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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海南省2025—2026學年實施銀齡講學計劃工作方案》的通知,海南省在全國范圍內公開招募2025-2026學年“銀齡講學計劃”講學教師7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募崗位
2025-2026學年,海南省有關市縣具體招募崗位需求計劃詳見《海南省銀齡講學計劃2025—2026學年招募講學教師崗位表》(附件)。
二、實施范圍
我省2025—2026學年實施銀齡講學計劃的范圍為16個市縣(儋州市、瓊海市、文昌市、萬寧市、東方市、五指山市、樂東縣、澄邁縣、臨高縣、定安縣、屯昌縣、陵水縣、昌江縣、保亭縣、瓊中縣、白沙縣),受援學校為縣鎮和農村學校。
三、招募人數
根據教育部、財政部下達的有關招募計劃,2025—2026學年,海南省銀齡講學計劃的教師招募人數為70人(崗位見附件)。受援市縣教育局可在本市縣招募計劃總數內,對小學、中學的招募計劃數進行微調,并向社會公布。
四、資格條件
銀齡講學計劃招募面向全國進行,招募對象以退休的校長、教研員、特級教師、骨干教師為主。
(一)年齡一般在65歲(含)以下。
(二)政治可靠、師德高尚、愛崗敬業、業務精良;身體健康、甘于奉獻、不怕吃苦、作風扎實;教育教學經驗豐富。
(三)講學教師原則上應具有中級及以上教師職稱,以高級教師為主。
(四)退休教師不能參加原退休單位銀齡講學計劃的招募,原單位返聘退休教師工作不列入銀齡講學計劃。
五、崗位職責
按照“需求為本、形式靈活”的原則,招募的講學校長可以擔任受援學校的副校長,指導參與學校的管理工作;講學教師可以根據自己的專業特長開展以課堂教學為主的講學活動,同時也可根據受援學校的教育教學需求進行聽課評課、開設公開課、組織研討課、舉辦專題講座等,指導青年教師、協助學校做好教學管理和開展教研活動等豐富多樣的講學活動,發揮示范和輻射作用,帶動提升受援學校教育教學和管理水平。
六、服務協議
講學教師服務時間原則上不少于1學年。各受援市縣教育局與擬招募講學教師簽訂銀齡講學服務協議,協議一年一簽,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正式簽約前,講學教師需向受援市縣教育局提供近六個月體檢報告。講學教師服務期間,由受援市縣教育局對其進行跟蹤評估,對不按協議要求履行義務的,或因身體原因不適合繼續講學的,及時解除協議。鼓勵考核合格的講學教師連續講學,講學教師有意愿在下一學年連續講學的,應在協議期滿前2個月提出書面申請。
七、保障措施
(一)經費保障
1.講學教師服務期間人事關系、現享受的退休待遇不變。
2.按月發放工作經費。義務教育階段講學教師工作經費標準為年人均2萬元,主要用于向講學教師發放工作補助、交通差旅費用及購買意外保險費等。
(二)政策保障
受援市縣要為講學教師提供周轉宿舍,配備必要的生活設施。講學教師因病因傷發生的醫療費用,按本人醫療關系和有關規定辦理。對于講學期間表現優秀的,在評優表彰等方面優先考慮,可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給予表彰、獎勵。對于工作期間考核不稱職或存在問題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八、招募程序
市縣教育局根據銀齡講學計劃要求,組織招募,確定招募人選,并對擬招募人員進行公示。
(一)報名階段
1.報名時間
2025年9月30日-10月15日。
2.報名材料
(1)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
(2)教師資格證復印件;
(3)職稱證書復印件;
(4)退休證或退休文件等證明原工作單位退休的相關佐證材料復印件。
3.報名方式
(1)凡符合資格條件自愿報名參加銀齡講學計劃的人員,對照《海南省銀齡講學計劃2025—2026學年招募講學教師崗位表》(附件)提供的崗位,在報名時間段內與《崗位表》中的聯系人進行聯系,可在郵箱中投遞簡歷,也可攜帶相關業績材料在工作日內到所在學校的教育局現場報名。
(2)資格審核
由市縣教育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審核通過的報名人員進入到崗位遴選程序。
(3)崗位遴選
對通過資格審核的報名人員根據崗位需求擇優進行遴選。當同一崗位有多人報名時,按照“人崗相適、擇優選用”的原則先進行崗位調配,服從調配的報名人員,進行崗位調配。由市縣教育局最終確定招募人選,
(4)人員公示
對通過資格審核后確定崗位的擬招募人員予以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確定為當年度擬招募講學教師。
(5)簽訂協議
受援縣(市、區)教育局與擬招募講學教師簽訂服務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正式簽約前,擬招募講學教師須提供近六個月體檢報告。
(6)上崗任教
受援市縣教育局和受援學校按照服務協議安排講學教師上崗工作,做好管理服務和考核工作。
九、相關要求
凡是弄虛作假或不符合招募條件的人員,在自愿報名、資格審核、崗位遴選、人員公示、簽訂協議、上崗任教等任何環節中一經發現,一律取消資格。
十、其他事宜
本招募公告未盡事宜,按相關政策規定處理。本公告由海南省教育廳負責解釋。



