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縣2013年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方案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省公務員局、省委編辦《關于做好2013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人〔2013〕12號)文件精神,特制定2013年沙縣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方案,具體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
(二)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三)堅持學歷與能力并重、注重能力水平的原則;
(四)堅持考試考核、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報考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四)報考人員專業必須符合用人學校的專業需求;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能勝任崗位工作要求。
三、招聘名額、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名額:計劃招聘新任教師高中6名、初中9名、小學24名、幼兒園30名,具體崗位信息見附件。
(二)對象及條件:
1.應聘中小學教師崗位的考生,應是福建省籍高校應(往)屆專科及以上未就業的畢業生 (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未簽約),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3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相對應,且具備相應教師資格。具體各招聘崗位要求詳見《2013年沙縣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崗位信息表》。
2.應聘幼兒園教師崗位的考生,應是福建省籍、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3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必須具有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未就業畢業生,且具備教師資格(根據福建省教育廳、省公務員局、省委編辦《關于做好2013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人〔2013〕12號文“對暫時不具備幼兒教師資格的高校畢業生,允許先參加幼兒教師公開招聘,正式聘用后經培訓合格,按有關規定認定相應教師資格”)。
在沙縣從事幼教工作滿5年以上并取得幼兒教師資格的,學歷為中專及以上,年齡可適當放寬到35周歲以下(1978年4月20日以后出生);其中在我縣鄉鎮公辦幼兒園從事幼教工作滿10年以上現仍在崗并取得幼兒教師資格的,年齡可適當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3年4月20日以后出生)。上述對象僅限報考鄉鎮公辦幼兒園教師崗位。此類對象招聘截止2013年,今后不再納入招聘范圍。
四、招聘辦法及程序
(一)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4月1-10日
2.報名方式:考生進行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
其中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時間:4月1日-4月10日(不含雙休日),報名地點:沙縣教育局組織人事股,報名時應提交本人身份證、就業推薦表、教師資格證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2張(以上證件需原件及復印各一份)。
3.資格審查:如因考生提供信息不準確或有虛假行為而造成無法參加考試或審核不通過,考生本人承擔責任后果。
4.考生只能選擇1個招聘單位、1個崗位報考。
(二)考試辦法
采取筆試和面試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但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且具備教師資格的報考沙縣新任教師招聘崗位的可不參加全省統一筆試。
1.筆試
(1)4月20日,全省統一筆試。
(2)5月10日前,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向各市、縣(區)反饋筆試成績,并向社會公布筆試成績。
2.面試
(1)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擬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棄權面試的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面試對象名單和相關事宜在沙縣教育網上發布。
(2)若同一招聘崗位有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參加報名競聘時,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一并參加面試。
(3)面試內容包括:試講、綜合素質面試二個部分組成,總分為100分(其中:試講40分、綜合素質面試60分)。
(4)面試時間:根據教師崗位情況每個考生的面試時間控制在30分鐘以內。
(5)面試成績:考生在場時當場公開。面試合格分數線為70分以上(含70分),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能確定為擬招聘對象。
(6)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
1.參加沙縣新任教師招聘筆試的沙縣籍考生筆試總成績加2分。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必須在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筆試成績后,于2013年5月15日前向沙縣教育局組織人事股出具有效證明,逾期提供無效。
