取。“985工程”高校畢業生、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生在現場報考時收取,其余應聘人員在網上報考時完成網上繳費。
2、按上級有關規定,應聘人員報考繳費后,不論是否在該考點參加考試,所收費用均不予返還。
3、按省人事廳閩人發〔2007〕217號文件規定,農村特困的未就業畢業生和城市低保人員免交有關考務費用和體檢費用,相關費用由招聘單位承擔。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供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復印件;農村特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供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須蓋提供單位的公章)。
(四)加分申報:
符合省人事廳《關于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閩人發〔2006〕10號)文件和參加服務基層項目期滿考核合格高校畢業生加分條件的人員,須在報名期限內(2013年4月1日-4月10日)填寫《上杭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加分審核表》一式兩份(考生可到縣人事局領取或從“上杭人事人才網”的下載中心下載打印,網址為:http://www.shrs.gov.cn),同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報送上杭縣人事局審核批準,逾期不予補辦。經上杭縣人事局審核批準后,報考人員的所加分數計入筆試原始分成績。
三、招聘考試辦法:
(一)考試形式:
面向“985工程”高校畢業生、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生招聘的中學教師職位不參加省統一招聘筆試,直接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招聘。
其余職位的招聘考試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試采取100分制,其中筆試占總成績的40%、面試占總成績的60%。職業中專專業教師職位應聘人員只參加4月20日上午舉行的教育綜合知識部分的考試,其余職位的應聘人員須參加4月20日上午和下午對應專業的公開招聘筆試。
(二)考試時間、地點:
1、“985工程”高校畢業生、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生不需筆試,其余應聘人員參加省統一招聘筆試,筆試時間:2013年4月20日,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2、所有職位應聘人員的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準考證發放:
1、除“985工程”高校畢業生、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生外的應聘人員,在通過網絡審核后在考前一周(4月15日)自行通過報考系統打印《筆試準考證》。
2、“985工程”高校畢業生、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生《面試準考證》由上杭縣教育局人事股通知發放,其余面試對象持《筆試準考證》及身份證參加面試。
(四)考試科目、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