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蘭察布市直事業單位考核招聘“211工程”
高校畢業生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招聘工作,優化事業單位人員結構,推動高校畢業生就業,根據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2011年烏蘭察布市市直有關單位公開招考、遴選工作人員的通知》(烏機編字【2011】17號)文件精神,經烏蘭察布市公開招聘市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研究決定(以下簡稱招聘領導小組),部分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211工程”高校畢業生,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考核招聘條件
1、政治素質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奮敬業,工作能力強。
3、“211工程”高校畢業的研究生,取得碩士學位,不限戶籍;高考達到一本線被“211工程”大學錄取的本科生,且畢業取得學士學位,限烏蘭察布市戶籍(高考入學前戶籍所在地烏蘭察布市。公告發布之日前,戶籍在烏蘭察布市)。
4、“211工程”高校畢業的研究生、本科生在烏蘭察布市服務和已經服務期滿“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社區民生服務者”、“人才儲備”、到嘎查村任職村官、“農村牧區義務教育階段特崗教師”。
5、研究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6年7月30日后出生),本科生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1年7月30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聘用后,工作必須達到5年以上。
8、符合擬招聘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市直單位招聘“211工程”大學畢業生職位表》(附件,以下簡稱《招聘職位表》)
9、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現役軍人、被機關、事業單位錄用且在試用期內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報名程序
(一)職位查詢
各考核招聘部門的招聘職位、職位資格條件等情況詳見《市直單位招聘“211工程”大學畢業生職位表》(附件,以下簡稱《招聘職位表》)。報名者如需咨詢《招聘職位表》中的有關事項,可按《招聘職位表》公布的電話直接與招聘部門聯系。
(二)報名
本次公開考核招聘報名采取報名者自愿報名。報名時間為:2011年9月13日至9月19日17:30。報名步驟如下:
1、報名者登錄本次公開考核招聘報名專用網址烏蘭察布市人事考試網(www.wmpta.com.cn),進入報名系統,填寫詳細信息。
2、報名者通過報名系統上傳近期2寸免冠正面證件照(照片文件應為jpg格式,30Kb以下)。
3、報名者填報職位后,下載打印《市直部分事業單位選聘“211工程”高校畢業生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不得進行改動。
需要注意的是,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以上報名步驟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每名報名者限報一個職位,如在服從調劑其它崗位一欄,注明服從調劑,可由事業單位招聘領導小組研究調劑或按儲備人才充實到各部門,凡弄虛作假者,將取消招聘資格。
三、資格審查
1、各招聘單位、招聘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即市人社局、教育局、紀檢委、編辦等部門須對報名者人選進行資格審查,審查結果報市領導小組。審查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報名表》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等。資格審查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資格。審查時間為2011年9月21日—22日。
2、報名時對同一崗位出現多人報名的,由用人單位主管局、市人社局、紀檢委、編辦等部門對報名者實施考核,按在校期間的綜合成績擇優聘用,同時列出報名者同意調劑或儲備人員名單,提交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3、報考教師崗位的“211工程”大學畢業生,由用人單位或主管局在規定時間組織試講,對試講合格人員由用人單位或主管局出具勝任本單位教師崗位證明,按程序給予聘用。同一崗位出現多人報名的,按試講成績擇優選用。未聘用人員按專業對口的原則予以調劑崗位或進行人才儲備。
4、報考播音主持崗位的“211工程”大學畢業生,由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在規定時間內組織面試,面試合格人員由用人單位或主管局出具勝任本崗位證明材料,按面試成績擇優聘用。
四、體檢
資格審查結束后,各招聘部門確定體檢人選。
體檢應在指定的體檢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五、公示和辦理聘用手續
招聘領導小組將考察和體檢結果在烏蘭察布人事考試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招聘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試用期一年,簽訂聘用合同五年,檔案由市人才中心統一管理。
附:《市直單位招聘“211工程”大學畢業生職位表》 |
烏蘭察布市公開招聘市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