2.同一招聘崗位只有參加全省統一筆試的考生時,招聘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加權計算。
3.同一招聘崗位只有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時,招聘成績只按面試成績計算。
4.同一招聘崗位有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和參加全省統一筆試的考生競聘時,參加全省統一筆試的考生按筆試成績以1:3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選,與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一并參加面試,招聘成績統一按面試成績的分數從高分到低分計算,成績并列時,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優先。
5.若2個以上考生筆試、面試加權后的成績相同時,考生名次按筆試成績排列;若筆試、面試成績都相同,則報縣公務員局同意后加試一場面試,考生名次按加試的面試成績排列。
五、體檢、考核和聘用
(一)體檢。根據招聘崗位以1∶1的比例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及項目按照《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體檢標準及辦法》執行)。若體檢不合格的,可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缺席者,取消聘用資格。凡在體檢中隱瞞事實情況或弄虛作假的應聘者不予聘任或取消聘任資格。
(二)擬聘用人選的確定。由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和考生報考志愿等綜合情況,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1∶1比例統一調劑確定。
(三)考核。沙縣教育局負責對擬聘用人選進行考核,考核內容: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學習表現(主要指在校學習情況和成績)、遵紀守法(指遵守法律法規及校紀校規情況)等。
(四)公示。對體檢、考核合格的人員,在沙縣教育局網站(網址:http://www.fjsxjy.cn)及沙縣教育局政務公開欄上進行公示七個工作日。
(五)聘用。公示無異議后,辦理聘用等有關手續,簽訂《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在簽訂就業協議書時,擬聘人員應提供身份證、就業報到證、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個人檔案等相關材料,否則不予聘用。3天內未與沙縣教育局簽訂《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者視為自動放棄。崗位空缺的,按考生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遞補人選。
(六)聘用人員必須在入編學校服務滿五年,期間不得提出調動或借用申請。
(七)縣紀委、縣監察局對招聘工作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對違紀行為,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本方案由沙縣2013年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招聘考試工作中出現的情況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沙縣教育局組織人事股 0598-5855809
聯系人:黃老師 陳老師
附件:2013年沙縣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崗位信息表
沙縣教育局 沙縣公務員局
中共沙縣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13年3月27日
附件
2013年沙縣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崗位信息表
招聘單位 |
招聘崗位 |
招聘 專業 |
招聘人數 |
學歷 |
學位 |
備注 | |||
沙縣一中 |
高中教師 |
政治 |
1 |
本科及以上 |
學士 |
師范類應往屆未就業畢業生 | |||
金沙高級中學 |
高中教師 |
體育 |
2 |
本科及以上 |
學士 |
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應往屆未就業畢業生 | |||
沙縣五中 |
高中教師 |
語文 |
1 |
本科及以上 |
學士 |
師范類應往屆未就業畢業生 | |||
高中教師 |
歷史 |
1 |
本科及以上 |
學士 |
師范類應往屆未就業畢業生 | ||||
高中教師 |
音樂 |
1 |
本科及以上 |
學士 |
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應往屆未就業畢業生 | ||||
城南
初級中學 |
初中教師 |
數學 |
2 |
本科及以上 |
學士 |
師范類應往屆未就業畢業生 | |||
初中教師 |
音樂 |
1 |
本科及以上 |
學士 |
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應往屆未就業畢業生 | ||||
沙縣二中 |
初中教師 |
地理 |
1 |
本科及以上 |
學士 |
師范類應往屆未就業畢業生 | |||
初中教師 |
音樂 |
1 |
專科及以上 |
|
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應往屆未就業畢業生 | ||||
南霞
初級中學 |
初中教師 |
音樂 |
1 |
專科及以上 |
|
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應往屆未就業畢業生 | |||
初中教師 |
美術 |
1 |
專科及以上 |
|
師范類應往屆未就業畢業生 | ||||
湖源
中心學校 |
初中教師 |
語文 |
1 |
本科及以上 |
學士 |
師范類應往屆未就業畢業生 | |||
初中教師 |
地理 |
1 |
本科及以上 |
學士 |
