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宜春市教育局直屬學校面向2013屆畢業生教師招聘公告
為進一步提升市直學校教師隊伍素質,吸引優秀人才到市直學校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決定面向國家教育部部屬師范大學2013屆畢業生(含免費師范生)再次招聘教師。
一、招聘對象與待遇
1.對象:部屬師范大學2013屆師范類本科畢業生、應屆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需具備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證,所學專業與應聘崗位一致,身心健康,無違法違紀行為。
2. 待遇:被聘用者為事業單位人員編制,享受國家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形式
由宜春市人保局、教育局聯合組織,畢業生通過電子郵件報名,資格審查并經過面試后,擇優招聘,簽訂就業協議。
三、招聘計劃(共計25人)
1.宜春中學:語文2人、數學3人、化學1人、體育1人(共7人);
2.宜春一中:語文4人、數學1人、英語3人、化學1人(共9人);
3.宜春實驗中學:物理1人;
4.宜春八中:語文3人、英語2人、物理1人、化學1人、體育1人(共8人)。
四、工作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將本方案發布到宜春教育網和部屬師范大學就業信息網。
(二)畢業生報名。畢業生填寫報名表后,連同個人簡歷情況,通過郵件方式報名(每位畢業生只能選擇一所學校報名),郵箱地址:renshike05@163.com。報名截止日期:2013年4月15日。
(三)審閱報名材料。審閱畢業生提交的材料,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
(四)組織面試。分學校組織面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確定擬簽約對象與簽約。根據面試結果,確定擬簽約人員。由學校與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書。
(六)考核與體檢。畢業生正式到崗之前,宜春市人保局、市教育局組織對學生的考核、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就業協議。
(七)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考核、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將在宜春市人才人事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八)辦理聘用手續。公示期滿,招聘結果報宜春市政府人事主管部門認定后,辦理擬聘人員聘用等手續。
五、其他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資格:1.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者;2.未能按時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者;3. 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提供不真實、不完整資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者;4.考核或體檢不合格者;5.放棄聘用資格者;6.法律、法規及其它規定不準聘用者。
六、聯絡方式
宜春市人保局:李 波 0795-3271152
宜春市教育局:張彩鳳 0795-3998126
宜春市人保局 宜春市教育局
201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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