師范類應往屆未就業畢業生 | ||||
英語 |
1 |
本科及以上 |
學士 |
師范類應往屆未就業畢業生 | |||||
小學教師 |
體育 |
1 |
本科及以上 |
學士 |
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應往屆未就業畢業生 | ||||
翠綠小學 |
小學教師 |
體育 |
1 |
本科及以上 |
學士 |
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應往屆未就業畢業生 | |||
金沙小學 |
小學教師 |
體育 |
1 |
本科及以上 |
學士 |
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應往屆未就業畢業生 | |||
小學教師 |
音樂 |
1 |
本科及以上 |
學士 |
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應往屆未就業畢業生 | ||||
小學教師 |
美術 |
1 |
本科及以上 |
學士 |
師范類應往屆未就業畢業生 | ||||
鳳崗
中心小學 |
小學教師 |
音樂 |
1 |
本科及以上 |
學士 |
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應往屆未就業畢業生 | |||
虬一
中心小學 |
小學教師 |
體育 |
1 |
本科及以上 |
學士 |
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應往屆未就業畢業生 | |||
小學教師 |
音樂 |
1 |
本科及以上 |
學士 |
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應往屆未就業畢業生 | ||||
虬二
中心小學 |
小學教師 |
體育 |
1 |
本科及以上 |
學士 |
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應往屆未就業畢業生 | |||
小學教師 |
音樂 |
1 |
本科及以上 |
學士 |
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應往屆未就業畢業生 | ||||
夏一
中心小學 |
小學教師 |
體育 |
1 |
本科及以上 |
學士 |
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應往屆未就業畢業生 | |||
小學教師 |
音樂 |
1 |
專科及以上 |
|
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應往屆未就業畢業生 | ||||
夏二
中心小學 |
小學教師 |
英語 |
1 |
本科及以上 |
學士 |
師范類應往屆未就業畢業生 | |||
小學教師 |
音樂 |
1 |
專科及以上 |
|
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應往屆未就業畢業生 | ||||
涌溪
中心小學 |
小學教師 |
音樂 |
1 |
專科及以上 |
|
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應往屆未就業畢業生 | |||
小學教師 |
美術 |
1 |
專科及以上 |
|
師范類應往屆未就業畢業生 | ||||
青州
中心小學 |
小學教師 |
英語 |
1 |
本科及以上 |
學士 |
師范類應往屆未就業畢業生 | |||
南陽
中心小學 |
小學教師 |
英語 |
1 |
本科及以上 |
學士 |
師范類應往屆未就業畢業生 | |||
小學教師 |
美術 |
1 |
專科及以上 |
|
師范類應往屆未就業畢業生 | ||||
鄭湖
中心小學 |
小學教師 |
英語 |
1 |
本科及以上 |
學士 |
師范類應往屆未就業畢業生 | |||
南霞
中心小學 |
小學教師 |
英語 |
1 |
本科及以上 |
學士 |
師范類應往屆未就業畢業生 | |||
小學教師 |
音樂 |
1 |
專科及以上 |
|
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應往屆未就業畢業生 | ||||
大洛
中心小學 |
小學教師 |
英語 |
1 |
本科及以上 |
學士 |
師范類應往屆未就業畢業生 | |||
實驗幼兒園 |
幼兒園教師 |
幼教 |
1 |
專科及以上 |
1.師范類或具有教師資格證應往屆未就業畢業生。
2.暫時不具備幼兒教師資格的高校畢業生,可先參加幼兒教師公開招聘,正式聘用后經培訓合格,按有關規定認定相應教師資格。
3.在沙縣從事幼教工作滿5年以上并取得幼兒教師資格的,學歷為中專及以上,年齡可適當放寬到35周歲以下(1978年4月20日以后出生);其中在我縣鄉鎮公辦幼兒園從事幼教工作滿10年以上現仍在崗并取得幼兒教師資格的,年齡可適當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3年4月20日以后出生)。上述對象僅限報考鄉鎮公辦幼兒園教師崗位。此類對象招聘截止2013年,今后不再納入招聘范圍。
| ||||
第一幼兒園 |
幼兒園教師 |
幼教 |
1 |
專科及以上 | |||||
第二幼兒園 |
幼兒園教師 |
幼教 |
3 |
專科及以上 | |||||
茅坪幼兒園 |
幼兒園教師 |
幼教 |
3 |
專科及以上 | |||||
夏茂
中心幼兒園 |
幼兒園教師 |
幼教 |
2 |
專科及以上 | |||||
高橋
中心幼兒園 |
幼兒園教師 |
幼教 |
2 |
專科及以上 | |||||
富口
中心幼兒園 |
幼兒園教師 |
幼教 |
2 |
專科及以上 | |||||
高砂
中心幼兒園 |
幼兒園教師 |
幼教 |
2 |
專科及以上 | |||||
涌溪
中心幼兒園 |
幼兒園教師 |
幼教 |
2 |
專科及以上 | |||||
青州
中心幼兒園 |
幼兒園教師 |
幼教 |
3 |
專科及以上 | |||||
南陽
中心幼兒園 |
幼兒園教師 |
幼教 |
2 |
專科及以上 | |||||
鄭湖
中心幼兒園 |
幼兒園教師 |
幼教 |
2 |
專科及以上 | |||||
南霞
中心幼兒園 |
幼兒園教師 |
幼教 |
1 |
專科及以上 | |||||
大洛
中心幼兒園 |
幼兒園教師 |
幼教 |
2 |
專科及以上 | |||||
湖源
中心幼兒園 |
幼兒園教師 |
幼教 |
2 |
專科及以上 |
教師試題推薦:中小學幼兒教師招聘考試試題
教師面試常見問題匯總:教師招聘考試面試常見問題匯總
教師教案:教師招聘考試教案匯總
教師考試大綱:教師招聘考試大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